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文明

服飾文明

不僅僅是人,當今這個年代就連動物都穿衣服,但人穿衣服追溯歷史太過久遠,所以成就了人類今天的文明。與其說是穿衣服文明,不如說是服飾本身就是一種文明。但人類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著裝的,這仍然是一個令人費解之謎。30-50萬年前人類開始從原始居住的地方考古學家的研究指 出遷移到北方冷帶,需要用東西遮蓋身體禦寒,那時,他們住在山洞裡並用獸皮遮蓋身體。人類開始紡紗織布大約在1萬年前的新石器時代。1854年在瑞士一個乾涸的湖底發現了人類最早使用的麻織物。大約公元前2000年前,埃及已能生產精緻的亞麻織物。從我國的考古發現來看,18000年前北京山頂洞人已懂得自製骨針,出現了縫製衣服的發端。並且已可確鑿地證明,我國在6000年前已開始紡紗織布。總之,人類的始前服飾經歷了漫長而豐富的演變過程。

前言


①塗身,如用赭石裝飾身體。
②用動物毛皮覆蓋身體。
③動物毛皮經過某些加工縫製,以用於保暖和便於運動。
④經過紡織的織物用於遮蓋身體。
⑤織物經過縫製而做成衣服。
服飾是構成人類日常生活的物質文化之一,與吃、住同樣佔有很重要的地位。
今天,衣著對我們來說,好像是理所當然的,就如同口渴喝水、飢餓吃飯一般自然平常。因此,很少人去考慮過它的起源。早期的人類,都赤裸著身體,至於後來是什麼原因促使他們開始覆蓋身體?從古希臘時代一直到目前,就存在著幾個讓人爭論的說法:即保護說、羞恥說、吸引異性說、避邪說、裝飾說等5大論點;只可惜這幾個說法至今還沒有一個能夠提出十足的說服論據。由此可知,衣服的起源看似簡單,其實是一件相當複雜的學問,我們現在就試著從這幾個論點,來探討其可能性與缺失。

起源學說


保護說

1.鄧拉普氏的論點與質疑 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鄧拉普教授對衣服起源於保護說,提出了他的看法,他辯解說:衣服的起源是為了抵禦熱帶地區到處繁殖的蚊蟲,那些原始人身上掛著獸皮做的條帶、動物尾巴、貝殼等型式的飾物,隨著人的行走而擺動,充當驅趕蒼蠅的工具。
這個說法聽起來似乎合理,但是難免讓人疑惑。這些尚未開化的原始人,是否真的具有鄧拉普教授所說的這些推理能力?大腦比猴子稍微發達的原始人,真能意識到掛在身上的這些東西會隨著他們的走動而搖擺,把蒼蠅之類的昆蟲趕走,同時又不會嫌累贅和熱?在這一點上,鄧拉普教授似乎賦予原始人擁有現代文明人才有的能力。他以現代的科學觀點來推測原始人的行為,難免讓人感到證據不足,也不十分恰當。
為了探討衣服的起源是為保護身體的說法,有兩點論據很值得參考:第一,早期的人類尚未完全進化,宛如猿猴般全身是毛。大自然已賦予他們保護身體的功能;第二,今天的科學家,普遍認為早期的人都居住在烈日炎炎的熱帶地區。由上述兩點可以看出早期的原始人為禦寒而製作衣服的說法,是讓人難以信服的。
現代的未開化民族也提供了許多例子,說明人類開始穿衣的主要理由,不是為了保暖。澳大利亞土著早期是不穿衣服到處活動的,直到後來,才把某些野生動物的毛皮披在肩上。但毛皮非常小,其保暖功能在冬天幾乎不起任何作用。在非洲炎熱地帶的部落,除了遮蔽陽光照射的設施外,更不需要任何保暖的衣物。據說,當年達爾文把一塊紅布送給非洲土著時,他非常驚訝地發覺,土著並沒有把紅布作為保暖的工具,而是把它撕成一條帶,然後圍繞在他們幾乎快凍僵的身體上,作為裝飾品。
2.適應環境的保護功能 當然,衣服具有保護身體的功能,也是我們無法否認的。譬如北亞中亞地帶和北極愛斯基摩人,或南美最南端的巴塔哥尼亞等寒帶地區,由於寒冷程度已超越人體的適應限度,因此居住在這些地區的民族都有獨特的禦寒衣物;此外,居住在阿拉伯乾燥地帶的人,為了防禦仲夏高達攝氏45度的氣溫,全身裹著衣物,以防皮膚被陽光灼傷。
由此可知,人類在絕大部分的自然環境中,真正需要衣服的地方並不多。可是裸體生活的民族,隨著人類歷史的演進而逐漸減少;衣物所以普遍,可能不是由於自然環境的影響,而是受到其他社會文化的左右。

羞恥說

1.什麼是羞恥 所謂羞恥,即是人類所特有的難為情的表現。其他動物雖然一絲不掛,卻沒有這種難為情的感覺。有人認為,衣服的起源是由於人類天性中所共有的羞恥感,驅使人類製作衣服來遮蔽軀體,這種論點可能來自於《聖經亞當與夏娃用樹葉遮蔽下體的說法。遺憾的是,這種理論也僅僅是傳說而已,並沒有具體的證據可顯示其傳說的真實性。
2.各民族的羞恥觀 人類對於身體的哪一部分可以裸露,哪一部分必須覆蓋,不覆蓋即會感到羞恥,並沒有一致的看法。不同的民族對於身體之頭、腳、胸、膝、指尖或生殖部位,哪一部分必須包裹,大都由該族人自己來決定。例如:亞馬遜河流域的庫伊庫爾族,一到成年就用線將貝殼串成腰帶垂掛於下腹前,這是他們的日常服飾,除了特殊場合外,絕不取下來;平常若不將腰帶佩上,就會感到非常羞恥,可見他們一生中都不曾遮掩下體。因此,庫伊庫爾族人也從不以裸露下體為恥。
在蘇門答臘,袒露膝蓋是一種不正經的行為。而中亞的一些部落,連指尖都不準露在外面。現代的耶路撒冷,除了家裡的親屬外,如果婦女的頸部露在陌生人面前,就會被認為很不體面,但當她坐下時,從小腿一直露到大腿,卻不以為然。在東方的一些國家中,王宮裡的女孩在12歲以前,連自己的母親也不能看到她的臉,但是她的衣服卻是用透明的織物做成的,任何時候都能看到身體的全貌。可見,羞恥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觀念,會隨著時代和地域的不同而改變。因此,羞恥應該說是一種習慣,而不是天生、固有的特性。
然而,當遮蓋身體的某一部位已成為慣例時,這些部位就會引起注意;如果平時遮蓋的部位突然暴露出來,他就會感到自卑、羞恥,擔心被同伴恥笑。
根據實際探訪過亞馬遜河流域,並與申古河畔印第安人共同生活的探險家證言:“假若,裸體生活已是該族文化,那麼我們身處其境時,好奇心頂多只能駐持兩三天而已;相反地,穿著襯衫與西褲的我們反會被他們瞪視得好像穿著不得體似的,令人感到難為情。這種感覺就如同一個人穿著西裝進入公共浴室一樣。”由此可見,多數人與少數人的關係,才是構成穿衣文化與心理的機能體系。

吸引異性說

有些社會學家相信,衣服的起源是為了吸引異性,並且與身體部位有相當密切的關係。眾所周知,熟悉的事物不會引起好奇,隱藏的東西反而容易激發人們的好奇心。比如,稍稍披上一點遮蓋的東西,但還隱約可見體形,就比全裸更誘人。如果一個漂亮的東西,像首飾或花,放在身體的某一部位,人們立即會被這部位所吸引;寶石嵌鑲的戒指或項鏈會引起人們注意漂亮的手和前胸,閃亮的鞋扣會吸引人注意雅緻優美的腳。如不經裝飾,這些部位很難惹人注目。
有人指出,當人類處於不穿衣的時代,人體各部位並不會引起特別注意;後來,為了引起注意而在人體某些部位附加一些挑逗性裝飾的作法,才應運而生。
(四)避邪說
原始人的生存大多受迷信思想的控制,相信精靈和鬼神的存在。他們生活的目的就是為了使這些鬼神滿意、高興,希望有一天能贏得鬼神的歡心,保佑他們在這個世界和未來的世界中能凡事順心。衣飾的功能是用來保護他們,抵禦可能傷害人類的妖魔。根據這種觀點,穿衣原是為了防某些魔鬼傷害的一種手段。他們認為衣飾穿戴在身上有一種驅邪的作用。
有很多例子可以說明,人們的裝飾大多是為了避免狩獵和戰爭中的傷亡,或其他任何人類的不幸。在有些部落里,兒童和懷孕的婦女屬於最需要某種形式保護的人,於是他們用珠子、骨頭、頸圈和其他裝飾品來打扮自己;在某些部落里,人們用一根繩子緊緊地系住腰部,他們認為這樣就可以躲避邪魔的眼睛而獲得安全。佩盧島上的居民把鼻子穿孔,以確保永久的快樂;斐濟島的人,遵照他們信仰的上帝所定的圖案來文身。他們相信,如果不按照這些已制定的命令去做,那麼死後就要受到懲罰。
的確,幾乎所有的原始人皆受自身信仰的支配,並且這種影響是根深蒂固的。至於在產生任何形式的裝飾之前,是否已有這些迷信,至今還是一個疑問。隨著社會組織趨向複雜化,傳統習慣和信仰也在進化中,當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就會出現一定形式的宗教和迷信。人類很早就有初步的個人裝飾之種種形式,由此可見,衣服不是迷信的衍生物,而是與迷信的進化同時存在,並且形成它們的某些中心,被用來作為保護穿著者抵禦不可知的魔鬼或不幸的一種手段。

裝飾說

希望別人讚美自己幾乎是所有人類的共同特點,不管是高度文明,還是尚未開化的人類,這種自我表現常被視為自負或自我欣賞的特質,何況文明人類的自負傾向遠遠超過尚未開化的人類。酷愛裝飾自己的人類特質,在每一個原始部落都有很明顯的跡象。原始人缺乏生活的必需品,但是人人都設法從裝飾中追求歡樂,而大多仍局限於個人裝飾。打獵回來時,背上扛著獵殺的動物,或者帶著血污和傷痕從戰場奏凱歸來時,路上遇到的人們總會滿口稱讚他們,這些戰利品無聲地顯示了他們傑出的才能和威力。毫無疑問,他人的稱讚是為了使其高興,這種心理和現今一樣。當他被人們從人群中挑選出來,獲得刮目相看的待遇時,便陶醉在這種得意的激情中。可是,當這種血污和傷痕消失后,部落的其他人就會忘記他作為戰士或獵人的勇猛和力量,他又處於與其他人相同的地位。享受過榮譽的人,往往很難再回到原先不被尊敬的地位,如此便促使其尋求更加永恆的、可用來標識其能力的徽章。

裝飾的形式。


從傷痕到衣服

從戰爭中所遭致的傷痕到有意刺上的傷痕,從血污到有色泥土的塗身,從無意地把獵物的皮披在身上到有意識地穿著打扮,只經歷了一段很短的時間,衣服無意間成了人們榮譽的標誌。正像徽章一樣,那些想要獲得他人讚美的人率先開始穿起衣服。因此我們可以推測衣服的起源是偶然的。從人們偶然發現衣服在使用上的好處后,才逐漸有計劃地安排考慮衣服和裝飾的形式。

戰利品作裝飾

早期形式的衣服是用來博得人們的稱讚和尊敬的。成功的獵人或戰士會把戰利品帶回,但由於當時沒有現代的家庭生活觀念,所以人們把戰利品帶在身上,而不是放在家裡因為在那裡很少有人會表揚他們;獵人身上的裝飾,永遠是他們勇敢的見證。身為原始武士的印第安人,甚至早期的希臘和羅馬人,把打獵中殺死的動物獸皮披在身上,因而達到保護和裝飾的雙重目的。裝飾常可以增加戰士打仗的威力,他們不僅用戰利品來披覆身體,而且常用古怪的方法塗色,以此來鼓舞士氣。
這些具有紀念性質的裝飾標示了他們的等級,用以區分成功和不成功的戰士。在新幾內亞的部落中,文身表示他殺了一些人;越是成功的戰士,身上的文身就越多。其他的原始人用獸皮、動物牙齒和尾巴、人類的頭皮和武器的零件來進行裝飾。人類一旦發現衣服的威力后,他們便越穿越多,最後覆蓋了全身。這些尚未開化的人們,以自己創造的方式來裝飾自己,他們遠比文明的現代人更講究衣著。

從原始到文明

對於最原始的個人裝飾形式,我們已經作了紀錄,說明其目的不是為了體面或保護,而是為了表現自己。在可能作為保護用途的穿著之前,已有文身、用顏料塗身、奇異髮型、戴珠子、塗黑牙、塗指甲和戴梳子等各種小裝飾品;更原始的野人則從泥土或在野生漿果中提取顏料塗身。當文明達到較高程度時,裝飾越來越講求藝術和精細性但是激發人們在自己的身上附加這些裝飾的動機,依然是企求他人的讚許和尊敬。裝飾開始被先進的現代服飾所更替時,款式、色彩和線條的簡單化,代替了原始人俗艷的裝飾。
支持這一觀點的許多學者認為愛美是人類的共同天性。在人類的進化過程中,嗅覺減退,視覺增強,對形象、色彩、光線的感受更加敏銳。人類在裸態時就已懂得裝飾自身,裝飾的方法可分為肉體的和附加的、暫時的和永久的。暫時的裝飾包括任何一種易於去除或替換的裝飾。這些裝飾形式中的塗色、划痕、疤痕、文身等早在原始人中存在,在現代高度文明的社會中也偶爾出現。文身是永久的肉體裝飾形式,文身在早期的淺色皮膚人種中很流行,文身的過程包括在皮膚上刺痕,然後塗上洗不掉的顏料,在身上、手背上,甚至在舌頭上,全身文身直到年前還普遍存在於北巴布亞紐幾內亞人中間,常成為少年變為成年男人的儀式之一。近幾年來,在美國的某些人中以文身來標誌自由、叛逆、冒險等觀念。與文身相對應的黑皮膚的人採用切痕的辦法,用刮鬍須刀或其他小刀在皮膚上刻痕,然後把刺激物搓在刻痕中,讓其發炎、潰爛,在皮膚上形成起伏的疤痕。這種裝飾方式曾盛行於澳大利亞的土著人中間。在好戰的民族中往往把在戰場上所受的傷疤保留下來,作為一種光榮的記號。傷痕不僅沒有毀損人的儀容,而且還增添了美的儀錶。甚至有的把身前身後的傷疤賦予不同的含義,身前的傷疤表示奮不顧身,勇敢對敵,而背後的傷疤則可能是臨陣退縮的明證。
塗粉是裝飾的另外一種形式,塗粉在不同的文化中都能見到。史前的原始人,出喪時往往把身體塗成白色。現代塗色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加強皮膚的原色,如用胭脂和口紅加強臉和唇的紅色。另一種是用對比的方法增加皮臉的效果,如皮膚黑的民族,用白色遮蓋身體的各部分,白種人用黑色美人痣來增強皮膚的白色。
毀體是人為地把身體的某部分去除,這在原始人中不勝枚舉,嘴唇、頰和耳上穿洞,敲掉牙齒或弄開手指關節等等;肉體裝飾的另一種形式是毀形,或稱為變形。主要是將唇、耳、鼻、頭、足和腰部等改變原來的自然形狀,如唇和耳用垂物使之下垂、變長和擺動。還有穿鼻或將其弄成扁平形。頭骨往往在嬰兒時期就壓成各種形狀。足則可弄短弄窄,主要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婦女纏足,把幼女的腳指和腳跟緊緊纏壓,結果使其成為拱形。歐洲人感興趣的是人的腰部,據說公元前2000多年的克勒特人,無論男女都用金屬帶把腰部束得緊緊的。俗稱“蜂腰”的流行在西方文明中也曾循環往複。至於包括服飾在內的裝飾對人體外表的影響有幾種趨向:“增加”人的高度;“增大”或“減小”身體面積;利用圓環裝飾引起對身體線條的注意或對某一部分的注意。外表的縱向擴張是注重人身體的直立姿態,藉以增加高度,如懸垂的項鏈18世紀曾經流行的婦女髮飾,塔或耳環,高跟鞋、帽等,特別是形的頭髮高高地在頭頂上,有時再加上假髮,頭飾上還有人、畜、船、車等小模型。橫向擴張,如“裙撐”的利用,增加了穿著者佔據的空間,以示尊嚴。“曳裙”用來擴張人的形態。墊肩的使用,目的是增加肩的闊度。

顯示優越感

裝飾的目的是為了表現穿著者的力量、勇氣和技術。原始人開始用血污、傷痕和打獵回來披在身上的獸皮,象徵自己的英武和力量,並且用動物毛皮、羽毛作頭飾,佩帶野獸的牙齒、骨骼、刺彩紋和刀痕,向人們顯示他在狩獵中的業績,用熊爪項鏈表示打死的動物數量,把羽毛放在耳環和頭帶上標誌有美好的婚姻狀況。用戰利品表現自己的優越地位。

威脅和圖騰

裝飾的另一目的是用來恐嚇敵人,具有宗教和魔術的性質,如面具和在臉上塗色等。圖騰或護身符的目的都是為了驅趕妖魔,把好運帶給穿著者。圖騰和護身符稍有差異,前者的力量和神秘性質與所有制無關,可以買賣和傳來傳去,而不失其威力,而護身符則僅僅對佔有者有魔力;對其他人則無效。許多原始人對圖騰和護身符的信仰是根深蒂固的。

身份和職業

服飾常用來顯示一個人的經濟能力和社會地位。有人曾對當代青年男女的著裝動機進行了調查,結果表明,50%以上的青年人希望穿著能為別人承認的服飾,他們認為服飾給別人產生什麼樣的印象至關重要。現代化的通訊網路和大生產已經有效地影響了服飾的功能,縮小了富人和窮人之間的差異。
等級是地位的另一種形式。在政府機關、職業團體和軍隊內,需要用服飾來標誌那些領袖人物的優越地位,借特定的制服顯示軍隊和警察的權威。體育比賽場上兩隊的角逐也以區分。護士、警察和消防隊員的服飾很容易辨認,甚至在世界範圍內都標準化了。

自我擴展

服飾是自我擴展的手段。人的力量感、運動感和剛度感都可通過服飾體現出來。如高而硬的領子使人保持脖頸硬挺的姿態和氣派;騎士的鋼盔增加了力量感;優美、浮動的頭飾、飄動的帶子、荷葉邊、流蘇等增加了動感,特別是在跳舞時,增加了運動和節奏感。
高帽使人顯得高大,強烈色彩的服飾使人感到有生氣,有力量;粗糙的服飾面料使人感到自然。舞台上正面人物的高大感和反面人物的萎縮感,同樣可以通過服飾的巧妙設計而獲得。服飾還會影響到人的動作、行為和心態。職業服給人以端莊感;華麗的禮服給人以高貴感;婚禮服使新娘感到莊重;學位服和隆重的儀式,使人終身難忘,勉勵他們在學業上不斷進取。服飾的自我擴展功能,其目的不是為了裝飾和美化,而是為了加強神態和深化感情,是個性的體現。

服飾表現力


我們可以運用邏輯的、客觀的、描述的方式研究服飾,然而,人類感知還有其他方面,不是客觀的觀察而是主觀的反應。服飾有力量喚起觀察者內心的情感和思想,情緒不是可以輕易描述的,但是可以敏銳地感覺。服飾作為一種象徵,作為一種能夠喚起情感的媒介,它的作用已經超過了它的自身。如果頭戴圓頂硬禮帽、身穿花呢西裝代表一個“典型的”英國人的本質,那麼這種象徵可能產生於政治情操、社會禮儀道德感受的聯想。其中沒有一項是能夠觀察到的,但是能夠深深地感覺或體驗到。
服飾象徵表示超越其自身的某種東西。服飾中的象徵意義往往是無意識的,但是有意識地運用象徵可以更富有表現力;也就是說,設計者或穿著者通過仔細地操作,以提高他所希望創造的效果。生動有力的人格可以用生硬的線條,或者可以用寬鬆的形式加以強調。通過運用粗厚的材料和對比鮮明的大膽色彩,效果可以更為加強。因此,有意識地運用象徵手法,設計者可以使感知者更為接近預想的情緒。真正的藝術體驗是需要個人捲入的,不論是創造性的表現,還是享受、理解或欣賞。所以服飾的創造或服飾的組合是一種藝術表現形式,通過它情感和觀念才可以傳達出去。這個概念具體體現在表現力之中。

服飾的創造

每個時代都有其獨特的風尚,正如每個設計師都有其獨特的風格,這種現象源於表現力。“風格”與象徵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繫。每一位熟悉伊珀比邇服飾的顧客都可以從衣服上看到蕾絲及刺繡的特徵。換言之,設計師把他的個人印象給予他的手產品,在這個過程中他顯露了他的部分性格、觀念、思想和情緒。這個產品轉而喚起觀察者相同的或不同的情感和情緒。
為什麼有些設計師把婦女當作某種脫俗的東西,她們美麗、矜持、文雅;而有些設計師把她們看得頗為實際,時髦、大膽、積極?回答當然是所有的設計師把他們自己投入到他們的作品中。
有些善於觀察伊珀比邇經銷商可能發現,在一種設計中感知創作者試圖傳達的相同含義是困難的。尤其是一個設計師走在了他的時代的前頭,而具有創造性的人們通常總是如此。許多人觀看他的作品總是根據他們自己的經驗,而不是從設計師的角度出發,這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對於藝術家的目標理解得越多,也就越能分享他的設計的表現力。

服飾的組合

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通過服飾的實際創作來表現自我。尤其在我們的世界中成衣大規模生產,自我表現的機會似乎非常有限。技術在某種程度上減少了個性,但是同時為更多人製造了更多種類的產品,遠遠超過歷史上的任何時代。決定選擇的因素成為越來越複雜的問題。在這個意義上,每個人都處於藝術家的位置;顯示他個人影響的解決這個問題的程度提供了他的表現磁力的象徵。
在伊珀比邇服飾公司成立之前,作為伊珀比邇創始人的牛總,在美國“今晚”節目上穿戴的服飾對於美國男子的服飾趣味有著強有力的影響。正因為此,他認為他是美國男子形象的縮影,他避免穿戴極端的服飾。他說:“普通人對於穿著服裝都有些謹慎,多克(塞弗里森,穿著華麗的樂隊領隊)能夠對此若無其事。但是人們忘記了他是一個音樂家,一個有個性的人。”然而並不是所有男人都這樣保守。有些男人穿著過分華麗奢侈,富於戲劇性。
表現力也能夠保留和美化,恰如周姐(伊珀比邇牛總的愛人)所示範的。當她一直被描述為不足以當一個時尚形象時,她簡單地解釋說:“我需要可以理解的服飾,需要對公眾有吸引力的服飾,而不需要引起批評的服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