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下含服
一種給藥方式
舌下含服(sublingual),指使藥劑直接通過舌下毛細血管吸收入血,完成吸收過程的一種給藥方式。舌下含服給藥量有限,但因為無首過(首關)消除(first pass elimniation),藥物可以通過毛細血管壁被吸收,藥物分子能順利通過較大分子間隙,吸收完全且速度較快。適用於需要快速比較緊急或避免肝臟的(首關)消除的方法。
藥物吸收的速度按快慢排序依次為:氣霧吸入-腹腔注射-舌下給葯-肌內注射-皮下注射-口服-直腸給葯-皮膚給葯,可見口腔黏膜對藥物吸收較快,僅次於氣霧劑,快於肌肉或皮下注射。但舌下用藥時,藥效持續期比口服用藥短,所以一般僅用於急救。
舌下用藥時身體應靠在座椅上取坐位或半坐位,直接將藥片置於舌下或嚼碎置於舌下,藥物可快速崩解或溶解,通過舌下黏膜吸收而發揮速效作用。如口腔乾燥時可口含少許水,有利於藥物溶解吸收。應注意切不可像吃糖果似的僅把藥物含在嘴裡,因為舌表面的舌苔和角質層很難吸收藥物,而舌下黏膜中豐富的靜脈叢才利於藥物的迅速吸收。
硝酸異山梨醇(消心痛):作用與硝酸甘油相似,舌下含服后約2~3分鐘見效,藥效持續2小時;口服30分鐘見效,藥效持續4小時;患者用於急救時應舌下含服,用於長效時應口服。
硝苯地平(心痛定):用於變異型心絞痛。
舌下含服硝苯地平 不應用於緊急降壓治療。這種用藥方法可使血壓在短時間內迅速且顯著降低,但其降壓幅度與速度難以掌控,可能對患者產生不利影響甚至導致嚴重後果。范子航等報道7例因舌下含服硝苯地平致嚴重不良反應的高血壓患者,其主要表現包括幻視、眩暈、噁心、胸痛、胸悶、大汗、瀕死感、意識障礙、腦卒中伴偏癱、失明等。
鑒於舌下含服硝苯地平可能導致嚴重不良事件,1985年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為高血壓患者不應舌下含服硝苯地平。美國高血壓預防、檢測、評估與治療全國聯合委員會第6次報告也明確指出舌下含服硝苯地平是“不可接受的”。《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2009年基層版)》也指出,高血壓急症患者慎用或不用舌下含服硝苯地平。在我國目前的臨床實踐中,舌下含服硝苯地平用於高血壓急症或亞急症緊急降壓的做法仍很普遍,對此應加強宣教,不宜提倡這種用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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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侖特羅:用於哮喘,先舌下含服,待哮喘緩解后,改為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