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法二十四篇
三國時期蜀漢名相諸葛亮著作的圖書
《兵法二十四篇》是重要的蜀漢軍事著作之一。據說為三國時期蜀漢名相諸葛亮晚年時所著,上面記載了諸葛亮幾十年來行軍打仗,治國安邦的經驗。在五丈原之戰中,諸葛亮在死前曾將此書和造用“連弩”之法等畢生所學傳授給了姜維,使姜維成為了諸葛亮最有力的繼承人。
《兵法二十四篇》(以下簡稱《兵法》)是三國時期造就天下三分之勢的著名政治家、軍事家,蜀國丞相——諸葛亮所著,是諸葛亮對於自己多年為相治國與統帥作戰的經驗的總結,可以說是諸葛亮智慧的結晶。
《兵法》原有二十四篇,但現在其中的八務、七戒、六恐、五懼之法現已失傳。
在陳壽的《三國志·蜀書》中記載:“亮性長於巧思,損益連弩,木流牛馬,皆出其意;推演兵法,作八陣圖,鹹得其要雲。言教書奏多可觀,別為一集。…………
“《諸葛氏集》目錄:開府作牧第一、權制第二、南征第三、北出第四、計算第五、訓厲第六、綜核上第七、綜核下第八、雜言上第九、雜言下第十、貴和第十一、兵要第十二、傳運第十三、與孫權書第十四、與諸葛瑾書第十五、與孟達書第十六、廢李平第十七、法檢上第十八、法檢下第十九、科令上第二十、科令下第二十一、軍令上第二十二、軍令中第二十三、軍令下第二十四。右二十四篇,凡十萬四千一百一十二字。
“臣壽等言:……亮毗佐危國,負阻不賓,然猶存錄其言,恥善有遺,誠是大晉光明至德,澤被無疆,自古以來未有之倫也。輒刪除重複,隨類相從,凡為二十四篇,篇名如右。”
《隋書·經籍志》也記載:“……梁有《諸葛亮兵法》五卷,又《慕容氏兵法》一卷,亡。”
可見,《諸葛氏集》(也稱《諸葛亮集》)是後人將諸葛亮的作品收集起來后編訂的,而《兵法》是在諸葛亮生前就已經成書了,所以它們並不是同一部作品。
亮父母早亡,為避東漢末年戰亂,隨叔父到荊州。叔父死後,在南陽隆中(今湖北襄樊西)躬耕隱居十年,結交士人,觀察天下大勢。后劉備三顧茅廬請他出山輔佐。他向劉備提出聯吳抗曹、據有荊益、三分天下的隆中對策(詳見《隆中對》)。赤壁之戰前夕,親往江東聯絡孫吳,結成抗曹聯盟,使曹操敗退。隨後,他又幫助劉備經營荊州,佔領益州,建立蜀漢政權。劉備征吳失敗后,於臨死前在白帝城將自己的孩子劉禪及復興漢室的大業託付給他。從此,諸葛亮擔負起蜀國重擔,重新與孫吳修好,又平定南中,掃卻北伐的後顧之憂。他始終不忘匡扶漢室之使命,北伐曹魏,六齣祁山。他為相兢兢業業,為帥嘔心瀝血,以致積勞成疾,在公元234年病逝於北伐前線五丈原。
他是三國時期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軍事家。曹魏的司馬懿與他多次交兵后,亦讚歎他是“天下奇才”。
視聽第三 | 納言第四 |
察疑第五 | 治人第六 |
舉措第七 | 考黜第八 |
治軍第九 | 賞罰第十 |
喜怒第十一 | 治亂第十二 |
教令第十三 | 斬斷第十四 |
思慮第十五 | 陰察第十六 |
將苑之兵權篇 | 將苑之逐惡篇 |
將苑知人性篇 | 將苑之將才篇 |
將苑之將器篇 | 將苑之將弊篇 |
(註:由於年代久遠,《兵法二十四篇》多有亡佚,故而目錄也不是完整的。)
視聽之政,謂視微形,聽細聲。形微而不見,聲細而不聞,故明君視微之幾,聽細之大,以內和外,以外和內。故為政之道,務於多聞,是以聽察採納眾下之言,謀及庶士,則萬物當其目,眾音佐其耳。故經云:「聖人無常心,以百姓為心。」目為心視,口為心言,耳為心聽,身為心安。故身之有心,若國之有君,以內和外,萬物昭然。觀日月之形,不足以為明,聞雷霆之聲,不足以為聽,故人君以多見為智,多聞為神。夫五音不聞,無以別宮商,五色不見,無以別玄黃。蓋聞明君者常若晝夜,晝則公事興,夜則私事興。或有吁嗟之怒而不得聞,或有進善之忠而不得信。怨生不聞,則枉者不得申,進善不納,則忠者不得信,邪者容其奸。故書云:「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
納言之政,謂為諫諍,所以采眾下之謀也。故君有諫臣,父有諫子,當其不義則諍之,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惡不可順,美不可逆;順惡逆美,其國必危,夫人君拒諫,則忠臣不敢進其謀,而邪臣專行其政,此為國之害也。故有道之國,危言危行;無道之國,危行言孫,上無所聞,下無所說。故孔子不恥下問,周公不恥下賤,故行成名著,後世以為聖。是以屋漏在下,止之在上,上漏不止,下不可居矣。
察移之政,謂察朱紫之色,別宮商之音。故紅紫亂朱色,淫生疑正樂。亂生於遠,疑生於惑。物有異類,形有同色。白石如玉,愚者寶之,魚目似珠,愚者取之;狐貉似犬,愚者蓄之;枯蔞似瓜,愚者實之。故趙高指鹿為馬,秦王不以為疑;范蠡貢越美女,吳王不以為惑。計疑無定事,事疑無成功。故聖人不可以意說為明,必信夫卜,占其吉凶。書曰:「三人占,必從二人之言。」而有大疑者,「謀及庶人」。故孔子云,明君之治,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不患外不知內,惟患內不知外;不患下不知上,惟患上不知下;不患賤不知貴,惟患貴不知賤。故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馬為策己者馳,神為通己者明。故人君決獄行刑,患其不明。或無罪被辜,或有罪蒙恕,或強者專辭,或弱者侵犯,或直者被枉,或屈者不伸,或有信而見疑,或有忠而被害,此皆招天之逆氣,災暴之患,禍亂之變。惟明君治獄案刑,問其情辭,如不虛不匿,不枉不弊,觀其往來,察其進退,聽其聲響,瞻其看視,刑懼聲哀,來疾去遲,還顧吁嗟,此怨結之情不得伸也。上瞻盜視,見怯退還,喘息卻聽,沉吟腹計,語言失度,來遲去速,不敢及顧,此罪人慾自免也。孔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治人之道,謂道之風化,陳示所以也。故經云:「道之以德義而民與行,示之以號好惡而民之知禁。」日月之明,眾下仰之,乾坤之廣,萬物順之。是乃堯、舜之君,遠夷貢獻,桀、紂之君,諸夏背叛,非天移動其人,是乃上化使然也。故治人猶如養苗,先去其穢。故國之將興,而伐於國,國之將衰,而伐於山。明君之治,務知人之所以患皂服之使,小國之臣。故曰,皂服無所不克,莫知其極,克食於民,而人有飢乏之變,則生亂逆。唯勸農業,無奪其時,唯薄賦斂,無盡民財。如此,富國安民,不亦宜也?夫有國有家者,不患貧而患不安。故唐、虞之政,利人相逢,用天之時,分地之利,以豫凶年,秋存餘糧,以給不足,天下通財,路不拾遺,民無去就。故五霸之世,不足者奉有餘。故今諸侯好利,利興民爭,災害並起,強弱相侵,躬耕者少,末作者多,民如浮雲,手足不安。經云:「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貴無用之物,使民心不亂。」各理其職,是以聖人之政治者。古者齊景公之時,病民下奢侈,不遂禮制。周、秦之宜,去文就質,而勸民之有利也。夫作無用之器,聚無益之貨,金銀碧玉,珠璣翡翠,奇珍異寶,遠方所出,此非庶人之所用也。錦繡纂組,綺羅綾轂,玄黃衣帛,此非庶人之所服也。雕文刻鏤,伎作之巧,難成之功,妨害農事,輜駢出入,袍裘索澤,此非庶人之所飾也。重門畫獸,蕭牆數仞,冢墓過度,竭財高尚,此非庶人之所居也。經云:「庶人之所好者,唯躬耕勤苦,謹身節用,以養父母。」制之以財,用之以禮,豐年不奢,凶年不儉,素有蓄積,以儲其後,此治人之道,不亦合於四時之氣乎?
舉措之政,謂舉直措諸枉也。夫治國猶於治身,治身之道,務在養神,治國之道,務在舉賢,是以養神求生,舉賢求安。故國之有輔,如屋之有柱,柱不可細,輔不可弱,柱細則害,輔弱則傾。故治國之道,舉直措諸枉,其國乃安。夫柱以直木為堅,輔以直士為賢,直木出於幽林,賢士出於眾下。故人君選舉,必求隱處,或有懷寶迷邦,匹夫同位;或有高才卓絕,不見招求;或有忠賢孝弟,鄉里不舉;或有隱居以求志,行義以達其道;或有忠質於君,明黨相讒。堯舉逸人,湯招有莘,周公采賤,皆得其人,以致太平。故人君懸賞以待功,設位以待士,不曠庶官,辟四門以興治務,玄纁以聘幽隱,天下歸心,而不仁者遠矣。夫所用者非所養,所養者非所用,貧陋為下,財色為上,讒邪得志,忠直遠放,玄纁不行,焉得賢輔哉?若夫國危不治,民不安居,此失賢之過也。夫失賢而不危,得賢而不安,未之有也。為人擇官者亂,為官擇人者治,是以聘賢求士,猶嫁娶之道也,未有自嫁之女,出財為婦。故女慕財聘而達其貞,士慕玄纁而達其名,以禮聘士,而其國乃寧矣。
考黜之政,謂遷善黜惡。明主在上,心昭於天,察知善惡,廣及四海,不敢遺小國之臣,下及庶人,進用賢良,退去貪懦,明 良上下,企及國理,眾賢雲集,此所以勸善黜惡,陳之休咎。故考黜之政,務知人之所苦。其苦有五。或有小吏因公為私,乘權作奸,左手執戈,右手治生,內侵於官,外采於民,此所苦一也;或有過重罰輕,法令不均,無罪被辜,以致滅身,或有重罪得寬,扶強抑弱,加以嚴刑,枉責其情,此所苦二也;或有縱罪惡之吏,害告訴之人,斷絕語辭,蔽藏其情,掠劫亡命,其枉不常,此所苦三也;或有長吏數易守宰,兼佐為政,阿私所親,枉克所恨,逼切為行,偏頗不承法制,更因賦斂,傍課采利,送故待新,夤緣徵發,詐偽儲備,以成家產,此所苦四也;或有縣官慕功,賞罰之際,利人之事,買賣之費,多所裁量,專其價數,民失其職,此所苦五也。凡此五事,民之五害,有如此者,不可不黜,無此五者,不可不遷。故書云:「三載考績,黜陟幽明。」
治軍之政,謂治邊境之事,匡教大亂之道,以威武為政,誅暴討逆,所以存國家安社稷之計。是以有文事必有武備,故含血之 蠹,必有爪牙之用,喜則共戲,怒則相害,人無爪牙,故設兵革之器,以自輔衛。故國以軍為輔,君以臣為佑,輔強則國安,輔弱則國危,在於所任之將也。非民之將,非國之輔,非軍之主。故治國以文為政,治軍以武為計;治國不可以不從外,治軍不可以不從內。內謂諸夏,外謂戎狄。戎狄之人,難以理化,易以威服,禮有所任,威有所施。是以黃帝戰於涿鹿之野,唐堯戰於丹浦之水,舜伐有苗,禹討有扈,自五帝三王至聖之主,德化如斯,尚加之以威武,故兵者兇器,不得已而用之。夫用兵之道,先定其謀,然後乃施其事。審天地之道,察眾人之心,習兵革之器,明賞罰之理,觀敵眾之謀,視道路之險,則安危之處,佔主客之情,知進退之宜,順機會之時,設守御之備,強征伐之勢,揚士卒之能,圖成敗之計,處生死之事,然後乃可出軍任將,張禽敵之勢,此為軍之大略也。夫將者,人之司命,國之利器,先定其計,然後乃行,其令若漂水暴流,其獲若鷹隼之擊物,靜若弓弩之張,動若機關之發,所向者破,而敵自滅。將無思慮,士無氣勢,不齊其心,而專其謀,雖有百萬之眾,而敵不懼矣。非讎不怨,非敵不戰。工非魯般之目,無以見其工巧;戰非孫武之謀,無以出其計運。
夫計謀欲密,攻敵欲疾,獲若鷹擊,戰若河決,則兵未勞而敵自散,此用兵之勢也。故善戰者,不怒,善勝者不懼。是以智者先勝而後求戰,暗者先戰而後求勝;勝者隨道而途修,敗者斜行而失路,此順逆之計也。將服其威、士專其力,勢不虛動,運如圓石,從高墜下,所向者碎,不可救止,是以無敵於前,無敵於后,此用兵之勢也。故軍以奇計為謀,以絕智為主,能柔能剛,能弱能強,能存能亡,疾如風雨,舒如江海,不動如泰山,難測如陰陽,無窮如地,充實如天,不竭如江河,始終如三光,生死如四時,衰旺如五行,奇正相生,而不可窮。故軍以糧食為本,兵以奇正為始,器械為用,委積為備。故國困於 貴買,貧於遠輸,攻不可再,戰不可三,量力而用,用多則費。罷去無益,則國可寧也,罷去無能,則國可利也。夫善攻者敵不 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故善攻者不以兵革,善守者不 以城郭。是以高城深池,不足以為固,堅甲銳兵,不足以為強。敵欲固守,攻其無備;敵欲興陣,出其不意;我往敵來,謹設所 居;我起敵止,攻其左右;量其合敵,先擊其實。不知守地,不 知戰日,可備者眾,則專備者寡。以慮相備,強弱相攻,勇怯相 助,前後相赴,左右相趨,如常山之蛇,首尾俱到,此救兵之道 也。故勝者全威,謀之於身,知地形勢,不可豫言。議之知其得 失,詐之知其安危,計之知其多寡,形之知其生死,慮之知其苦 樂,謀之知其善備。故兵從生擊死,避實擊虛,山陵之戰,不仰 其高,水上之戰,不逆其流,草上之戰,不涉其深,平地之戰,不逆其虛,道上之戰,不逆其孤;此五者,兵之利,地之所助也。夫軍成於用勢,敗於謀漏,飢於遠輸,渴於躬井,勞於煩擾,佚於安靜,疑於不戰,惑於見利,退於刑罰,進於賞賜,弱於見 逼,強於用勢,困於見圍,懼於先至,驚於夜呼,亂於暗昧,迷 於失道,窮於絕地,失於暴卒,得於豫計。故立旌旗以視其目,擊金鼓以鳴其耳,設斧鉞以齊其心,陳教令以同其道,興賞賜以 勸其功,行誅伐以防其偽。晝戰不相聞,旌旗為之舉,夜戰不相 見,火鼓為之起,教令有不從,斧鉞為之使。不知九地之使,則 不知九變之道。天之陰陽,地之形名,人之腹心,知此三者,獲 處其功,知其士乃知其敵,不知其士,則不知其敵,不知其敵,每戰必殆,故軍之所擊,必先知其左右士卒之心。五間之道,軍 之所親,將之所厚,非聖智不能用,非仁賢不能使。五間得其情,則民可用,國可長保。故兵求生則備,不得已則斗,靜以理安,動以理威,無恃敵之不至,恃吾之不可擊。以近待遠,以逸待 勞,以飽待飢,以賞待虛,以生待死,以眾待寡,以旺待衰,以 伏待來。整整之旌,堂堂之鼓,當順其前,而覆其後,固其險阻,而營其表,委之以利,柔之以害,以治軍之道全矣。
賞罰之政,謂賞善罰惡也。賞以興功,罰以禁奸,賞不可不平,罰不可以不均。賞賜知其所施,則勇士知其所死;刑罰知其所 加,則邪惡知其所畏。故賞不可虛施,罰不可妄加,賞虛施則勞 臣怒,罰妄加則直士恨,是以羊羹有不均之害,楚王有信讒之敗。夫將專持生殺之威,必生可殺,必殺可生,忿怒不詳,賞罰不 明,教令不常,以私為公,此人國之五危也,賞罰不明,教令有 不從,必殺可生,眾奸不禁;必生可殺,士卒散亡;忿怒不詳,威武不行,賞罰不明,下不勸功;政教不當,法令不從;以私為 公,人有二心。故眾奸不禁,則不可久,士卒散亡,其眾必寡;威武不行,見敵不起;下不勸工,上無強輔;法令不從,事亂不 理,人有二心,其國危殆。故防奸以政,救奢以儉,忠直可使理 獄,廉平可使賞賜。賞罰不曲,則人死服。路有飢人,廄有肥馬,可謂亡人而自存,薄人而自厚。故人君先募而後賞,先令而後 誅,則人親附,畏而愛之,不令而行。賞罰不正,則忠臣死於非 罪,而邪臣死於非功。賞賜不避怨仇,則齊桓得管仲之力;誅罰 不避親戚,則周公有殺地之名。書云:「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此之謂也。
喜怒之政,謂喜不應喜無喜之事,怒不應怒無怒之物,喜怒之 間,必明其類。怒不犯無罪之人,喜不從可戮之士,喜怒之際,不可不詳。喜不可縱有罪,怒不可戮無辜,喜怒之事,不可妄行。行其私而廢其功,將不可發私怒,而興戰必用眾心,苟合以私 忿而合戰,則用眾必敗。怒不可以復悅,喜不可以復怒,故以文 為先,以武為後,先勝則必后負,先怒則必後悔,一朝之忿,而 亡其身。故君子威而不猛,忿而不怒,憂而不懼,悅而不喜。可 忿之事,然後加之威武,威武加則刑罰施,刑罰施則眾奸塞。不 加威武,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眾惡不理,其國亡。
治亂之政,謂省官並職,去文就質也。夫綿綿不絕,必有亂結,纖纖不伐,必成妖孽。夫三綱不正,六紀不理,則大亂生矣。故治國者,圓不失規,方不失矩,本不失末,為政不失其道,萬 事可成,其功可保。夫三軍之亂,紛紛擾擾,各惟其理。明君治 其綱紀,政治當有先後,先理綱,后理紀;先理令,后理罰;先 理近,后理遠;先理內,后理外;先理本,后理末;先理強,后 理弱;先理大,后理小;先理身,后理人。是以理網則紀張,理 令則罰行,理近則遠安,理外則外端,理本則末通,理強則弱伸,理大則小行,理上則下正,理身則人敬,此乃治國之道也。
教令之政,謂上為下教也。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上之所為,人之所瞻也。夫釋己救人,是謂逆政,正己教人,是謂順政。故 為君之道,以教令為先,誅罰為後,不教而戰,是謂棄之。先習 士卒用兵之道,其法有五:一曰,使目習其旌旗指麾之變,縱橫 之術;二曰,使耳習聞金鼓之聲,靜動行止;三曰,使心習刑罰 之嚴,爵賞之利;四曰,使手習五兵之便,斗戰之備;五曰,使 足習周旋走趨之列,進退之宜;故號為五教。教令軍隊,各有其 道。左教青龍,右教白虎,前教朱雀,后教玄武,中央軒轅,大 將軍之所處,左矛右戟,前盾后弩,中央旗鼓。旗鼓俱進。聞鼓 則進,聞金則止,隨其指揮,五陳乃理。正陳之法,旗鼓之主:一鼓,舉其青旗,則為直陣;二鼓,舉其赤旗,則為銳陣;三鼓,舉其黃旗,則為方陣;四鼓,舉其白旗,則為圓陣;五鼓,舉 其黑旗,則為曲陣。直陣者,木陣也;銳陣者,火陣也;方陣者,土陣也;圓陣者,金陣者;曲陣者,水陣也。此五行之陣,輾轉相生,沖對相勝,相生為救,相勝為戰,相 生為助,相勝為敵。凡結五陣之法,五五相保,五人為一長,五 長為一師,五師為一枝,五枝為一火;五火為一撞,五撞為一軍,則軍士具矣。夫兵利之所便,務知節度。短者持矛戟,長者持 弓弩,壯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為糧牧,智者為謀主。鄉 里相比,五五相保,一鼓整行,二鼓習陣,三鼓起食,四鼓嚴辦,五鼓就行。聞鼓聽金,然後舉旗,出兵以次第,一鳴鼓三通,旌旗發揚,舉兵先攻者賞,卻退者斬,此教令也。
斬斷之政,謂不從教令之法也。其法有七,一曰輕,二曰慢,三曰盜,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亂,七曰誤,此治軍之禁也。當 斷不斷,必受其亂,故設斧鉞之威,以待不從令者誅之。軍法異 等,過輕罰重,令不可犯,犯令者斬。期會不到,聞鼓不行,乘 寬自留,避回自止,初近后遠,喚名不應,車甲不具,兵器不備,此為輕軍,輕軍者斬。受令不傳,傳令不審,迷惑吏士,金鼓 不聞,旌旗不睹,此謂慢軍,慢軍者斬。食不稟糧,軍不省兵,賦賜不均,阿私所親,取非其物,借貸不還,奪人頭者,以獲其 功,此謂盜軍,盜軍者斬。變改姓名,衣物不鮮,旌旗裂壞,金 鼓不具,兵刃不磨,器仗不堅,矢不著羽,弓弩無弦,法令不行 此為欺軍,欺軍者斬。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按旗不伏,舉旗不 起,指揮不隨,避前向後,縱發亂行,折其弓弩之勢,卻退不鬥,宜左或右,扶傷舉死,自托而歸,此謂背軍,背軍者斬。出軍 行將,士卒爭先,紛紛擾擾,車騎相連,咽塞路道,后不得先,呼喚喧嘩,無所聽從,失亂行刺,兵刃中傷,長短不理,上下縱 橫,此為亂軍,亂軍者斬。屯營所止,問其鄉里,親近相隨,共 食相保,不得越次,強入他伍;干誤次第,不可呵止,度營出入,不由門戶,不自啟白,姦邪所起,知者不告,罪同一等,合人 飲酒,阿私取受,大言警語,疑惑吏士,此謂誤軍,誤軍者斬。斬斷之後,此萬事乃理也。
思慮之政,謂思近慮遠也。夫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故君子思 不出其位。思者,正謀也,慮者,思事之計也。非其位不謀其政,非其事不慮其計。大事起於難,小事起於易。故欲思其利,必 慮其害,欲思其成,必慮其敗。是以九重之台,雖高必壞。故仰 高者不可怨其下,瞻前者不可忽其後。是以秦穆公伐鄭,二子知 其害;吳王受越女,子胥知其敗;虞受晉璧馬,宮之奇知其害;宋襄公練兵車,目夷知其負。凡此之智,思慮之至,可謂明矣,夫隨覆陳之軌,追陷溺之後,以赴其前,何及之有?故秦承霸業,不及堯、舜之道。夫危生於安,亡生於存,亂生於治。君子視 微知著,見始知終,禍無從起,此思慮之政也。
陰察之政,譬喻物類,以覺悟其意也。外傷則內孤,上惑則下 疑;疑則親者不用,惑則視者失度;失度則亂謀,亂謀則國危,國危則不安。是以思者慮遠,遠慮者安,無慮者危。富者得志,貧者失時,甚愛太費,多藏厚亡,竭財相買,無功自專,憂事眾 者煩,煩生於怠。船漏則水入,囊穿則內空,山小無獸,水淺無 魚,樹弱無巢,牆壞屋傾,堤決水漾,疾走者仆,安行者遲,乘 危者淺,履水者懼,涉泉者溺,遇水者渡,無楫者不濟,失侶者 遠顧,賞罰者少功,不誠者失信。唇亡齒寒,毛落皮單。阿私亂 言,偏聽者生患。善謀者勝,惡謀者分,善之勸惡,如春雨澤。麒麟易乘,駑駘難習。不視者盲,不聽者聾。根傷則葉枯,葉枯 則花落,花落則實亡。柱細則屋傾,本細則末撓,下小則上崩。不辨黑白,棄土取石,羊虎同群。衣破者補,帶短者續。弄刀者 傷手,打者傷足。洗不必江河,要之卻垢;馬不必麒麟,要之疾 足;賢不必聖人,要之智通。總之,有五德:一曰禁暴止兵,二 曰賞賢罰罪,三曰安仁和眾,四曰保大定功,五曰豐撓拒讒,此 之謂五德。
夫兵之權者, 是三軍之司命, 主將之威勢. 將能執兵之權, 操兵之要勢, 而臨群下, 譬如猛虎, 加之羽翼而 翔四海, 隨所欲而施之. 若將失權, 不操 其實, 亦如魚龍脫於江湖, 欲求游洋之勢, 奔濤戲浪, 何可得也.
夫軍國之弊, 有五害焉: 一曰, 結黨相連, 毀 賢良; 二曰, 侈其衣服, 異其冠帶; 三曰, 虛誇妖術,詭言神道; 四曰, 觀察是非, 利以動眾; 五曰, 伺候得失, 陰結敵人. 此所謂奸偽悖德之人, 可遠而不可親也.
夫人之性, 莫難察焉. 美惡既殊,情貌不一. 有溫良而為詐者, 有外 恭而內欺者, 有外勇而內怯者, 有儘力而不忠者. 然知人之道有七焉: 一曰 , 間之以是非而觀其志; 二曰, 窮之以辭辯而觀其變; 三曰, 咨之以計謀而 觀其識; 四曰, 告知以禍難而觀其勇; 五曰, 醉之以酒而觀其性; 六曰, 臨 之以利而觀其廉; 七曰, 期之以事而觀其信.
夫將材有九.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 而知其饑寒, 察其勞苦, 此之謂人將 . 事無苟免, 不為利擾, 有死之榮, 無生之辱, 此之謂義將. 貴而不驕, 勝而 不恃, 賢而能下, 剛而能忍, 此之謂禮將. 奇變莫測, 動應多端, 轉禍為福, 臨危制勝, 此之謂智將. 進有厚賞, 退有嚴刑, 賞不逾時, 刑不擇貴, 此之謂 信將. 足輕戎馬, 氣蓋千夫, 鞏固疆場, 長於箭戟, 此之謂步將. 登高履險, 馳射如飛, 進則先行, 退則後殿, 此之謂騎將. 氣凌三軍, 志輕疆虜, 怯於小 戰, 勇於大敵, 此之謂猛將. 見賢若不及, 從諫如順流, 寬而能剛, 勇而多計 , 此之謂大將.
將之器, 其用大小不同. 若乃察其奸, 伺其禍, 為眾所服, 此十夫之將.夙興夜寐, 言詞密察, 此百夫之將. 直而有慮, 勇而能斗, 此千夫之將. 外貌 桓桓, 中情烈烈, 知人勤勞, 悉人饑寒, 此萬夫之將.進賢進能, 日復一日, 誠信寬大, 閑於理亂, 此十萬人之將. 仁愛止於下, 信義服鄰國, 上知天文, 中察人事, 下識地理, 四海之內, 視如室家, 此天下之將.
夫為將之道, 有八弊焉, 一曰貪而無厭, 二曰妒賢嫉能, 三曰信讒好佞, 四曰料彼不自料, 五曰猶豫不自決, 六曰荒淫於酒色, 七曰奸詐而自怯, 八曰 狡言而不以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