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房地產管理局

宜春市房地產管理局

宜春市房地產管理局成立於1992年6月,為市人民政府直屬的正縣級事業單位

單位簡介


宜春市房地產管理局 成立於1992年6月,為市人民政府直屬的正縣級事業單位,現有幹部職工140餘人。內設秘書科、財務審計科、住房保障科、行政服務科、拆遷管理科(房屋安全鑒定科)、開發管理科、產權產籍管理科、物業管理科、租賃管理科(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科)、法規信訪科、執法稽查支隊、機關黨委、監察室等13個職能科室,下設宜春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宜春市白蟻防治管理所、宜春市房產信息中心3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宜春市房產檔案館、宜春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能為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房地產開發市場管理、物業管理、拆遷管理、白蟻防治、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房屋租賃管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房改工作和中介服務組織管理等。
近年來,宜春市房地產管理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一流管理、一流服務、一流形象為目標,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實履行管理職能,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培育激活房地產二級市場,強化物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強化服務意識,建立健全便民利民的服務體系,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切實推進和保障全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的快速、健康、持續發展。特別是2010年10月整體搬遷進入設施一流的宜陽大廈以來,設立了功能齊全的產權交易一體化辦公、一條龍服務的交易大廳,進一步提高了窗口服務水平,活躍了房地產市場,優化了房產管理服務環境,真正做到了“管理、服務、硬體、軟體同步推進”。
宜春市房管局先後獲得了全國的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規範化管理先進單位、三八紅旗集體;全省的文明單位巾幗文明崗、房產測繪管理先進單位、白蟻防治工作先進單位;全市的文明單位、巾幗文明崗、文明規範服務窗口、信訪工作先進單位、機關效能建設先進單位、市直單位行政服務紅旗大廳、行政服務紅旗窗口等多項榮譽。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房地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制訂和實施全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制訂和實施全市房地產業管理辦法及規定。
(二)依法履行全市房地產行業管理職能,規範房地產市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經營活動;組織中心城區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
(四)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負責組織實施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和管理。
(六)負責指導、監督全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負責中心城區房屋權屬證書的統一頒發,辦理權屬證書的換驗、變更、註銷工作。
(七)負責指導、監督全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負責辦理中心城區房產抵押登記和房屋買賣、轉讓、繼承、贈與等交易手續,培育發展二級市場;負責中心城區房產測繪工作。
(八)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城鎮房屋租賃管理;負責辦理中心城區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並核發《房屋租賃許可證》。
(九)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負責辦理中心城區房屋拆遷許可,對拆遷糾紛進行裁決,監督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落實和使用;管理城鎮危房鑒定工作,委託技術鑒定機構開展活動。
(十)負責指導、監督全市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指導中心城區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和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規範物業管理制度;承擔中心城區房屋維修資金的設立、歸集和使用管理。
(十一)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負責規範全市房地產中介服務市場。
(十三)負責指導、監督全市白蟻防治管理;負責中心城區新建、擴建、裝飾裝修房屋的白蟻預防及原有房屋白蟻滅治工作。
(十四)負責中心城區直管公房的建設、修繕以及租賃管理等工作。
(十五)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產信息化建設規劃、網路建設和技術服務;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產信息採集、分析、發布及信息資料庫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建立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體系。
(十六)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經營和開發利用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各項統計報表工作及職工教育培訓。
(十八)負責人民群眾對房地產行業信訪事項的受理、接待、登記和處理;調解處理房屋產權糾紛,落實私房政策。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秘書科、財務審計科、住房保障科、行政服務科、拆遷管理科(房屋安全鑒定科)、開發管理科、法規信訪科、產權產籍管理科、物業管理科、租賃管理科、執法稽查支隊
領導信息
黨組副書記、局長:塗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