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縣教育局

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新興縣教育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縣教育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省的有關法律法規。組織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類學校布局調整,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縣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監督、統計教育財政撥款的投入、執行和使用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
(四)綜合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負責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承擔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成人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六)監督檢查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負責督政、督學工作,依法組織教育執法,督導、檢查履行教育職責和鞏固提高“兩基”及“普高”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轄區內各類教育的督導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教育評估工作,對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測。
(七)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教學研究和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規劃、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學校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和圖書館建設,指導協調做好教材和教學參考用書的征訂工作。
(八)組織高等、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和自學考試工作。
(九)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含初次認定)、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教師評先表彰等工作。
(十)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各類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一)規劃、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工作。
(十二)負責規劃、指導、組織教育科學研究和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指導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宣傳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審計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新興縣教育局
新興縣教育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系統黨委和局機關的黨務、政務、事務;做好文秘、信息、信訪、接待、保密、安全保衛、財產管理、後勤服務以及教材、學習資料征訂等工作;協助做好紀檢監察、老乾和統戰工作;指導共青團、工會、婦女、計生等工作。
(二)人事股(兼掛縣教育工會牌子):管理教育系統的人事工作,做好人事調配和教師培訓、考核、資格認定、職評、獎懲、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師德師風建設、幹部任免以及計生、婦女等工作。
(三)計財股(兼掛審計股和助學管理中心兩塊牌子):負責財與物的管理工作,做好教育經費的預決算,組織實施經費的籌措、分配、管理、使用和監督工作;抓好會計、統計、審計、基建、校舍安全、固定資產和教師住房管理等工作;做好高校學生信用助學貸款管理、中職學校助學資金管理等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負責基礎教育事業發展的規劃和組織實施工作,抓好中小學生的就學、學籍管理;負責學前教育各項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組織畢業考試和畢業證書驗印;審批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組織開展基礎教育扶貧助學活動;管理學校德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和團隊等工作。
(五)教育督導室(掛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履行教育執法和督政督學職能,依法對各鎮人民政府和中小學(幼兒園)的教育工作實施監督檢查、評估與督導;負責創建等級學校、規範化學校的總體規劃、組織實施與申報評估等工作。
(六)體育衛生與藝術股:管理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配備、管理和使用體衛藝器材設備;開展體衛藝教育科研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性的中小學生體育和藝術競賽活動;做好對學校體衛藝術教育工作的督促檢查工作。
(七)招生辦:組織普通高等學校、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成人高等(中等)學校的招生考試和自學考試等工作。
(八)教研室:指導全縣教學工作,管理中小學課程設置和教材使用;指導學校、教師開展教學科研活動,傳遞教學信息,探索教學規律,總結、推廣教學經驗;開展教學論文評選和教育科研成果的申報工作;組織對中小學教學工作檢查和質量評估工作。
(九)電教站:制訂現代教育技術發展的規劃,抓好學校功能室設備設施的配備、管理和使用工作;協調做好教師掌握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的培訓;指導學校開展現代教育技術的課題研究;做好局機關音像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職業與成人教育股:管理全縣幹部、職工、農民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城鄉教育綜合改革;抓好崗前、轉崗和繼續教育工作。管理縣廣播電視大學、成人中專、職業中學、農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工作。
(十一)勤工辦:組織、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工作,管理中小學勞動技術教育,組織配置學校辦公設備、教學用品及其它學校服務設施。
(十二)教育經費結算中心:負責管理縣直屬學校、各鎮初級中學的經費收支工作;協助計財股做好對全縣中小學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領導分工


崔有輝(黨組書記、局長)
主管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兼管辦公室,掛鉤聯繫縣實驗中學、新城學區。
伍紹雄(黨組副書記)
負責局黨組的具體工作,分管計財股(含審計股和助學管理中心)、結算中心、招生辦、職成股、勤工辦和中小學校基建工作,配合做好局中心工作。掛鉤聯繫縣職教中心、水台學區、稔村學區、東成學區、太平學區。
梁志蓮(副局長)
分管體衛藝股、電教站、教研室,負責中學教研工作,配合做好局中心工作。聯繫新興一中惠能中學華僑中學田家炳中學
梁福慧(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人事股、協管教研室,負責小學教研工作和縣翔順實驗學校籌建工作,配合做好局中心工作。兼任縣實驗小學校長。掛鉤聯繫車崗學區。
黎開雲(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基教股、督導室和關心下一代工作,配合做好局中心工作。掛鉤聯繫大江學區、天堂學區、河頭學區、簕竹學區。
楊小梅(黨組成員、系統紀檢組長)
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配合做好局中心工作。掛鉤聯繫里洞學區、六祖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