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衛行政區
1930年國民政府設立的行政區劃
1930年10月,國民政府從英國政府手中收回了被強租30餘年的威海衛軍港,定名為威海衛行政區,設威海衛管理公署直隸於行政院。管理公署設專員一人,政務由專員召集行政會議議決執行。1942年12月,威海衛行政區管理公署被國民政府撤銷。
《威海衛管理公署組織條例》計20條,除明確規定管理公署的權力職能、隸屬關係、區域範圍外,同時指明在不抵觸中央法令範圍的前提下,准許制訂單行規則。對於地方自治,准許採用市組織法有關區、坊、閭鄰之規定。在公署內只設總務科和公安局兩個部門,執掌全局之一切行政和公安等事務。由於運作不靈,職責區分不清的局限,於1931年4月25日,對原《條例》進行了重新修訂。其第七條規定:除原設總務科、公安局外,再增設財務科、工務科。
接收后,權力分配紛繁複雜。作為直屬中央行政院的新設行政區,自然出現了多頭分管的局面,管理公署接管的只能是一些行政事務和房地產及其英國人不借用的建築物。其他如海關、稅務、法院等,則由中央和省有關部門派員接收或掛牌設置新機構。
1931年10月1日下午2時,首任管理專員徐祖善舉行就職典禮。
1931年10月6日,山東福山地方法院威海分院成立。共接收民事案卷8476宗、刑事案卷11961宗:接管劉公島監獄男犯69名、女犯3名,北倉看守所在押犯人2名。
1931年10月9日,設東海關威海分關,同時裁撤原設在衛城內的常稅分關。
同日,由山東捲煙稅局派員在威設立捲煙查驗所。
1931年10月12日,設立威海鹽稅總局,屬煙台稽核支所管轄,並在前雙島、鹿道口、黃家皂、西澇台等5地各設驗放所一處。
1931年10月13日,由山東省印花稅局派員在威海開辦印花稅。
1931年11月11日,管理公署根據國民政府“將威海衛城裡行政區劃歸威海衛管理公署管轄”的指令,對衛城裡行政機構進行接管。另外,對原在英國公署服務的中國職員36人,全部商請予以留用。
1931年後,國民黨、金融業、報社等機構,紛紛進入威海設置辦事處。2月,國民黨山東省黨務整委會派員到威海活動。3月9日,國民黨中央委員劉紀文、隨員何思源等一行到達威海,第二天成立了國民黨山東省直屬威海區黨部籌委會,委員米義山、王信符、叢璦珠等三人宣誓就職。
金融業界。除交通銀行威海支行外(1930.10),還有中國實業銀行威海辦事處(1931.9~1941)、中國銀行威海衛辦事處(1933.9—1941)、山東民生銀行威海衛辦事處(1934.9~1937.11)。
報業界。原有《威海日報》(1930.3~1935)、《黃海潮報》(1931.8.1—1938)、《新生日報》(1935.8.1~1938)。1933年先後申請辦報的還有《醒華日報》、《威海青年》(威海衛中華基督教會辦)、《新日報》等。因各種原因,很短時間便停辦,影響不大。
商業界。由於衛城內外統一,原城裡商會和碼頭商埠商會合併,於1931年3月27日新成立了“威海衛商會”,首任主席為孫心田。
市政建設方面。為了紀念收回威海衛一周年,在塢口修建“收回威海衛紀念塔”;拆除衛城東門和北門,以及位於十字路口的關帝廟戲樓;整平城內四街道路(東西南北);改建環翠樓;在長峰修建小型機場(未發揮作用,不久便停用)。同時公布了市花、市徽。市花為桂花;市徽以威海灣為背景,黃藍兩色為主調,中間聳立“收回威海衛紀念塔”。
行政區劃方面,進行了新的調整,將邊界線上英租時埋設的“大英租界”改為“威海衛界”。其中有5處界碑如大嵐頭、杜家村、報信、竇家頭、大夼等地,因原界石埋在村中,則將其稍作移動,以使部分界外住戶划入威海境內,也使少數原在界內的住戶劃歸文登境。遵照孫中山先生倡導的“地方自治”精神,威海衛行政區下設8個自治區。第一區位於市區中心,共8個自然村;第二區轄屬南至戚家莊、北至孫家疃,共37個自然村;第三區轄屬西南至雙島港,北至畢家疃,共35個自然村;第四區轄屬以羊亭為中心的65個自然村;第五區轄屬東南至崮山、北至蒿泊,共45個自然村;第六區轄屬南至草廟子、北至宋家窪,共84個自然村;第七區轄屬鹽灘、大嵐頭,共46個自然村;第八區轄屬以橋頭為中心的54個自然村。另外,每個自治區再劃分若干“坊”,共計75個坊。每個村再劃分若干個“鄰”、“閭”。後來,因管理起來過於零亂,坊以下設置俱被取消。自然村實行“村董”管理制,相對大一些的村子則增設“幫辦員”一人。
當時,管理公署遇到的最大困難是財政收入緊絀。由於南京政府和省政府均派有財稅機構常駐威海,本地所有自控的稅種只有地稅和船運稅,威海衛收回一周年時,財稅收入僅為20.7萬元,加上財政部下撥的補助金12萬元,勉強維持收支平衡。另外,由於取消自由貿易港地位,一些原靠轉口免稅貨船竟直接開赴青島港或煙台港,致使威海商港陷入空前蕭條。對此,許多商家一再抗議請願,仍無濟於事。至收回威海衛當年的12月份,即有30餘家商行倒閉。且南京政府提供的補助金,時減、時停,管理公署不得不壓縮行政費和工程費。
1933年12月29日,徐祖善終被免職。
威海衛的第二任專員是徐東藩,於1934年1月15日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