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燒傷

眼燒傷

當眼遇到高熱或化學物質時,眼瞼會迅速反射性閉合,以避免燒傷。但是,極高的溫度仍可使眼球燒傷。化學燒傷可因某種刺激性物質進入眼內引起。即使是刺激性不太強的物質,也可引起明顯的眼痛和眼損傷。

病因


在眼燒傷的致傷原因中,以熱力和化學燒傷最為常見,其他還包括輻射燒傷。
1.化學性眼燒傷
由硫酸、硝酸、鹽酸等酸性物質或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氨水、石灰等鹼性物質誤傷眼部發生損傷。
2.熱源性眼燒傷
高溫物質,如火焰、鐵水、銅水、開水、熱油、蒸氣等,與眼組織直接接觸造成灼傷,多與面部或全身性皮膚燒傷合併存在。
3.輻射性眼燒傷
輻射性損傷包括電磁譜中各種輻射線造成的損害,如微波、紅外線、可見光、紫外線,X線、γ射線等,中子或質子束照射也能引起這類損傷。
(1)紅外線損傷 玻璃加工和高溫環境可產生大量紅外線,對眼部的損傷主要是熱作用,紅外線可被晶體和虹膜吸收造成白內障(以往稱為吹玻璃工人白內障)。
(2)可見光損傷 可引起黃斑燒傷,如裸眼觀察日蝕造成的“日蝕性視網膜病變”,青年人及正視眼多見,而高度近視眼者則少見,且與日蝕性質、季節、時間、天氣陰晴有關。視網膜的光損傷也可由眼科檢查儀器的強光源或手術顯微鏡引起,激光的機械性熱和光化學作用能引起視網膜炎症和瘢痕。
(3)紫外線損傷 電焊、高原雪地及水面反光可造成眼部紫外線損傷,又稱為電光性眼炎雪盲
(4)離子輻射性損傷 X線、γ線、中子或質子束可引起放射性白內障、放射性視網膜病變或視神經病變、角膜炎虹膜睫狀體炎等。多發生在頭部放射治療、放射性職業者或核泄漏、核外照射或用局部敷貼器后(劑量30Gy~36Gy,也有15Gy引起的)。一般4個月至3年後引起進行性的微血管病變,類似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臨床表現


有火焰燒傷、化學品燒傷、光及各種射線接觸式或高溫液體燙傷史。
1.化學物眼部沉著和染色
由於長時間接觸化學物質,可見化學物質沉著在眼瞼、皮膚、結膜、角膜、晶體、玻璃體、視網膜等。眼表面的組織著色,常因長期直接接觸化學物所致。眼內組織化學物沉著多為化學物被皮膚、呼吸道及胃腸道吸收后沉著於眼部。如工人長期暴露在銀質粉塵中,角膜和結膜可發生灰褐色銀質沉著症。
2.化學物眼部刺激或灼傷
對皮膚不產生刺激癥狀的化學物也可造成角膜及結膜的損傷,往往引起刺激癥狀,如煙草、酒精、汞、瀝青和硫化氫等可致結膜充血、乳頭增生或結膜炎,亦可致角膜上皮損傷。
3.化學物致眼部過敏反應
此種反應多表現為眼瞼皮膚炎症和結膜充血水腫,有刺樣皮膚異物感。
4.化學物中毒所致的眼部病變
有毒的化學物質被機體吸收而致眼部組織發生病變,可有眼肌麻痹、晶狀體混濁及化學物沉著、葡萄膜視網膜病變、視神經病變。除眼部癥狀外,同時可有全身其他部位中毒癥狀。

治療


準確診斷,嚴密觀察角膜和鞏膜的損傷程度,確定有效的治療方案。
傷後分泌物較多要及時清除,保持患眼清潔,引流通暢,每次塗藥前先用消炎眼藥水點洗。禁用其他眼藥膏塗用,因眼膏易於創面粘貼分泌物,不能透過葯層排出,不利創面分泌引流。
切忌對患者包紮及對眼球施加任何壓力性操作,以免妨礙分泌物通暢引流或造成受壓后再度損傷。
對嚴重眼燒傷早期應用抗生素,包括全身用藥。
如發現角膜壞死而虹膜損傷不重,待角膜壞死白斑化或瘢痕化后,可考慮角膜移植手術。尤應重視眼球傷后一系列併發症,如繼發性青光眼、交叉性感染、眼球破裂等。如無保守治療的希望,儘快手術切除為宜。

急救措施


一旦眼球不慎被酸或鹼性物質濺入燒傷時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或生理鹽水現場清洗。睜眼或用手把上、下眼瞼拉開,頭在水中左右擺動約10分鐘,徹底清洗結膜囊中的化學物質。
急救后應進行以下措施救治:
1.鹼性化學損傷時,應用20%硼酸沖洗;石灰灼傷時,可用0.5%EDTA(依地酸鈉)每5~10分鐘滴眼一次。
2.酸性化學傷可用2%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3.局部用抗生素眼藥水和眼膏包紮。
經上述緊急處理后,急送醫院眼科進一步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