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陵縣
定陵縣
東晉初,在當塗僑置定陵縣。不久移治安徽青陽縣丁橋一帶。
宋大明六年(462年)三月乙巳,定陵縣屬宣城郡。八年六月戊寅,定陵縣復屬淮南郡
梁普通六年(525年),定陵縣改屬南陵郡
開皇九年(589年),平陳,廢郡,調整州、縣,廢定陵縣。
既然僑立的郡縣“皆取舊壤之名”,則僑置的定陵縣必當來自於北方的“舊壤”——定陵縣。然而,古代山西並沒有名為定陵的行政區域,晉時定陵縣在今河南省舞陽縣境內。
清初地理學家顧祖禹編纂的《讀史方輿紀要》卷二“歷代州域形勢二”在“定陵”項下注曰:“今河南舞陽縣北有定陵城”,該書卷五十一“河南六”進一步指明:“定陵城在縣(指舞陽縣)北灰河保。漢縣,屬潁川郡。……晉屬襄城郡。”(圖二、圖三)說明漢時定陵即為潁川郡下的一個縣(屬於豫州)。到晉時定陵縣改屬襄城郡。
定陵自古就是北方的戰略重地,“定陵,有東不羹(音láng)。”東不羹是春秋時一個嬴姓子國,周初所封,后被楚滅。楚靈王曾誇口說:“昔諸侯遠我而畏晉,今吾大城陳、蔡、不羹,賦皆千乘,諸侯畏我乎?”可見當時的不羹是一個“賦皆千乘”的“大城”。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考古工作者在此發掘出多處周、漢墓群,出土的陶器上打有“定陵”等陶文。戰國時期,舞陽分隸韓、魏兩國,韓在原東不羹址設定陵邑。西晉後期,定陵一帶更是戰火頻仍。永嘉四年(公元310年)十二月“乙酉,平陽人李洪帥流人入定陵作亂。”。這次禍亂給定陵古城帶來的重創是可以想見的。東晉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公元389年),“清河太守賀耕聚眾定陵以叛,南應翟遼,慕容農討斬之,毀定陵城”,定陵城被毀,定陵和舞陽兩縣也合二為一,為舞陽縣。這兩次兵亂使定陵士庶逃散殆盡。
遷治關於定陵南遷的具體時間從以下史料記載可以綜合認定:《東晉疆域志·卷四·實州僑郡第四·揚州·淮南郡》:“成帝初,蘇峻、祖約為亂於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渡江者轉多。乃於江南僑立淮南郡及諸縣。”(圖五)此記錄出自《宋書》,與《晉書》卷十五所載完全一致。蘇峻、祖約之亂從咸和二年(公元327年)開始,至咸和四年(公元329年)基本平息。“僑立淮南郡及諸縣”應在這三年中。古人論及晉史,一般稱咸和四年為蘇峻作亂的時間。如北宋大型類書《太平御覽》卷第八百八十:“成帝時咸和四年頻年地震,時蘇峻作亂”。(圖六)清乾隆《太平府志·地理志》記載:“成帝咸和四年,僑立豫州,是為南豫。庾亮為刺史,治蕪湖。又以蘇峻、祖約亂,江淮民南渡江者之多,乃於江南僑立淮南郡,及當塗、浚遒、定陵三縣。”(圖七)可見《東晉疆域志》等所說的“諸縣”即為當塗、浚遒、定陵三縣。由此可知:1)晉成帝咸和四年,定陵縣所隸屬的豫州南遷僑置於蕪湖境內,史稱南豫州;2)淮南郡及當塗縣、浚遒縣、定陵縣與南豫州同時僑立。因而可以認定,在江南僑置定陵縣的準確時間是東晉成帝咸和四年,即公元329年。當塗、浚遒、定陵三縣僑立后均隸屬於淮南郡。
北宋初期樂史所著的《太平寰宇記》卷之一百五“江南西道三”“青陽縣”條有:本吳臨城縣地,赤烏中置。吳地南渡之初,與古丹陽城置定陵縣,即此地。
《輿地誌》是南朝陳時顧野王編著的,時間離東晉很近,其記述應該相對可靠。其原文只有“吳帝南渡之初,於古丹陽城置定陵縣”一句。(圖九)而“屬淮南郡,即此地”則是《太平寰宇記》作者樂史的意見。但此後的地理書籍卻一再重複《太平寰宇記》的說法。如嘉靖重修《大清一統志》卷一百十八池州“古迹”節:“定陵廢縣在青陽縣東北,……《寰宇記》:‘吳帝南渡之初,於古丹陽城置定陵縣,’即青陽縣地。”(圖十)似乎“古丹陽城”就是青陽縣。《輿地誌》所述分明是“古丹陽城”,而不是“丹陽郡”。各書的轉載也並沒有改變“古丹陽城”四字。青陽一帶秦時屬於鄣郡,漢元封二年設陵陽縣后,隸屬丹陽郡。丹陽郡絕不等於丹陽城。
光緒重修《安徽通志·輿地誌·古迹·太平府》載,“丹陽故城:在府城東五十里,接江寧縣界。漢置丹陽郡於宛陵,此為丹陽縣,因有小丹陽之名。”民國《當塗縣誌·輿地誌·勝跡》: “丹陽故城:在今縣治東五十里。秦始皇二十六年立鄣郡時建,為漢書十六城之一。逮唐貞觀初始廢為鎮。
定陵縣縣治為何遷移?何時遷移?遷至何處?
1992年12月版《青陽縣誌》第一章第一節“建置沿革”述曰:“東晉義熙中,僑置定陵縣,縣域包括今本縣丁橋(古定陵鄉)、竹陽、木鎮等鄉鎮,南陵丫山、河灣鄉及銅陵部分鄉村,面積約600平方公里,屬淮南郡。
設置僑州郡縣最初是東晉王朝的權宜之計。僑州郡縣並無實土。僑人也原本是為了避難,希望在收復失地后重返家園。因此,僑人的戶籍是臨時性的“白籍”,相比當地土著居民(黃籍),朝庭給他們予賦役免除的優待。為解決行政管理上的混亂,以及白籍、黃籍居民間因賦役負擔不同而引起的尖銳矛盾,東晉政權從咸和年間開始,便進行行政區劃調整。或以僑州郡縣省並原先的郡縣,把一些原當地郡縣的土地轉移給僑州郡縣管轄,使其擁有了實土,並以僑州郡縣之名作為正式行政區域名稱,如繁昌縣、當塗縣、定陵縣等;或撤銷僑州郡縣,將僑民歸入當地的州郡縣,如浚遒、襄垣縣等。同時要求所有的僑人都必須在居留之地編入正式戶籍,與當地百姓同等負擔調役。這就是所謂“土斷”。
“義熙土斷”發生在晉安帝義熙九年(公元413年)。時太尉劉裕以興寧庚戌土斷“自茲迄今,漸用頹馳”為由,向朝庭上《土斷表》,“請申前制”。在劉裕的主持下,這次土斷可謂大刀闊斧,“諸流寓郡縣多所並省。”
移治青陽
義熙土斷後定陵離開了原古丹陽城一帶,而遷設在青陽銅陵一帶,並且擁有了實土。
嘉靖重修《大清一統志》卷一百十八:“定陵廢縣在青陽縣東北。……縣誌:今縣東北有定陵鄉,蓋以故縣為名。”(見圖十)光緒重修《安徽通志》亦有相同
定陵縣被撤銷以後,青陽縣在原定陵縣治處仍設有定陵鄉,以廢定陵縣之名為名。據光緒《青陽縣誌》,清代的青陽縣行政區劃中除縣城外,設有10個鄉,其中定陵鄉轄第二十一都和第二十三都,共21個村社。(圖十八)其21個村社中的柯沖、石壁等地名,仍然沿用至今,隸屬於青陽縣丁橋鎮。(圖十九)可見,東晉義熙九年土斷,定陵僑縣縣治遷到了今青陽縣東北丁橋鎮一帶,認為定陵縣治在銅陵縣順安鎮沒有實物與歷史文獻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