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索隱

唐代司馬貞主編的史書

《史記索隱》是由唐代司馬貞撰寫,共三十卷。運用大量的文獻作校勘材料,保存了豐富的歷史文獻,使一些書目得以流傳下來,便於後人輯佚,有功於目錄學。另外,《索隱》在文獻考證上也取得豐碩成果,考證《史記》中的人名、史實、司馬遷生平等等。現存於各大學術機構的版本為明末毛氏汲古閣刻本。

創作背景


《史記》從兩漢到晉,由於輾轉傳鈔,字句之間頗有差異。晉朝徐廣作《史記音義》,把那時不同的字句記錄下來,其間的差別往往很大。六朝時,劉宋的裴駰作《史記集解》時,十分感慨地說:“考較此書,文句不同,有多有少,莫辯其實,而世之惑者,定彼從此,是非相貿,真譌舛雜。”那是五世紀時《史記》流傳的情況。到了唐初,司馬貞作《史記索隱》時,《史記》本身的問題更加複雜。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他引用了四百多種書籍來加以說明。

作者簡介


司馬貞,字子正,自號小司馬。新舊唐書無傳,生平事迹不詳。據《史記索隱序》自題“朝散大夫國子博士弘文館學士河內司馬貞”,可知他是河內(今河南沁陽)人。據《唐書·經籍志》,他還做過潤卅(今江蘇鎮江)別駕。司馬貞撰《史記索隱》30卷,今三家注合刻本通行於世。本文音切一依中華書局排印本《史記》。

史記索隱序


朝散大夫國子博士弘文館學士河內司馬貞
史記者,漢太史司馬遷父子之所述也。遷自以承五百之運、繼春秋而纂是史。其裹貶覈實,頗亞於丘明之書。於是上始軒轅,下訖天漢,作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系家、七十列傳,凡一百三十篇。 【考證】司馬貞唐人,諱世作系,下文系本亦世本也,全文仿之。始變左氏之體。而年載悠邈,簡冊闕遺,勒成一家,其勤至矣。又其屬橐,先據左氏《國語》、《系本》、《戰國策》、《楚漢春秋》及諸子百家之書,而後貫穿經傳,馳騁古今,錯綜隱括,各使成一國一家之事。故其意難究詳矣。比於《班書》,微為古質,故漢晉名賢,未知見重,所以魏文侯聽古樂,則唯恐卧, 【考證】事見禮樂記,史記樂書。良有以也。逮至晉末,有中散大夫東莞徐廣,始考異同,作《音義》十三卷。宋外兵參軍裴駰,又取經傳訓釋作集解,合為八十卷,雖麤見微意,而未窮討論。南齊輕車錄事鄒誕生,亦作《音義》三卷,音則微殊,義乃更略,而後其學中廢。貞觀中,諫議大夫崇賢館學士劉伯庄,達學宏才,鉤深探賾,又作《音義》二十卷,比於徐、鄒,音則具矣,殘文錯節,異音微義,雖知獨善,不見旁通。乾隆四年經史館校刊本,音作旨。欲使後人從何準的,貞謏聞陋識,頗事鑽研。而家傳是書,不敢失墜,初欲改更舛錯,裨補疏遺,義有未通,兼重注述。然以此書殘缺雖多,實為古史。忽加穿鑿,難允物情。今止探求異聞,採摭典故,解其所示解,申其所未申者,釋文演注,又重述贊。凡三十卷,號曰《史記索隱》。雖未敢藏之書府,亦欲以貽厥孫謀雲。

考證


錢大昕曰:司馬貞注高祖紀母曰劉媼雲,近有人云母溫氏。貞時打得班固泗水亭長古碑文,其字分明作溫字,雲母溫氏,貞與賈膺復、徐彥博、魏奉古等執對反覆,沈嘆古人未聞。按膺復當作膺福,先天二年,為右散騎常侍昭文館學士,以預太平公主逆謀誅。今河內縣有大雲寺碑,即膺福書也。徐彥博卒於開元二年,見《唐書》本傳。而司馬貞、張守節二人,《新唐書》、《舊唐書》無傳,守節《正義序》,稱開元二十四年八月,殺青斯竟,而小司馬兩序則不載撰述年月。以此注驗之,其與賈、徐諸人談議,當在中睿之世,計其年輩,似在張守節之前,補《史記》序自題“國子博士弘文館學士”。唐制,弘文館皆以他官兼領,五品以上為學士,六品以下曰直學士,國子博士,系正五品上,故得學士之稱。神龍以後,避孝敬皇帝諱,或稱昭文,或稱修文。開元七年,仍為弘文,小司馬充學士,蓋在開元七年以後也。《唐書·劉知幾傳》:“開元初,嘗議《孝經》鄭氏學,非康成注,當以古文為正;《易》無子夏傳;《老子書》無河上公注。請存王弼學。宰相朱璟等不然其論,奏與諸儒辨質,博士司馬貞等其黜其言,請二家兼行,唯子夏《易傳》請罷。詔可。”又考《唐藝文志》稱“開元潤州別駕,蓋由弘文館出為別駕,遂蹭蹬以死也。”

史籍記載


《史記索隱》·三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唐司馬貞撰。貞,河內人,開元中官朝散大夫、弘文館學士。貞初受《史記》於崇文館學士張嘉會,病褚少孫補司馬遷書多傷踳駁。又裴駰《集解》舊有《音義》,年遠散佚。諸家《音義》延篤音隱,鄒誕生、柳顧言等書亦失傳,而劉伯庄、許子儒等又多疏漏。乃因裴駰《集解》,撰為此書。首注《駰序》一篇,載其全文。其注司馬遷書,則如陸德明《經典釋文》之例,惟標所注之字,蓋經傳別行之古法。凡二十八卷。末二卷為述贊一百三十篇,及《補史記條例》。欲降《秦本紀》、《項羽本紀》為世家,而《呂后》、《孝惠》各為《本紀》。補《曹》、《許》、《邾》、《吳芮》、《吳濞》、《淮南》世家,而降《陳涉》於《列傳》。《蕭何》、《曹參》、《張良》、《周勃》、《五宗》、《三王》各為一傳,而附《國僑》、《羊舌肸》於《管晏》,附《尹喜》、《莊周》於《老子》,附《韓非》於《商鞅》,附《魯仲連》於《田單》,附《宋玉》於《屈原》,附《鄒陽》、《枚乘》於《賈生》。又謂《司馬相如》、《汲鄭》傳不宜在《西南夷》后,《大宛傳》不合在《遊俠》、《酷吏》之間,欲更其次第。其言皆有條理。至謂司馬遷《述贊》不安,而別為之,則未喻言外之旨。終以《三皇本紀》,自為之注,亦未合闕疑傳信之意也。此書本於《史記》之外別行。及明代刊刻監本,合裴駰、張守節及此書散入句下,恣意刪削。如《高祖本紀》“母媼”、“母溫”之辨,有關考證者,乃以其有異舊說,除去不載。又如《燕世家》“啟攻益事”,貞注曰:“經傳無聞,未知其由。”雖失於考據《竹書》(案今本《竹書》不載此事,此據《晉書·束晳傳》所引),亦當存其原文。乃以為冗句,亦刪汰之。此類不一,漏略殊甚。然至今沿為定本,與成矩所刊朱子《周易本義》,人人明知其非,而積重不可復返。此單行之本,為北宋秘省刊板,毛晉得而重刻者。錄而存之,猶可以見司馬氏之舊,而正明人之疏舛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