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許昌市位於河南省中部,北距鄭州80公里。現轄禹州市長葛市、許昌縣、鄢陵縣襄城縣魏都區,全境總面積4996平方公里,人口434萬。

法院簡介


許昌歷史悠久,人傑地靈,是華夏民族重要的發祥地之一。在遠古時期,許由部落在此繁衍生息,故稱為許地。公元前八世紀,周封文叔於許,稱許國。公元221年,魏文帝曹丕廢漢立魏以後,因“魏基昌於許”,改許縣為許昌,沿用至今。許昌地處要衝,歷史上是兵家逐鹿之地。東漢建安元年曹操漢獻帝遷都於許,“挾天子以令諸候”,修耕植以蓄軍資,終成霸業,遂使許昌成為當時中國北方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幾千年來,許昌風雲際會,英傑輩出。西漢名相晁錯、東漢名士荀淑楷書鼻祖鍾繇、著名謀士郭嘉唐代書聖吳道子等都出生在這裡。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歐陽修范仲淹蘇軾蘇轍等,都曾流寓許昌覽勝、講學,留下了鴻篇佳句。悠久的歷史文化,使許昌享有“魏都”、“鈞都”、“花都”之稱。改革開放以來,許昌市經濟、社會發展迅速,綜合經濟實力不斷增強。尤其是通過開展創“園林城、衛生城、優秀旅遊城市”活動,許昌市的城市精神文明建設也取得了豐碩成果,許昌市是“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國家園林城”、“中國特色魅力城市”。 1986年,根據豫發(1986)5號文件規定,撤銷許昌地區,建立許昌市。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撤銷許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設立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院現有幹警175人,其中研究生學歷19人,本科文化129人,雙學位2人,本科以下文化程度25人。現有法官122人,法警16人,事業編20人,工人3人。現轄有禹州市人民法院長葛市人民法院、許昌縣人民法院、魏都區人民法院、鄢陵縣人民法院、襄城縣人民法院6個基層人民法院

機構設置


2013年,許昌市中級法院機構改革,經批准成立的內設機構有28個:辦公室,政治部(內設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離退休幹部工作處),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法庭指導組)、第二庭、第三庭(知識產權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執行局(下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法警支隊,司法技術處,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監察室,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法官進修學院。

所獲榮譽


多年來,許昌中院黨組及廣大幹警在黨委領導、人大監督、上級法院指導下,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恪盡職守,公正執法,開拓進取,創先爭優,各項工作碩果累累、成績斐然。近年來,許昌中院先後獲得10項國家級、245項省級和186項市級榮譽,2007年被授予省級文明單位稱號,2009年至2011年連續三年被評為全省法院系統績效考評工作先進單位,2007年和2011年先後兩次榮立集體二等功。湧現出一大批先進模範人物,榮獲個人三等功以上榮譽共80人,柴子瑞、何永鈞、朱建英分別榮立個人一等功,劉亞麗被表彰為全國法院優秀女法官、全國三八紅旗手,王魯增獲得河南省“五一勞動獎章”。
2020年3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團隊李慶軍式十佳辦案團隊。
2020年12月,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被評為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地理位置


許昌市前進路與魏文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