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NGO
民間的慈善公益組織
草根NGO 是民間的慈善公益組織。是指這些以非營利為宗旨,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機構。“草根”一詞是直譯自英文的grass roots。有人認為它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同政府或決策者相對的勢力;一是指同主流、精英文化或精英階層相對應的弱勢階層。之所以叫草根,是因為草根一是頑強,二是廣泛。
隨著社會不斷發展草根、草根性、草根化這類詞越來越多的出現在我的面前。那麼究竟什麼是草根呢?《現代漢語詞典》並沒有這個詞條的解釋《英漢大辭典》(陸谷孫主編)把grass- roots單列為一個詞條,釋義是①群眾的,基層的;②鄉村地區的;③基礎的;從各種網路文章來看“草根化”也就是平民化,大眾化等等,但實際應用中的“草根化”的含義遠比以上的解釋來得豐富。它應該有兩個特點:一,頑強。應該是代表一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生命力;二,廣泛。遍 布每一個角落。所以也可以理解為表述的是一種非主流、非正統的,出自民間草澤的。
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縮寫,中文意為非政府組織。關於NGO並沒有一個公認統一的定義,我們通常聽到的如:志願組織、慈善組織、第三部門、社區組織等非政府非商業的組織都可以算是NGO,而不同的NGO又可能有不同的目標、組織等等,在解釋什麼是NGO時我們把相關的背景釐出。我們來看“公民社會”(civilsociety,也稱為市民社會)這一概念來自於西方啟蒙時代個人主義的理念,由於個人的權利被忽視,甚至被剝奪,人們需要一個空間,他們首先需要有一塊地方,使他們能集思廣益和提出反對意見。因為在集權政治里,老百姓沒有集會的地方,所以,公民社會就提供了這樣的可能。儘管很多理論和說法各有不同,但它基本上都強調一個獨立於國家或者舊的宗族和封建紐帶的個人行動自治空間的存在。從社會存在的三種關鍵力量來看,我們可以分政府、市場與公民社會,公民社會也被看作一種規範理論,公民社會的倡導者會主張建設公民社會,加強公共領域,限制國家的權力。在社會的發展過程中由於存在著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等因素,作為公民社會的力量的NGO作為彌補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萊斯特*薩拉蒙,1978),隨著全球化及社會的變遷政府(第一部門)、市場(第二部門)、NGO(第三部門)將共同構成現代社會的三大支柱。當然NGO的出現除了國家和經濟的主要因素還包括文化等諸多的方面(范麗珠) 。
現在所說的‘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一詞的起源,據說是一位聯合國的官員最先用這個詞。最開始,NGO是指得到聯合國承認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後來發達國家中以促進第三世界發展為目的的組織也被包括進來,現在主要指發展中國家裡以促進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己任的組織。
草根慈善組織深陷“騙捐門”
1995年,全球22國的非營利部門運作資金高達1.1萬億美元,等同於當年英國、義大利的國民生產總值;NGO還可以幫助緩解就業問題,這些國家NGO的全職員工人數高達1900萬,相當於它們運輸和通訊業就業人數的總和。在一些西方國家(比如美國),政府和企業與NGO是合作關係,它們不斷向NGO捐贈資金,希望NGO能夠幫助它們多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
在中國由於歷史及文化背景的原因,NGO在中國的定義相對於西方比較模糊。大到共青團、婦聯這樣的人民團體,小到沒有註冊的志願組織都使用NGO的象徵。其中政府性質比較強的被稱為GONGO (政府組織的NGO ),它們是政府主辦的或者由政府派出人員擔任主要職務的非政府組織。這些GONGO經常是有正式掛靠註冊的組織,有著明確的行政等級,帶有鮮明的政府性質。而與強大的GONGO相對應,本文將中國大陸(除中國港台)那些由民間自下而上自發產生的NGO稱為草根NGO 。
民政部統計顯示,截至2008年底,全國共有註冊登記的社會組織41.4萬個,比2007年增長7.0%;這些社會組織業務範圍涉及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勞動、民政、體育、環境保護、法律服務、社會中介服務、工傷服務、農村專業經濟等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但是專業人士指出,由於註冊門檻過高,中國草根NGO的實際數量遠遠不止此數。
據王名此前的估計,內地目前擁有各種類型的NGO總數約數百萬家,但現在登記的只有40多萬家,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登記的門檻設定過高。王名表示,中國90%以上的NGO實際上未獲得現行法律的認可,也無法得到應有的保障,其發展受到制約。
除了法律認可難,對於那些自下而上成立,被人們稱為草根民間組織的機構,資金一直是困擾其生存、發展的難題。
太陽村被猜疑存在財務黑洞的文章在網路上還在熱烈傳播著,重慶的一些草根組織也陷入難堪境地。
6月2日,重慶九龍坡白市驛小動物保護協會基地,協會會長陳明才陰沉著臉,在圈舍里“徘徊”:一方面,由於深陷騙捐門,收到的捐款減少,難以為繼;另一方面,協會正面臨被“註銷”。2008年年底,有人四處散布,他以救助小動物為幌子,騙取捐款,並用善款買別墅、買車,還給兒子買了一套房子。還有協會會員向市民間組織管理局等部門寫信舉報,要求“法辦”陳明才,重拳“治貪”。
幾乎是同步發展,近日網上出現一篇博客文章,稱市志願者服務總隊查森森孤學院的賬本時,查出“玄機”。參與查賬的人士透露,森森孤學院的賬務如家庭主婦記的流水賬,各類票據裝在一個麻袋裡。賬本顯示:去年的一段時間,森森孤學院每月花掉約2萬元,而那時該院只有4個流浪兒童。
4月初陷入“騙捐門”的“綠葉義工”的情形與小動物保護協會類似。有網友發帖說,該組織負責人張海峰在重慶奧園買了一套房子,買房子的錢是“綠葉義工”以救助生病的孩子為旗號募來的。
儘管相關質疑也許僅僅是關心善款的出路希望慈善組織能夠對善款愛心負責,並無惡意攻擊,但這些風波帶來的後果只能是對草根NGO的巨大傷害。
草根組織經費來源渠道主要有三個,即政府購買服務,企業和個人捐贈,以及通過提供所獲得的服務性收入。草根組織的影響力有限,能夠獲得政府購買服務的機會微乎其微,而國內基金會還沒有出現向其提供長期穩定資助的苗頭,所以多數草根NGO只能依賴境外資金生存。
對於中國的草根民間組織,獲取境外無償捐贈機會較少,主要是通過項目合作的方式使用境外資金。項目合作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申請境外組織的已有項目,完成項目獲取項目經費;另一種是自己策劃一個項目,然後向境外組織申請經費援助。
但是隨著國際NGO在中國的發展逐步由單純資助向項目參與型過渡,中國的草根組織獲取境外資助已越來越難。
另外,草根慈善以自發性為多,不少未進行社團註冊或備案管理,沒有完善的組織契約,沒有有效的約束機制。他們靠的是愛心慈善、感情慈善,缺了理性慈善和合法慈善。近期如此多的質疑,皆因財務不透明所致。
能夠獲得大型基金會資助的草根NGO仍然是鳳毛麟角,和公募基金會強大的優勢資源比較,獲得資源的艱難是國內絕大部分草根NGO的通病。過去,官方背景的公益組織與民間草根組織很少接觸和合作,各自在不同的領域開展活動,“老死不相往來”。
雖然中國紅基會“5·12災后重建項目”公開招標邁出了第一步,但公募基金會向草根NGO開放資源的大門並沒有完全敞開,大型基金會對於資助草根NGO仍然顧慮重重。《公益時報》記者從中華慈善總會、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和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等國家5A級基金會了解到,直接對草根NGO進行資金支持並非像想象中那麼容易操作。
讓大型基金會放不下顧慮,基金會資助草根NGO至今障礙重重,原因顯然是複雜的,在大型基金會領導層的眼裡,草根NGO自身的問題最需要認真考量。
NGO自身情況的複雜是主要原因之一。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常務副理事長湯聲聞告訴《公益時報》記者,公募基金會對於資助草根NGO仍然有不少的顧慮,也影響到下一步如何合作的一些考慮。其中最突出的一個問題,就是草根NGO的資質問題,這是最根本的一個障礙。
基金會第二個顧慮則來自對草根NGO團隊執行力的認可。湯聲聞表示,比如從事老年人護理方面的機構,基金會在選擇它進行資助之前,必定先要了解它之前是否從事這個專業,做的好不好。如果是臨時性組合的草根NGO,在相關領域時間不長,專業性當然也就會大打折扣。
基金會第三個顧慮則是草根NGO的自我生存能力。湯聲聞說,在參與競標的機構當中,有一家草根NGO的預算當中有38%的經費安排為工作人員的工資、用餐補貼,甚至包括通訊補貼,讓他對這家NGO的自身生存能力大感懷疑。
基金會第四個顧慮則是草根NGO溝通能力的欠缺。湯聲聞表示,這一點不僅表現在與地方政府、捐助對象的溝通上,甚至還包括與資助方基金會的溝通,一些NGO表現出溝通能力上的不足。
一方面,有實力的NGO會著意去利用自己的資源優勢和各個層面進行接觸,加上有民間資本、政界商界和媒體的朋友相助,項目能很順利得到實施並引起廣泛關注,然後再滾雪球一樣吸引更多的資源進來,錢和人脈是這類NGO成功的關鍵;
另一方面,草根NGO是純粹出於自發自覺的非正規化公益性組織,很可能還沒有獲取合法註冊,但他們基於自身對人性和博愛的理解,想到了就去做,在時間的過程中不斷的調整和充實,發展的好會走向合法註冊的NGO;當然草根NGO因為自身實力不可避免的會遇到很大的阻力和困難,項目計劃停滯和宣告失敗也是很正常的,因為很多現實的問題無法迴避,但既然是草根,就能在更大層面上代表民意,既然是草根,就有春風吹又生的意志,這也會是草根ngo們走向成功的內因所在。
種種跡象表明,在法律地位沒有解決之前,草根NGO可能利用種種變通,在政企間贏得新的生存空間。而相關主管部門的態度,亦藉由大地震的特殊情境有所鬆動。草根NGO的負責人多是理想主義者,自命清高,帶著個人英雄主義色彩。徐永光認為,就連NGO最不願意麵對的登記問題,都並非沒有空間。
其一是登記:
中國民間組織管理採取雙重管理體制,一個民間組織先要獲得政府業務主管部門的同意,然後再到民政部門去登記。難就難在民間組織找不到政府業務主管部門“擔保”。原因很簡單:誰接收誰就得承擔責任。
其二是缺人:
慈善機構缺乏職業化的人力資源儲備,需要培養這個行業的專業人才並用良好的薪水吸引優秀人才加入這個行業,這樣才能提高慈善的效率。
其三是NGO自身治理:
NGO的普遍問題是缺乏獨立性,民間基金會大都是企業的“皮包基金會”,大都沒有建立起以理事會為核心的治理結構。NGO的理事會和企業的董事會類似,“官辦慈善機構中,理事會是擺設,政府是老大,執行層強勢”。在官辦和民間基金會都做過負責人的徐永光說。
中國公益事業發展 離不開草根組織的發展
沒有誰能否認草根NGO在中國公益事業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補充作用,而且慈善的本義就是民間化,自下而上的草根組織具備先天的貼近群眾的特性。事實上,儘管很多草根組織沒有取得“法律合法性”,但他們通過紮實的工作贏得了公眾認可,逐步獲得了“社會合法性”,並以巧妙的行動策略漸漸贏得“政治合法性”與“行政合法性”,已經成為公民社會中一支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它的健康發展對中國公益事業發展舉足輕重。
從一定意義上來說,這些質疑或者在危機中給草根NGO開闢一條新的生路。草根組織的發展離不開中國社會、經濟、政治生活等多種外部環境的轉型,目前各地政府已經以一種更加開放的姿態面對包括民間組織在內的多元社會結構,逐漸釋放出更多的公共空間,允許包括草根組織在內的民間社會參與到提供公益服務、制定公共政策的過程之中。
隨著這些事件的曝光,社會精英階層在滿足了自身發展的前提下,將目光投向更深層次的社會問題,努力探索各類社會矛盾的治理之道,這些也會轉變成草根NGO擴張的加速機制。儘管眼下草根NGO的生存狀況仍不容樂觀,能力建設仍需加強,但不可否認其自身的發展變化及外部條件的改善已經讓我們從中看到了嶄新的發展機會。
草根組織如何快速健康發展,中國公益事業處於大發展的前夜,事實上還沒大發展,有三種特別重要的力量使得公益行業處於大發展的臨界點。
一是社會公共服務多樣化的需求不斷顯現使得政府職能的轉變進入一個實質性階段,我們感覺在很多城市包括農村社會很多多樣化需求已經非常明顯了,對政府來講,政府的財政不可能包攬所有公共服務需求,政府更多是普惠和托底的特點,有些多樣化的社會需求政府財政是負擔不了的,政府自己管一定會出現政府失靈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社會組織是咬定發展的,很多政府部門優秀的政府官員也看到了這個問題,包括在北京、上海要成立的工作委員會、社會建設辦公室等等這樣的舉措,就是政府看到了社會公共服務的需求,政府主動培育社會組織,這是天時當中的第一點。
二是由於問責壓力的不斷增強,使得公益的勸募市場壟斷逐漸被打破,再加上企業CSR和非公募基金會的迅猛發展,使得公益領域資源提供方在不斷增加,公益的勸募在不斷的打破壟斷,這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由於大家的問責力量不斷增加,使得公募的壟斷開始解凍,又因為我們大量的企業有CSR資金和大量非公募基金會的產生,當他們成立這樣的基金和組織以後就不能把他的錢簡單的捐給公募基金會,他一定要選擇自己獨特的公益項目,選擇自己的戰略合作夥伴,也就是那些草根組織,對草根組織有非常大的需求,如果草根組織現在缺品牌、缺錢、缺合法身份等很多東西,但是你唯一不能缺的是創新性,如果連創新性也缺,你就失去了這樣的機會,勸募市場壟斷打破以後的公益資金之所以選擇草根組織,其中一個很重要原因就是他在其他大型公募組織里找不到創新性,這時候才來找你,我認為草根組織要非常注重創新性。
三是是由全社會追捧青年志願者和追捧社會企業家為表徵的民間公益力量的爆發性增長,改革開放以後,大家發現一個社會衡量年輕人的指標只有一個,就是創富,但是一定會發現事實上有很多人不一定都適合做生意,在社會上一定有很多人是公益性格非常明顯的,他們一定是非常適合做非營利組織工作的,只不過因為原來的評價標準對這部分人的需求沒有辦法,所以就會發現確實有很多30歲、40歲的年輕人,在其他領域、尤其在企業界工作很長時間以後,要重新選擇自己的生活道路和生活方式,就像NPI包括我在內的很多同志一樣,我們之所以到公益領域,並不是因為我們比其他人高尚,而是我們認為我們適合NGO這樣的生活方式,像我們這樣的人大有人在,為NGO行業提供了大量的人才儲備,這三個因素造成了我們現在處於所謂公益大發展的前夜。
在中國,我們並沒有看到這樣的情景,我們看到的是什麼呢?很多人都說他們是“管閑事”的,他們是“閑著發慌的”,他們是“沒事找事”的。這,或許是中國NGO最真實的寫照了。
在2008年,我們可以看到很多NGO的影子,他們在最危難的關頭,給人們留下了最美好的回憶,在一切都趨於平靜之後,我們影響最深刻的,仍然是他們。但是,現在,NGO們卻在面對一個很棘手的問題,因為沒有任何的制度去保障他們能夠維護自己的權利,也沒有任何明確的規定來規範他們,他們只能徘徊在邊緣上,只能在無奈中行進。
在為災區冬季募捐的過程中,他們被人們說成是“想出名”的,所以儘管他們在為災區的老人孩子募捐衣物等過冬物資之時,居然得不到任何組織的支持,也得不到自己單位的支持,所以,除了無奈的之外,更多的是一種傷心,因為沒有人承認他們,沒有人理解、支持他們。
在問題奶粉的過程中,NGO們又一次陷入了步履維艱的境地,他們要求得到公正合理的賠償,這無可厚非,他們甚至建立了自己的網站,但是,沒有想到的是,他們卻是步履維艱的在維護自己的權益,網站不斷的遭到攻擊,他們發出去的帖子在不斷的被刪除,遺憾的是,沒有人會去問這是為什麼,這究竟是為什麼?難道NGO要維護自己的權益真的很難?
制度的缺陷,在這裡彰顯無遺,我們缺乏一個制度,既要能讓他們行使自己的權利,也要能讓他們能夠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否則,他們只能一直無奈的走下去,而最終的結果是,他們不得不放棄,我想,無論是誰都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結局發生。
加快相關法規的建設,完善在制度上的空白,是當務之急,因為通過08年,還會有很多的NGO產生,還會有很多的人加入這個行列,如果我們不能夠去保障他們權益的話,他們只能無奈的行進下去,而最終,會因為失望而被迫放棄。
(概述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