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的直屬機構。

人員編製


1994年6月成立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是全額撥款的正處級事業編製單位,人員定編為35人。1994年分局剛成立時設立綜合、計會、征管和稽查四個職能科室,全部工作人員15人,2003年人員增加到28人(含助征員3人,臨時聘用人員1人)。2004年6月經自治區編委批准更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改為正處級行政編製單位,人員定編為60人。
分局現有工作人員44人,其中,在職公務員38人(含掛職1人,借用1人),臨時聘用6人。

征管範圍


1994年12月到2005年4月期間,分局主要負責對在南寧市範圍內的金融保險企業,自治區級企業,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的金融保險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的徵收管理以及教育費附加防洪保安費的代征代收工作。2005年5月自治區地方稅務局以桂地稅發〔2005〕113號文對分局的稅收征管範圍做出調整,征管範圍調整以後,分局對所轄企事業單位實行地方各稅統一徵收管理,同時負責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防洪保安費、工會經費、殘聯基金等收費的代收工作。2007年分局管轄的納稅戶為1855戶。

主要職能


(一)負責制訂分局分預算級次的稅收計劃,依法組織征管範圍內的地方稅收和其他收費收入,確保自治區地稅局、市政府以及各城區政府稅、費收入,確保各級收入準確入庫,為社會經濟的發展提供財力保障。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自治區局制定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三)負責對所管轄的納稅戶進行稅收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票證管理等項工作,並採取有效措施提高征管質量;開展稅收宣傳,強化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
(四)嚴格依法治稅,依法對征管範圍內的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維護稅收公正公平,規範稅收秩序
(五)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
(六)開展稅收調研,發現問題,堵塞漏洞,挖掘稅源,促進稅收收入穩步增長。
(七)當好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和各級政府的參謀助手。
(八)負責制訂分局機構編製和人員編製,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包括幹部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檢查和監督幹部職工的各種行為。
(九)管理好固定資產和辦公經費,確保合理合法使用。
(十)完成自治區地稅局和各級政府的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


局 長:周丹
副局長:陳鉅勝 譚英年 王輝
調研員:李瑞 何振邦
助理調研員:蘇泰孚

內設機構


綜合科

(一)負責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分局的各項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長遠發展規劃起草工作;負責制訂、落實分局各科的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及督查督辦工作。
(二)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保管、政務信息、稅法宣傳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的推廣應用;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提議、政協委員提案。
(三)負責人事教育監察工作。負責制訂和實施幹部教育培訓計劃,對幹部德、能、勤、廉、績的考核考評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分局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負責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黨建、工、青、婦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
(四)負責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各項政府採購工作;負責代扣代繳稅費手續費的審核、發放工作。
(五)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政法規科

主要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分局的稅收執法監督和執法檢查工作;分局稅收稽查案件的複核審理;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稅務行政複議稅務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以及稅務行政賠償稅收政策業務的諮詢;執法責任追究制的實施;對地方各稅種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制訂地方各稅種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地方各稅種具體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稅收政策法規的輔導、教育;辦理所管稅種的減免稅和所得稅前扣除審批的具體事項;辦理政策性減免稅彙算清繳的退稅。

計劃徵收科

主要負責:稅款的徵收、收入任務的分配及稅收計劃的分析;稅收票據的保管、使用和核銷;稅務普通發票的報印、保管和發售;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情況;稅務登記證的辦理、變更、註銷的受理及稅務登記證的發放;計算機網路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維護、管理;辦稅服務廳的建設管理工作以及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計征科現分設八大崗位,分別為稅務登記管理崗、發票管理崗、涉稅文書受理崗、申報徵收崗、代開發票管理崗、諮詢服務崗、領導崗和稅收計會統崗,分別負責上述各項工作的落實。

稅源管理一科

主要負責:建築安裝、裝飾,出版印刷、製造,交通運輸,賓館、飯店、文、教、衛,商業批發、商業零售等行業納稅戶的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稅源管理二科

主要負責:金融、保險、證券、房地產、電力三產、專業技術服務等行業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稽查科

主要負責:依法組織實施對分局管轄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的情況進行全面的、綜合的檢查。主要是對涉及偷稅、逃稅、騙稅、抗稅的大案要案的檢查。檢查內容涉及:對涉嫌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行為的查處;對涉嫌為納稅人非法提供銀行帳號、發票、證明或者其他方便,導致稅款流失行為的查處;對涉嫌私自印製、偽造、倒賣、非法代開、虛開發票,非法攜帶、郵寄、運輸或者存放空白髮票,偽造、私自製作發票監製章、發票防偽專用品等發票違法行為的查處;對未具有以上所列行為,但查補稅款達1萬元以上案件的查處;征管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有偷稅、逃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嫌疑,應當移送稽查部門查處的案件;群眾舉報稅收違法案件應當立案查處的案件;有關部門轉辦、上級交辦的應當立案查處的涉稅違法案件;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