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進口監管計劃
全面進口監管計劃
全面進口監管計劃所屬現代詞,指的是本世紀60年代初期發展起來的一種非關稅貿易措施。
什麼是“全面進口監管計劃”
“全面進口監管計劃”(ComprehensiveImportSupervisionScheme,簡稱CISS),它是本世紀60年代初期發展起來的一種非關稅貿易措施。
通常由進口國政府有關部門,如中央銀行、財政部、商業部、外貿部聯合頒布法令,指定一家或數家跨國公證行對其本國進口貨物實行強制性的裝船前檢驗,以防止套匯、避稅等非法活動,最後買方憑指定的國際公證行簽發的清潔報告書作為銀行付匯、海關放行和徵稅的有效憑證之一。“全面進口監管計劃”根據世貿組織有關文本又可稱為裝船前檢驗(Pre-shipmentInspection,簡稱PSI)。
CCIC GANSU獨家代理國外公證行在境內的檢驗鑒定業務,並依照業務協議,實施進出口貨物的裝船前檢驗或依照貿易合同和進口國法律規定,對輸往相關國家的貨物進行強制性檢驗。
為什麼實行“全面進口監管計劃”
"全面進口監管計劃"的產生有其特殊的客觀條件。首先,在實行外匯管制的發展中國家,由於外匯短缺或管理不善,有些不法商人通過假髮票或高價低報進行逃稅或低價高報進行套匯。據世界銀行統計,每年由於這類詐騙而損失的外匯占這些國家進口用匯的百分之十五,使這些國家的財政收入和外匯合理使用蒙受嚴重損失。其次,大部分發展中國家沒有獨立的進出口商品檢驗機構或具備足夠的檢驗力量;因此不得不雇傭某個跨國公證行對其進口商品進行檢驗和監督管理。
目前實行“全面進口監管計劃”的國家
世界上實行 CISS的國家約有50個,主要有:尚比亞、賴比瑞亞、牙買加、迦納、馬里、象牙海岸、盧安達、蒲隆地、塞內加爾、墨西哥、烏拉圭、坦尚尼亞、海地、厄瓜多、瓜地馬拉、多哥、玻利維亞、秘魯、委內瑞拉、阿聯酋、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哥倫比亞、莫三比克、獅子山、孟加拉、貝南、奈及利亞、阿根廷、尼日、布幾那法索、柬埔寨、肯亞、馬拉維、白俄羅斯、伊朗、安哥拉、蒲隆地、喀麥隆、中非、剛果共和國、象牙海岸、幾內亞、馬里、巴拉圭、坦尚尼亞、烏干達、馬達加斯加、巴基斯坦等。綜上所述,這些實行CISS的國家主要是分佈在亞非拉的一些經濟不發達或發展中國家。實行CISS制度的國傢具體規定由哪個國際公證機構檢驗,因情況時有變化,有關單位需要了解時可與商檢公司聯繫。
執行“全面進口監管計劃”的檢驗機構
目前 CISS業務的具體執行由少數幾個跨國公證行壟斷著,這些跨國公證行主要有ITS(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 FOREIGN TRADE SUPERVISION)、BV(BUREAU VERITAS)、SGS(瑞士通用公證行)、COTECNA集團和OMIC(日本海外貨物檢查株式會社)等。BV將CISS業務稱為CDG業務,ITS將CISS業務稱為FTS業務,以示與其它檢驗機構有所區別。實行"全面進口監管計劃"的國家有選擇地與上述跨國公證行簽訂合約。
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總公司(CCIC)是CISS業務在國內的總代理。由於實行“全面進口監管計劃”不是針對某一個國家而特殊制定的,因此我國外貿出口也不例外地有受到CISS業務有關規定的限制。為了使我國出口商品順利進入實行CISS的國家,配合對這些國家的出口,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總公司分別與COTECNA、OMIC、BV、ITS等檢驗機構簽署了委託代理協議,對我國輸往有關實行CISS國家的貨物實行裝船前檢驗和價格比較,並出具清潔報告書。
CISS業務的主要內容
CISS業務的主要內容:品質檢驗、數量/重量檢驗、包裝檢驗、監視裝載、價格比較、海關稅則分類
1. 品質檢驗:對出口貨物進行物理測試、化學分析或外觀檢查,抵制偽劣和不合格產 品,保證貨物品質符合進口許可證和合同要求及有關國際標準。對藥品、化學品要查 驗有效期;若剩餘有效期少於百分之五十,則不予接受。對二手貨、翻修品,若許可 證上無記載,則要求提供買方書面確認才能放行。
2. 數量/重量檢驗
按國際貿易中常用的方法,或按有關行業的慣用方法,或根據合同要求確定。
3. 包裝檢驗
按合同要求,在正常情況下,包裝必須是以保證貨物能完好無損地抵達目的港收貨人 手中。 4. 監視卸載
對貨物進行監裝,保證所運貨物就是經檢驗合格的產品;對以集裝箱運輸的貨物,要 進行集裝箱裝箱監視和鉛封。
I. 初步價格比較
II. 最後價格比較
CCIC在收到最後單證后(即最後發票、提單),進行最後價格比較。若最後價格比較與初步價格和實地檢驗結果均無差異時,CCIC即代替有關公證行簽發清潔報告書。
III. 比較的原則
價格比較的目的在於對合約、形式發票或通知書上所載貨物進行審核,就其外匯支出或完稅價格作出獨立的判斷,證實賣方最後發票總價及價格要素符合此貨物載原產地供應國的合理價格範圍之內。
IV. 對出口市價和當地消費價格的判定
A) 資料來源
i. CCIC內部現有資料
ii. 公開發行的市場報告
iii. 同業行會刊物
iv. 賣方或廠家提供的價目表
v. 從現貨或期貨市場獲得的資料
vi. 其它來源的市場情報
說明:消費價格為當地第一階段批發價,不含稅收,但包含任何政府補貼。
B) 調整因素
當時出口市價可按交易是否適用下列任何一個或全部因素以及其它可接受的理由給予調整。
i. 交貨期
ii. 交貨條件
iii. 確定價格或浮動價格
iv. 品質規格
v. 裝運和包裝規格
vi. 特殊包裝
vii. 訂單大小
viii. 流行或過時商品
ix. 現售銷售
x. 季節影響
xi. 商業折扣
xii. 許可證費用
xiii. 特殊設計
xiv. 進口國當地市場情況
xv. 經賣方確認或說明,在商業上可接受的其它因素
V. 如以CFR或CIF方式成交時,要對以下因素進行審核:
i. 附加費:審核賣方開發票計收的附加費,包括以下一項或全部(代理傭金或保兌)手續費、融資費用、利息費用以及在商業上可接受的其它附加費用。
ii. 進口后費用的審核:發票中如有任何部分是供貨品抵達目的地后支付服務費,則要在最終發票中分別列明申報。
iii. 對於只列明CFR或CIF價格,而未特別列明廠交或FOB價格的合約,CCIC將決定所有價格要素是否符合當時出口市價。某些進口國規定,即使是以CFR或CIF為基礎開具的商業發票中仍應列出FOB價和運費。
iv. 運費通常以實際所付費用計算。若預售貨物以CFR或CIF成交,則運費計算以簽約日為準,根據以下條件計算:
對定期船和其它運輸形式,對同盟和非同盟承運人應有所區別。如按同盟費率承運,CCIC將核實貨物確實是由同盟船裝運。如按非同盟費率承運,CCIC將核實貨物確實是由非同盟船裝運。
出口商應得的合法正式運費回扣被認可。以CFR或CIF方式成交,任何運費漲價不得轉嫁買方。
6. 海關稅則分類與稅率 有些國家,除了要求對進口貨物的價格進行核查外,還要求核 定稅則號,確定稅率和完稅價值,以避免高價低報貨物進入當地市場,確保海關稅收 和 貿易統計的精確性。我們在確定完稅價值時是根據進口國公布的稅則規定進行。
7. 審核進口貨物是否符合進口國法令 核實進口手續是否齊備與合法,進口貨物是否違 禁品。
辦理 CISS業務的手續
( 1)進口商憑形式發票向進口國有關當局申請辦理進口手續;
(2)進口國有關當局批准並簽發進口許可證;
(3)進口國將進口許可證連同形式發票交有關公證行駐進口國聯絡處辦理檢驗手續;
(4)聯絡處審核進口許可證並進行登記,同時將其中的一套作為檢驗委託寄交出口國 所在地與之有關的檢驗機構(以下稱檢驗機構);
(5)檢驗機構接到檢驗委託進行審核並進行登記,然後向出口方寄交檢驗通知書,要 求出口方提供商務單據;
(6)出口方在貨物備妥后,即填妥檢驗通知書回折聯並連同信用證、合同、形式發票、裝箱單、出倉單、廠檢報告/廠檢測試報告、出口價格明細單、出口貨物明細 單等有關單據及時向其所在地的檢驗機構申請報驗,並預約檢驗時間與地點;
(7)有關商檢機構派出檢驗人員按預約時間,赴約定地點進行檢驗;
(8)檢驗合格后,出口方辦理出運手續並在提單簽發后立即向有關檢驗機構補交正本 提單複印件、最終商業發票、報關單複印件等;
(9)有關檢驗機構對所有商業單據的各項內容進行全面審核並做價格比較;
(10)審核單據后未發現問題,有關檢驗機構向出口方簽發清潔報告書;如在檢驗和 審核單據過程中發現問題,檢驗機構將向出口方簽發不可議付報告書;
CISS業務中最常見的英文信用證條款
1. 直接貿易
(1) ORIGINAL AND COPY CLEAN REPORT OF FINDINGS AS TO QUALITY AND QUANTITY INSPECTION AND PRICE COMPARISON ISSUED BY XXXX OR ITS AFFILIATE SUBSIDIARY OR AGENT
(2) CLEAN REPORT OF FINDINGS ISSUED BY XXXX OR ITS AUTHORIZED AFFILIATES AND REPRESENTATIVES
(3) CLEAN REPORT OF FINDINGS ISSUED BY XXXX OR ITS AFFILIATES AFTER A COMPREHENSIVE INSPECTION INVOLVING QUANTITY,QUALITY AND PRICE COMPARISON
2. 間接貿易
(1) COPY OF APPLICANTS telex TO BENEFICIARY AUTHORIZING SHIPMENT OR COPY OF SATISFACTORY INSPECTION REPORT ISSUED BY CCIC
(2)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CC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