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黔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6號)和《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江委發〔2009〕4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黔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掛“黔江區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和“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黔江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黔江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區經濟委員會的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的職責划入區商務局。
(三)划入的職責。
1.划入原區經濟委員會、鄉鎮企業局、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局、區無線電管理處的職責。
2.將區交通委員會承擔的通信行業管理職責划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3.將原區貿易局承擔的民用爆破器材監管職責划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4.將區政府辦公室承擔的除政務信息外的信息化職責划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5.將原農業局承擔的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管理職責划入經濟和信息化委員。
(四)增加和加強的職責。
1.增加信息化管理和指導鹽行業管理職責。
2.加強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3.加強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
4.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加快推進工業強區戰略。
(一)貫徹執行關於工業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化和無線電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推進全區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引導和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
(三)對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協調、指導和管理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建設財政性資金、工業發展資金扶持項目、財政金融政策;指導全區工業企業擔保體系建設。
(四)負責擬訂和貫徹落實全區年度工業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全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五)承擔全區經濟運行要素煤、電、工業用油、氣、運和重要物資平衡調度的責任;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工業品及重要物資的協調平衡和應急預案的編製工作;管理國家藥品儲備;指導鹽行業管理;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區煤炭行業管理和行政管理職責。
(七)宏觀管理和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工業企業,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調整;指導和協調工業園區規劃建設,促進特色工業發展;培育發展優勢骨幹企業,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工業企業改革改制工作,協調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八)負責組織擬定工業和信息業利用內外資有關政策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本區工業和信息業對外貿易、招商引資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業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及利用區外資金改造企業工作;對工業和信息業企業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實施監督。
(九)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制定信息化建設相關政策並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牽頭參與、協調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工作。
(十)負責統籌規劃、協調和管理全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管理相關部門擬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建設工作;協調通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
(十一)貫徹執行無線電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查處管轄區內違反無線電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承擔管轄區內無線電台(站)建設布局、技術參數審查和審批、無線電頻率資源的規劃、指配和管理;承擔無線電呼號指配、無線電台執照核發、年度核驗和無線電頻率佔用費徵收工作;承擔管轄區域內無線電監測、無線電發射設備研製、生產、進口、銷售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電力、天然氣行業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參與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負責監督管理本區工業資源能源綜合利用、節約、清潔生產工作;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和實施重大示範工程;負責協調電力、天然氣、廣播、電訊線纜設施建設和保護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有關中小企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發展政策措施;負責推進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參與、指導小企業創業基地、特色產業集群、鄉鎮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扶持資金項目管理;負責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全區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五)指導全區工業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推進工業品的銷售工作;組織實施區內工業品的集中採購和工業企業的協作配套工作;引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和促進創意產業發展;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
(十六)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區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點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黔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委機關日常政務,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公文、檔案、印章、機要保密、安全保衛、車輛、計算機網路維護、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資產、物業管理工作;負責提案、議案、建議的督辦工作;負責本委的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精神文明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掛中小企業發展指導科牌子)
承擔全區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發展的組織協調,定期檢查經濟運行實效並進行預測預警;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鄉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企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產業的發展動態;研究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並提出發展思路和政策措施;負責重點行業、企業運行評價、重點企業的培育、工業資金的協調及企業資金運行效果監測;指導全區工業企業的財務、統計、審計工作;負責全區工業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統計信息發布、年度考核工作。貫徹執行有關中小企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發展措施;承擔全區中小企業發展指導服務職責,負責推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扶持培育重點優勢企業、成長型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推進都市工業(樓宇)建設;參與、指導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特色產業集群、鄉鎮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扶持資金項目管理;負責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全區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並承擔相應責任;協同有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產品質量、計量、標準化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管理國家藥品儲備。
(三)產業發展與技術進步科
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經濟(建材、電力、化工等)、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建設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全區創意產業、消費品行業、傳統工藝美術管理職責;承擔本區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職能;負責辦理工業投資項目審批、核准與備案工作;參與財政專項資金安排;指導工業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企業質量管理、名牌產品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輕工、紡織、食品、家電等消費品產業發展;負責編製和實施本區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方案和計劃;負責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和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等的推廣應用;負責開展本區傳統工藝美術保護髮展工作及其專項資金管理。
(四)生產要素配置科
承擔全區工業生產要素配置的監督管理、協調服務職責;負責牽頭擬訂、組織實施、監測分析本區水、電、氣、煤、油、運和重要物資的運行態勢、市場狀況、政策保障措施;負責全區煤炭經營市場、重點工業品的規範管理和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全區電力、氣、煤、油等能源調度;參與電、氣、煤、油價格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負責參與指導和平衡工業園區產業布局,參與推進全區工業園區產業定位、發展評價和功能轉型等工作;負責依法受理違反工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查處工業和信息化違法案件。
(五)資源綜合利用科(節約能源辦公室)
負責牽頭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和信息化有關資源、能源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舉措;承擔全區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負責指導推進節能監察、能效管理、合同能源、節能培訓、節能技改等工作;參與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牽頭組織企業能源節約開發、應用和推廣工作;負責節能資金的籌措和管理工作。承擔區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信息化管理科
負責組織制定實施本轄區信息化產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轄區“兩化三網融合”(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通信網路、光電網路、計算機網路融合)和全區城鄉信息化管理職責;負責協調通信行業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和信息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協調和推進本轄區信息產業鏈的發展和項目實施;負責本轄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承辦有關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企業認定和產品認定工作;負責指導推進經濟領域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信息化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和信息資源建設,加快信息技術在工業、農業、服務業等領域的推廣應用。負責指導推進社會公共事業、社區管理服務、城市建設和交通管理等社會領域的信息化應用;負責社會信息化領域投資分析匯總工作,做好社會信息化領域基礎工作;負責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信息安全體系建設;負責協調和指導重大智能卡項目的實施;負責協調推進本轄區集成電路卡、非銀行卡應用和管理。承擔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七)安全監督管理科
承擔全區電力、燃氣、煤炭、部分重點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監管職責;承擔全區工業建材行業管理職責;承擔全區“三電”管理職責;承擔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監督檢查職責。負責建材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的行業審查;組織參與建材行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負責協調處理全區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安全問題;負責綜合協調重點企業的安全生產、防災救災和設備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重點工業企業重大特大事故的查處;負責組織開展全區電力、天然氣等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八)無線電監督管理科
承擔管轄區內無線電頻率和台(站)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查處管轄區內違反無線電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無線電管理規定的行為;承擔管轄區域內無線電發射設備研製、生產、進口、銷售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徵收管轄區域內的無線電頻率資源佔用費;承擔無線電管理有關文件的起草、收發、歸檔和數據資料的收集上報工作。承擔無線電頻率資源的規劃、指配和管理工作;承擔管轄區域內新設台(站)建設布局、站址、技術參數審查和審批工作;承擔新建無線電通信網路試運行和驗收工作;承擔無線電呼號指配、無線電台執照核發和年度核驗工作;承擔管轄區域內無線電頻率、台站參數的錄入和資料庫維護工作。
(九)政策法規科
承擔全區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中有關政策研究、依法行政、信訪穩定、法律諮詢服務、招商引資等職責。承辦委機關和直屬單位依法行政及普法教育工作;承辦中小企業維權投訴工作;參與制訂和編製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參與研究制定全區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戰略目標及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參與和指導企業改制(造)、破產兼并、重組等相關工作;承擔綜合性材料與工作報告等起草以及重要文稿審核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建設利用內外資、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國內外經濟合作與交流。
(十)人事科
承辦機關黨務、編製、幹部考核、任免、調動、工資勞動、人才培訓、保險、分配、獎勵等幹部管理和人事日常工作;承辦全區工業企業、信息行業專業技術職稱和政工職稱的審核、轉報工作;指導本系統文明單位建設,負責指導管理工、青、婦等群團工作;承辦全區工業和信息技術管理人員執業水平考試工作;負責本區工業系統協(學、商)會管理,促進協(學、商)會發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經委系統黨委辦公室按有關規定設置。主要負責區經委系統黨委日常事務工作。
監察室與經委系統黨委辦公室合署辦公。主要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律監督、行政監察、廉潔從政等工作;承辦區監察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重慶市黔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行政編製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1名兼黔江區無線電管理辦公室、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黔江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科級領導職數19名。經委系統黨委專職書記(或副書記)、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製4名。
(一)能源管理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能源發展重大戰略問題的研究,擬訂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能源產品價格的調整和執行。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審批)能源建設項目,協調實施能源重大示範工程;指導和綜合協調可再生資源和新能源的開發利用;預測和平衡能源供求總量;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全區天然氣、電力、鹽業的行業管理;監測能源運行情況,根據經濟運行對資源優化配置的要求,負責全區天然氣、電力、煤炭的統一調控和應急保障,編製下達全區天然氣、電力、煤炭的年度、月度生產、供應和調度計劃,對全區天然氣、電力、煤炭實施平衡和協調;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批相關能源和節能技術改造項目。
(三)區煤炭監察管理辦公室(區煤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管理。
(四)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融合、“三網融合”、城鄉信息化建設由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全區通信網路建設由大通道建設管理委員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