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法原理專論
環境法原理專論
作 者:陳德敏 著叢 書 名:法學研究生教學書系出 版 社:法律出版
社ISBN:9787503688836出版時間:2008-10-01版 次:1頁 數:378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經濟法
基於中國目前在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領域立法司法的實踐需求和理論研究的理論挑戰,《環境法原理專論》對環境法的基本理論的若干前沿問題,以專題的形式進行了深入系統地研討和闡析。同時吸收借鑒了國內外環境法學研究的理論成果和我國環境資源法制建設的實踐經驗。
與國內其他環境資源法著作相比,《環境法原理專論》最大特點是按專題體例,獨立成篇,重點探究環境法基本理論、制度建構等前沿熱點問題,較為系統地論述了作者研究環境法理論的主要觀點和看法。
《環境法原理專論》共設十個專題,從環境法理論基礎、環境法具體制度、環境法律責任三個層面展開:環境法理論基礎部分包括環境法理念與傳統法學的更新、環境法基本原則評析、環境法與法律生態化研究、環境權的本質及其法律實踐四個專題,對環境法學基本理論問題以及重大前沿問題進行了新的詮釋和探究;環境法具體制度部分涵蓋了環境法視野下的物權制度及其重塑、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研究、環境權益新型保障制度研究三個專題,對環境法學前沿熱點問題進行了新的研究和闡析;環境法律責任部分包括了環境民事法律責任、環境行政法律責任、環境刑事法律責任三個專題,對環境法律責任重大熱點問題進行系統性的分析和建構。
陳德敏,1952年3月生,管理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重慶大學副校長,重慶大學環境和資源保護法學博士點學科帶頭人,2002年美國哈佛大學高級訪問學者,1994年起獲國務院頒發的專家特殊津貼,重慶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主要研究方向為環境資源法學、產業經濟學及可持續發展規劃政策。發表論文80餘篇,出版《挑戰與策略:中國資源安全法律保障》、《資源經濟法學》、《區域經濟與可持續發展》等專著、譯著6部,以第一主研人獲省部級三等獎以上項目6項(其中教育部科技進步二等獎兩項),作為課題負責人累計承擔國家級、省部級課題項目25項。
兼任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常務理事、重慶市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副會長、中國軟科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學會常務理事、重慶市“十一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重慶市科技顧問團顧問。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綜合利用法》起草小組副組長,《中華人民共和同清潔生產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起草專家組成員,原國家計委“十五”教育重點專項規劃起草工作小組成員,重慶市“十五”規劃專家顧問組組長。
第一專題 環境法理念與傳統法學的更新
一、環境法理念的概念考察
二、環境法理念的思想認識
三、環境法理念下法學理論的更新
第二專題 環境法基本原則評析
一、環境法基本原則概述
二、和諧發展原則
三、綜合防治原則
四、民主參與原則
五、主體責任原則
六、協同調整原則
第三專題 環境法與法律生態化
一、法律生態化的時代背景
二、環境時代對傳統法律的衝擊與挑戰
三、環境法的興起是法律生態化的應有之義
四、環境時代的法律生態化變革
第四專題 環境權的本質及其法律實踐
一、環境權的產生及其發展
二、環境權的本質
三、環境權的法律實踐
第五專題 環境法視野下的物權制度及其重塑
一、基於環境法視野考量下的物權理念
二、環境法視野下的物權制度
三、自然資源物權制度
第六專題 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研究
一、環境公益訴訟概述
二、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之理論基礎
三、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之比較研究
四、構建我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第七專題 環境權益新型保障制度研究
一、環境權益新型保障制度概述
二、環境資源稅收制度
三、環境責任保險制度
四、生態補償制度
第八專題 環境民事法律責任
一、環境侵害與環境法律責任
二、環境民事法律責任概述
三、環境民事法律責任的確認
四、環境民事法律責任的實現
五、環境民事法律責任的熱點問題
第九專題 環境行政法律責任
一、環境行政法律責任概述
二、環境行政法律責任的確認及免除
三、環境行政法律責任的實現機制
四、環境行政法律責任制度的探索
第十專題 環境刑事法律責任
一、環境刑事法律責任概述
二、環境刑事法律責任的確認與免除
三、環境刑事法律責任的實現
四、環境刑事法律責任立法
參考文獻
法律制定及其依靠國家強制力實施,是人類社會有效管理與逐步走向法治的必然產物。研究探索法治建設與立法司法規律性的法學,本身是隨人類文明進步而不斷完善和不斷拓展的理論系統。作為其中重要組成部分的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更是適應人們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現實需求應運而生並迅速發展的。在中國致力於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人類社會走向生態文明的時代進程中,這一新興的法學學科和理論體系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筆者認為,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人們通常簡稱為環境法學)主要是由環境保護法基本理論和資源利用法基本理論這兩大部分構成的。中國在這一領域立法司法的實踐需求和理論研究的立論挑戰,呼喚著我們既要從綜合的視角,又要從資源和環境不同對象特徵的角度,分類進行更加科學的深入探究,以正確揭示在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合理利用的社會活動中人與人、人與自然關係調整的規律性,為法治實踐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