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筮
占筮
易學術語。《易》的組成要素。《周易》經文本為占筮之書,記載周人占筮的材料。由卦象、卦辭和爻辭三部分組成。卦辭是對卦象的解說,爻辭是對爻象的解說。卦爻辭最初只是某卦某爻的筮辭,是占問某事的原始記錄,經篩選,整理,將其應驗內容保留下來,則為《周易》卦爻辭。
在加工編纂過程中,體現了編纂者將卦象和筮辭系統化的意圖。有一定思想性和藝術性。其卦象和卦序排列隱藏對立面排列組合的邏輯思維。卦丈辭中體現了天道與人事相一致,人的生活遭遇可以轉化,行善戒惡則可逢吉避凶等思想。《周易》作為占筮依據,在春秋時期已很流行。
古以蓍草卜問禍福。后亦泛指占卜活動。
《左傳》記載,春秋時期人們占筮,筮得某卦,便查閱《周易》該卦的卦爻辭,以此推側所問之事的吉凶。《左傳》、《國語》記載以《周易》卜問古凶的占例有二十餘條。戰國以來的《易傳》,主要在論述《周易》哲理思想,但均是對卦爻辭的發揮及對筮法體例的闡釋。《繫辭上》第九章詳細介紹了大衍之數揲蓍法。《說卦》等傳亦是對春秋以來筮法中取象和取義說的總結。漢代孟喜、京房等象數派易家利用《周易》講陰陽變異,此後象數派在以象數解易的同時,逐步形成一套龐雜的術語體系,使占筮之法趨以繁瑣和多樣性,並出現了諸如三國管輅、北宋邵雍等占卜大家,對此歷代均有人持否定態度。孔子曾說:“不佔而已矣。”(《論語·八佾》)又說:“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論語·述而》)認為學易不必去占筮,易可以使人改過從善。荀子指出:“善為易者不佔。”(《荀子·大略》)注重卦爻救育意義而不迷信筮法成為儒家易的正統,義理派尤為排斥象數、占筮。今人則一般將佔筮看作封建迷信,參見”占筮派”、“占卜宗”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