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由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而來。
2019年3月11日,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呈貢市級行政中心正式掛牌成立。
2019年3月11日,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呈貢市級行政中心正式掛牌成立。
按照《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職責機構編製的通知》(昆辦通〔2019〕46號)通知,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設28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辦公室。主要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政務的綜合協調工作,制訂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檔案、會務、接待、“一號通”、安全保衛等管理工作;負責分解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督查督辦工作;牽頭負責機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牽頭負責信訪工作;牽頭負責組織機關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和新聞發布工作,牽頭負責微信、微博、網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設備配備和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統籌協調管理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的綜合平衡、進度督促;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機關機構編製、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工資福利、幹部教育培訓、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全市機電工程、經濟系列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及培訓;組織行業內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的選拔、培養和考核;牽頭組織全局扶貧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相關工作。
三、產業政策處
開展重點課題調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戰略性問題;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制訂工業和信息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工業結構優化調整和產業升級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性文件、重要文稿、全局性工作文稿的起草工作;制訂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和有關行業准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集群及城鄉產業一體化推進、區域經濟、縣域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年鑒、工業志、工業市情編撰工作。
四、行政審批處
負責機關行政審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深化改革方面的相關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牽頭負責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負責統籌機關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機關普法工作;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對委託執法單位執法主體資格進行審查並監督執法;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系統內困難企業認定和申報工作。
五、經濟運行處
監測分析工業經濟和信息化運行態勢;擬訂行業經濟運行調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提出綜合平衡調配運行要素的建議;綜合分析工業和信息化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工業預警機制,提出工業品收儲和動用儲備物資意見建議。
六、投資服務處
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投資及招商引資政策措施;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規劃,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承擔有關投資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投資規模、方向,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跟蹤分析、協調推進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實施;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及備案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安排建議;牽頭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的年度預算編製、資金使用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招商引資牽頭、匯總工作。
七、技術創新處
負責指導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質量管理工作;編製並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及新產品開發計劃;制訂並實施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政策措施,促進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推動工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認定和評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有關新產品、新技術的監管;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培育工業品牌;提出技術改造與創新類扶持資金安排建議;負責組織會展布展工作。
八、要素保障處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所需煤、電、油、運等生產要素的組織協調保障;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企業要素保障政策措施;制訂並組織實施要素保障應急方案,協調解決生產要素需求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工業領域天然氣供應保障協調;負責組織擬訂電網規劃,組織實施電網建設;履行電力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承擔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負責監管電網調度,配合做好電力運行監測、預測和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力運行應急方案。
九、園區處
負責開發區及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和科學布局;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向園區集群、聚集發展工作;指導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工作;負責各級園區運行監測分析,提出報告和建議,協調解決園區發展中的問題;負責工業園區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提出園區扶持項目和資金計劃安排建議。
十、裝備工業處(軍民融合處)
負責裝備行業管理工作,並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自主創新規劃的政策建議;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承擔裝備行業監測分析,編製行業專項發展規劃、研究制訂產業政策,提出行業發展報告和建議;負責提出並推進以高端製造為主的裝備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軍民融合推進政策,推動軍民融合技術創新、成果管理和雙向轉化工作;承擔中共昆明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汽車產業處
統籌協調全市汽車產業發展各項工作,負責全市汽車產業的管理、服務協調;組織汽車產業重大項目策劃,指導汽車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強化對全市新能源汽車及配套產業發展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汽車及零部件行業政策和發展規劃;抓好汽車產業鏈和產業集群建設工作;承擔汽車產業監測分析,負責行業管理、運行服務工作;負責推進新能源汽車等新業態培育工作;承擔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消費品工業處
負責煙草及配套、紡織服裝、綠色食品、木材加工、傢具製造、造紙、橡膠和塑料製品、五金配件等輕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並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消費品工業發展監測分析;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行業重大項目、規範技術標準;負責行業監測、運行分析;負責綠色食品牌工作;負責鹽務管理工作;負責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工作。
十三、生物醫藥產業處
負責全市生物醫藥行業管理工作,並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強化對全市生物醫藥產業及相關行業發展研究,擬訂產業發展規劃,提出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中醫藥與現代醫藥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行業重大項目、規範技術標準;負責行業監測、運行分析;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
十四、材料工業處
負責黑色、有色、建材等原材料行業管理工作,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黑色、有色、建材等行業發展規劃、領先發展、規模發展的推進措施;承擔行業發展監測分析,研究行業的市場動向,提出發展報告和建議,加快調整優化行業結構;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經濟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行業准入等規範措施;負責牽頭做好涉及的土壤污染防治相關工作。
十五、石油及化工產業處
負責石油及化工行業管理工作,並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石油及化工行業發展規劃、領先發展、規模發展的推進措施;承擔行業發展監測分析,研究行業的市場動向,提出發展報告和建議,加快調整優化行業結構;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經濟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行業准入等規範措施;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涉及的禁毒工作。
十六、信息產業處
負責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和統籌推進工作,並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牽頭負責行業監測運行分析及發布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信息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負責推動信息技術產業研究開發和產業化應用;組織開展信息產業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推進信息產業新業態培育工作。
十七、節能管理處(昆明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社會節能綜合協調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全市節能降耗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全社會及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對用能單位履行節能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重點用能單位建立能源管理體系;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應用;提出專項資金計劃安排建議;擬訂行業主要產品能耗限額和考核標準,組織實施節能監察;負責牽頭做好涉及的大氣污染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全民節能行動;負責全市淘汰落後產能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資源綜合利用處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制定的行業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政策、措施,參與擬訂全市行業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組織協調行業資源綜合利用的重大示範工程;負責統籌全市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評估,推動清潔生產改造工作;負責推進全市工業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做好涉及的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承擔市河(湖)長製成員單位和市級河長聯繫部門有關工作。
十九、中小企業處
指導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監測分析運行發展態勢,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提出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扶持安排建議;促進中小企業專業化生產和對外交流合作,指導中小企業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指導聯繫行業協會工作;牽頭負責涉農工作;承擔昆明市促進民營經濟暨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企業服務處
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並推動體系建設;指導企業創業創新、公共信息、融資擔保、維權保護的平台建設,指導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建設;協調處理企業經營者投訴,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協調推進政銀企合作,指導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工作。
二十一、安全生產監督處
負責督促工業和信息化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民爆生產經營企業項目建設、技術改造、安全生產標準化、教育培訓、安全投入等工作;負責民爆企業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安全預防、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組織執法檢查,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履行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監管職責;牽頭組織市政府對我局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反恐怖、輯槍治爆、平安企業等考核工作。
二十二、煤炭行業管理處
編製和組織實施全市煤炭行業安全適度發展規劃,組織制訂和實施年度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計劃和煤礦安全監管執法計劃,依法整頓煤炭生產秩序,負責煤礦轉型升級、改造升級工作,提高煤炭生產安全保障能力;指導煤礦加快技術進步,組織煤礦專項技術鑒定、生產能力核准;明確細化煤礦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責任;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基礎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煤礦職工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推進煤礦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煤礦兼職應急救護隊伍建設,強化煤礦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建立煤礦安全監察監管分工和合作機制,參與煤礦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二十三、無線電管理處
負責組織擬訂無線電事業發展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擬訂本行政轄區內無線電管理規定;編製無線電頻譜規劃;負責無線電頻率、呼號的分配與指配;受理設置無線電台站(網)申請,審核無線電台站(網)的組網方案,審查無線電台站(網)建設布局,管理台址資源,核發電台執照;組織無線電監測;協調與軍隊、相鄰地區在無線電管理方面的關係;指導縣級無線電管理工作;承擔無線電應急保障工作。
二十四、無線電監督檢查處
負責無線電管理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綜合治理和協調保護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受理無線電干擾投訴,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組織無線電管理法規的宣傳、貫徹;配合開展無線電安保和維穩工作;負責無線電項目專項經費預算;負責督促檢查縣級無線電行政執法管理工作。
二十五、信息化推進處
協調全市信息化及智慧城市建設工作;推動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實施,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負責出具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意見,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組織協調、技術論證、監督實施和評估驗收工作;提出信息化及智慧城市建設項目資金計劃安排意見。
二十六、信息基礎設施處
負責協調昆明市信息基礎設施規劃工作,推動相關部門制定信息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感測網路規劃,促進通信網路融合發展;負責制訂昆明市電子政務的總體建設規劃、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做好市級電子政務系統維護工作;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園區及市級部門開展電子政務相關工作;負責昆明政務雲的建設、使用和管理;負責政務數據資產目錄登記、備案和統計工作,促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與開放。
二十七、數字經濟發展處
統籌協調全市數字經濟發展,組織推進“數字昆明”建設;研究制訂“數字昆明”發展戰略、建設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數字昆明”建設發展重大項目建議,協調推進項目實施;負責全市大數據、區塊鏈和物聯網行業管理,研究擬訂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大數據、區塊鏈和物聯網等數字化技術的普及應用和產業發展;研究並推動應用數字化技術提升和改造傳統產業、服務實體經濟,推進網際網路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培育發展數字經濟新業態。
二十八、網路信息安全處
推進全市政府信息系統安全體系建設,推進關鍵基礎設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信息安全應急協調處置、國產密碼應用和電子認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電子政務外網、市政務雲、市級行政中心信息化基礎設施和市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運行和保障維護;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指導昆明市人民政府網站集群建設、管理和維護;推進昆明市人民政府網站集群監測、評估和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寫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建工作;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黨建工作;負責機關意識形態、黨務新聞宣傳、綜治維穩、統戰、民族宗教、對台等各項工作;負責機關、所屬企事業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協助派駐紀檢組開展執紀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落實離退休幹部的各項政策待遇和生活待遇,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日常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楊再林:局長
徐增雄: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大數據管理局副局長
鎖良勇: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吉先: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衛紅:黨組成員、副局長
陽書文: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0年5月,被昆明市人民政府評為“昆明市2019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
2020年12月23日,獲得“雲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