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新聞出版局

陝西省新聞出版局

陝西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23號)設立的,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職能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轉移的職責。1.將動漫、網路遊戲管理(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職責划給省文化廳。2.將出版物質量檢測鑒定和網路出版內容信息檢測鑒定工作交給直屬事業單位
(三)划入和增加的職責。
1.划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下放的音像製品管理職責,划入后將音像製品零售、出租、放映管理職責交給設區市級人民政府。2.將省文化廳音像製品進口管理的職責划入省新聞出版局。3.將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廣播電視機構記者證的管理職責划入省新聞出版局。4.增加對全省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省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全省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指導實施,推進全省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監管出版活動,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四)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擬訂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六)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報批和監管。
(七)擬訂全省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八)擬訂全省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負責省內報刊出版單位、國內媒體駐陝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十)負責全省印刷業監管。
(十一)負責全省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十二)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負責出版物進口管理,協調、推動出版物的進出口。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處)。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承擔局有關重要文件起草和調研工作; 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新聞發布、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保衛和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專項資金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新聞出版系統的統計工作。
(二)綜合業務處(法規處)。
負責全省新聞出版、著作權系統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局行政審批工作;承辦全省出版(含網際網路出版)單位、有關出版物複製單位和總發行單位設立、變更的審核工作;承辦全省新辦報紙、期刊、國內媒體分支機構及報刊變更的審核工作;負責網路文學、網路書刊和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及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審核工作;承辦設立中外合資、合作和外商獨資出版物分銷企業以及出版物進口單位設立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省連續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和記者站設立的審批;負責出版物批發企業和印刷企業設立的審批;指導全省新聞出版行政審批改革工作;起草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起草審核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承辦局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文書的審核工作,承辦局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項。
(三)出版產業發展處。
擬訂全省新聞出版業發展改革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省新聞出版業和印刷業的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承辦全省新聞出版業體制、機制改革方案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省新聞出版產業項目的審核、立項、申報,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省新聞出版業體制改革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審核、申報及管理;擬訂全省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總量、結構、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相關處(室)承辦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與合作事務,擬訂全省“走出去”的方針、規劃,推動出版物的出口。
(四)新聞報刊處。
負責對全省報紙(報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報紙出版增刊和刊期的審批;負責報刊出版單位、記者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及報紙開版、刊期和期刊開本等項目的變更審批;負責全省連續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國內媒體駐陝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管理;承辦報紙和期刊重大選題的備案工作;負責對全省報紙、期刊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承擔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備案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五)出版管理處(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辦公室)。
負責對全省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出版活動的監管;審批省內出版單位年度選題出版計劃、一次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全省出版物對外出版項目;負責省內出版單位重大選題審核上報;負責書號、音像製品版號和電子出版物專用書號的審核發放;負責組織協調黨和國家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及全省中小學教材的出版工作;組織對圖書的審讀和對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審聽審看;組織查處省內出版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負責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全省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六)印刷發行管理處。
負責對全省印刷業、出版物發行的監管;組織查處印刷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承辦出版物印刷委託書、出版物跨省或入境印刷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准印證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黨和國家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及全省中小學教材的印刷、發行工作;負責印刷質量管理;承辦國家限制進口印刷設備進口的申報、協調工作;負責全省出版物批發單位、書報刊批發單位的管理;負責全省發行網點建設工作;負責全省性出版物展銷、訂貨活動的審批;推進全省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
(七)科技與數字出版處。
擬訂全省新聞出版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省新聞出版業的科技進步工作;負責對新聞出版業、印刷業、網際網路和數字出版的相關行業標準的監督檢查;對網路文學、網路書刊進行監管,對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管;對網路和數字出版的出版內容、出版活動實施監管;擬訂我省網際網路出版和數字出版發展規劃、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八)出版物市場監管處(省“掃黃打非”工作辦公室)。
負責宣傳黨和國家“掃黃打非”工作的方針政策,宣傳出版物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省出版物市場和網際網路的“掃黃打非”管理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地區的“掃黃打非”工作;指導市、縣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承辦打擊侵權盜版和“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的有關工作;負責對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組織非法出版物的認定工作。承辦省“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版權管理處。
負責全省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全省著作權宣傳工作;組織全省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承辦著作權集體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機構的審核上報並指導其工作;負責著作權合同審核和登記,作品著作權認;負責涉外圖書、計算機軟體、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著作權的管理工作;監管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工作;負責侵權作品的鑒定,組織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負責全省著作權涉外工作,監督指導著作權貿易工作;負責全省作品的自願登記工作。
(十)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局黨組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等具體工作;負責擬訂全省新聞出版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省新聞出版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置。

人員編製


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機關行政編製5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處級領導職數2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其他事項


(一)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在著作權管理上,以省版權局名義行使職權。
(二)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省新聞出版局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批。省文化廳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三)新聞單位記者證管理的職責分工。省新聞出版局負責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協同省新聞出版局對廣播電視記者證進行管理。
(四)省新聞出版局在審批出版單位的設立、更名、調整與撤銷等事項時,涉及事業單位機構編製問題的,要事先徵求機構編製主管部門的意見,機構編製事項由申辦單位報機構編製主管部門審批。

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領導班子


薛保勤局長,黨組書記
王福豹 副局長,黨組成員
吳豐寬副局長,黨組成員
陸柯侖 副局長,黨組成員
高京安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延藝雲巡視員
張 娥 巡視員
宋建昌 副巡視員
朱家駒 副巡視員

直屬機構


機構名稱處室負責人
教材印製中心羅醒民
新聞出版培訓中心薛雷成
印刷質量監管中心潘 宇
出版物審讀中心薛耀晗
版權事務中心沙慶超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何存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