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江縣財政局

政府工作部門

墊江縣財政局是墊江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全縣財政、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等相關的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擬訂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指導全縣財政工作。
(二)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全縣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節的建議,擬訂推進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財稅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參與研究擬訂全縣融資政策。
(三)管理全縣財政收支,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製縣級年度預決算草案,組織執行年度預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財政性資金的綜合平衡。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
(六)組織執行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國有資產,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國有資產的權屬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處置股權管理。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製縣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並按規定製定具體管理辦法,收取縣級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縣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國債轉貸等財政資金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機關財務管理;負責財政網路建設管理、文電、機要、保密、文印、檔案、信訪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工作;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起草、修改有關報告、文件和材料;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承擔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制定財政政策調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財政政策執行中的熱點、難點,參與重大財政政策的調研製定;承擔全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預算科
負責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研究提出財政政策建議,實施區域經濟調節;負責擬訂全縣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負責編製縣級財政年度預算草案和年度決算報告,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縣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複、調整工作;承擔縣級部門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縣對鄉鎮轉移支付工作;承擔財政收入入庫,起草財政收支平衡政策措施;匯總全年財政預算;指導監督鄉鎮財政管理和鄉鎮政府性債務管理;承擔管理鄉鎮基層政權建設資金;承擔政府主權外債的轉貸、償還事項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提出財稅扶持政策建議,並負責財政扶持政策的審核;負責稅收政策執行追蹤問效,依法監督檢查財政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開展稅源調查分析,負責與稅務、金融等部門聯繫、協調稅務工作。
(三)國庫科
組織執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和金庫管理制度,承擔起草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分析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匯總縣級部門決算;統一管理縣級財政的銀行開戶,管理國庫和財政專戶資金;負責政府內債的資金管理;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四)農業科
負責農業、林業、水利、供銷、扶貧等相關部門的年度預算和決算的編審、匯總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聯繫部門財務運行動態監管;承擔支農資金、農村村級財政補助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並負責追蹤問效;指導村級財務管理;負責財政直補農民資金髮放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村綜合改革工作;配合相關科室做好農業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和清產核資工作。
(五)企業科
負責監管企業財務工作,收集匯總企業財務報告,辦理企業年度財務決算;負責財政扶持企業專項資金的項目申報審核及資金監管;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及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承擔“移民后扶”、“家電(汽摩)下鄉”等專項資金使用及監管工作。

現任領導


墊江縣財政局局長: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