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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教育史
教育歷史的分枝
外國教育史是指外國教育方面的歷史,分為外國古代教育、中世紀教育、外國近代教育、外國現代教育四個時期。時間跨度達3000年左右。外國古代教育,包括原始社會的教育、東方文明古國的教育、古希臘的教育、古羅馬的教育。中世紀教育包括中世紀的西歐、拜占廷與阿拉伯的教育。近代教育和現代教育以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歐洲發軔的“新教育”運動和思潮為分水嶺,主要發達國家和幾個具有代表性的發展中國家的教育發展與改革。
外國教育史是闡述和研究外國教育發生、發展史實及其規律的一門基礎理論學科。國外教育發展的歷史經驗和教訓,值得認真研究和汲取。中國教育,特別是西部教育要實現跨越式發展,顯然需要借鑒國外教育發展的先進思想與觀念、優秀的模式和手段。在教育史專業中設置外國教育史研究方向,不僅是本學科發展的需要,而且對培養具有新思想、新觀念的高層次教育理論人才,形成新時代的教育精神,教育觀念具有重要意義。
(1)教育人物及思想。從論文涉及的外國教育史的具體人物看,共計38位,古代部分有蘇格拉底、柏拉圖、德謨克利特、西塞羅4人;近代部分包括誇美紐斯、盧梭、福祿貝爾、裴斯泰洛齊、蒙田、赫爾巴特、凱興斯坦納、紐曼、阿諾德、馬克思、康德、孔德、傑斐遜等13人;現代部分包括杜威、蘇霍姆林斯基、林曼德、蒙台梭利、赫欽斯、馬卡連柯、馬斯洛、布里克曼、愛因斯坦、甘地、約翰遜、穆罕默德·阿里、戴爾、貝林、克雷明、克伯雷、庫恩、斯昔林、羅傑斯、雅斯貝爾斯、博耶等21人。古代、近代、現代人物在全部人物中所佔的比例分別為:10.5%、34.2%和55.3%。
(2)教育制度與實踐。教育制度和實踐是一個包含範圍十分廣泛的領域,這一領域共發表論文57篇,根據上述論文所涉及的論題,我們將內容相近或同一論題的論文歸為一類,統計其篇數,發現在這一領域中,仍然是高等教育、教育改革與發展、課程與教學、教育制度與政策等方面的內容佔有比較大的比重。除此之外,也有大量其他題材的研究,涉及的領域也十分廣泛。非正規教育領域進入了研究者的視野,家庭、教會、婦女、民族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在教育制度與實踐層面上得到研究的。例如,有關家庭教育的(19世紀英國公學的家庭伴讀現象);有關宗教與教育的(基督教在西方教育發展中的歷史作用);有關民族教育的(英國的種族問題與種族教育)等等。
(3)教育理論與思潮。對教育理論和思潮的研究在全部論文中佔10.6%,高於(美國教育史期刊)的9%[引。對教育思潮的研究主要包括後現代主義、要素主義、古希臘教育思想和日本明治前期的教育思潮等;對教育理論的研究主要涉及對教育功能、西方學術自由、人的學說與教學、美國大學理念等理論問題的歷史考察。
(4)外國教育史學研究。對史學本身的回顧與反思是學科不斷走向成熟的標誌。外國教育史研究加強了對外國教育史學的反思,學科反思類論文占論文總數的9.0%,遠高於(美國教育史期刊)的1%,這表明我國外國教育史研究的發展正處於師範教育轉型給基礎學科帶來衝擊的階段,這一時期對教師學科自身的反省遠比轉型早已完成的美國要頻繁、深入得多。外國教育史學的研究關注學科的研究對象、範圍、目的、功能、作用、方法等一系列基本問題,現研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單純的學科教材教法的研究取向。
1.“智者派”(西方學校教育的奠基人)
2.蘇格拉底(在西方最早提出"產婆術")
蘇格拉底(Socrates,前469一前399)是古希臘著名的哲學家和教育家。蘇格拉底的著作皆已流失,後人對其活動、思想的了解和研究,主要依據於他的學生柏拉圖、色諾芬等人的著作。
教育目的論
蘇格拉底認為教育的目的是培養治國人才。治國人才必須有德有才,深明事理,具有各種實際知識。
德育論
倫理道德問題是蘇格拉底哲學的主題,也是其教育思想的主題。
蘇格拉底認為教育的首要任務是培養道德,教人“怎樣做人”。道德教育的具體內容就是培養人們具有智慧、正義、勇敢、節制等美德。為此,他提出“知識即道德”的命題。
“知識即道德”是蘇格拉底倫理學的最重要的命題,也可以說是蘇格拉底道德教育思想的核心。在蘇格拉底看來,人的行為之善惡,主要取決於他是否具有有關的知識。人只有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才能趨善避惡。
從“知識即道德”的觀點出發,蘇格拉底提出了“德行可教”的主張。既然道德不是出自於人的天性,而是以知識或智慧為基礎,那麼,德行是可教的。通過傳授知識、發展智慧,就可以培養有道德的人。因此,在他看來,知識教育是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徑。
智育論
蘇格拉底主張治國者必須具有廣博的知識,除政治、倫理、雄辯術和人生所需要的各種實際知識以外,將幾何、天文、算術列為必須學習的科目,學習這些科目的目的在於實用,而不在於純理論的思辨。
“蘇格拉底方法”
為了有效地傳授知識,以達到道德教育的目的,蘇格拉底提出了他著名的教學法——“蘇格拉底法”。所謂“蘇格拉底法”,是指在與學生談話的過程中,並不直截了當地把學生所應知道的知識告訴他,而是通過討論問答甚至辯論方式來揭露對方認識中的矛盾,逐步引導學生自己最後得出正確答案的方法(見如下關於“正義”與“非正義”的討論)。由於蘇格拉底把教師比喻為“知識的產婆”,因此,“蘇格拉底法”也被人們稱為是“產婆術”。這是一種學生和教師共同討論,共同尋求正確答案的方法。它有助於激發和推動學生思考問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蘇格拉底要求學生列出兩行,正義歸於一行,非正義歸於另一行。首先問“虛偽”歸於哪一行?學生答,歸於非正義的一行。蘇格拉底又問,偷盜、欺騙、奴役等應歸於哪一行?學生答,歸於非正義的一行。蘇格拉底反駁道,如果將軍懲罰了敵人,奴役了敵人,戰爭中偷走了敵人的財物,或作戰時欺騙了敵人,這些行為是否是非正義的呢?學生最後得出結論,認為這些都是正義的,而只有對朋友這樣做是非正義的。蘇格拉底又提出,在戰爭中,將軍為了鼓舞士氣,以援軍快到了的謊言欺騙士兵,制止了士氣的消沉;父親以欺騙的手段哄自己的孩子吃藥,使自己的孩子恢復了健康;一個人因怕朋友自殺,而將朋友的劍偷去,這些行為又歸於哪一行呢?學生得出結論,認為這些行為都是正義的,最後迫使他收回了自己原來的主張。
3.柏拉圖(第一次提出完整的學制)
4.亞里士多德
6.奧古斯丁
7.維多里諾
8.莫爾
9.培根(第一次將教育學劃分為獨立學科)
10.誇美紐斯(近代教育學奠基人)
11.彌爾頓
12.洛克(紳士教育思想、“白板說”)
13.盧梭(代表作《愛彌兒》、提出自然教育理論)
14.拉夏洛泰
15.愛爾維修
16.康德
17.費希特
18.杜威(提出“教育即生活”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