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衛生局

三亞市衛生局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0號),設置三亞市衛生局,為主管全市衛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划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划入的職責
划入原市食品葯監管理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處的職責。
(四)增加的職責
1、負責婚前醫學檢查的醫療、保健機構審批。
2、負責醫療機構申請開展醫療氣功活動的審批和從事醫療氣功人員資格認定。
3、負責供水單位衛生許可。
4、具備醫療機構聘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具有行醫資格的人員來瓊短期行醫審批權。
5、負責100張以下床位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綜合醫院及門診部、企事業單位醫務室的行政審批許可。
6、負責農墾轄區衛生行政許可。
7、負責鄉村醫生的考試和管理。
8、負責外籍醫師在華短期執業許可。
9、負責護士執業許可。
10、負責X射線介入放射、射線診斷工作審批。
11、負責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的受理及初審。
12、負責與計劃生育部門聯合核發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執業證書。
13、審核發放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和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
(五)加強的職責
1、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2、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3、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行為、醫療質量的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工作發展規劃、計劃。
(二)承擔食品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擬定本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擬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四)組織擬定並實施全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婦幼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五)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擬定並組織實施嚴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防治的實施辦法;組織全市結核病艾滋病、性病等重大傳染病的綜合防治。
(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置工作。擬定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七)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擬定、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全市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八)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傳染病防治及職業、環境、放射和學校衛生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關於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標準、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規範和采供血機構的管理標準,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擬定本市重點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市重點醫學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一)擬定本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對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指導全市衛生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系統衛生人員的教育培訓;指導全市衛生隊伍建設;指導本市醫療衛生學術交流活動。
(十二)負責我市幹部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市愛國衛生運動工作的技術指導。
(十四)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內設7個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來信來訪、衛生統計、新聞發布;負責草擬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案等工作。
(二)人事科
擬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參與醫技人員資格考試、職稱評聘工作;組織指導衛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的日常黨務工作和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三)財務規劃科
擬定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監督執行國家基本藥物使用、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和藥品、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組織開展績效評估和財務審計
(四)疾病預防保健科(三亞市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法定傳染病報告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社區和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及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對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工作績效評估和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市愛國衛生運動工作的技術指導。
(五)醫教科(三亞市醫療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醫療服務監管辦公室)
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葯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與計劃生育部門聯合核發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執業證書;承擔我市保健對象及有關單位醫療照顧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我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市重點醫學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六)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科
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擬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七)行政審批辦公室
依法受理並限量辦結行政審批事項;配合市政務服務中心或其他相關部門完成有關聯審、聯辦事項;受理有關許可政策法規、辦件諮詢;完成市衛生局和市政務服務中心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製


市衛生局行政編製 2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1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三亞市衛生應急辦公室、三亞市醫療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醫療服務監管辦公室領導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製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