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山縣財政局

興山縣財政局

(二)指導、監督和執行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規、制度。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外債,制定和執行基本管理制度。 (二十一)負責全縣財政投資評審工作。

目錄

正文


一)擬訂全縣財政稅收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稅收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縣級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稅收政策。
(二)指導、監督和執行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規、制度。
(三)承擔縣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製年度全縣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全縣級調整預算和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全縣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
(四)管理政府非稅收入政府性基金,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監督和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制定相關配套實施辦法,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並監督執行全縣政府採購制度。按照全省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做好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按照法律法規授權,開展重大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會同稅務部門,貫徹執行稅收政策。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監督和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制定相關配套實施辦法,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文化體制改革中轉制的文化企業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八)監督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全縣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審核、匯總編製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制定相關配套實施辦法。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相關配套實施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的農業支出、工商貿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參與全縣社會保障法規、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監督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監督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配套實施辦法,編製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管理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專戶。
(十一)監督執行地方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的相關配套實施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外債,制定和執行基本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債券的舉借、使用、管理和監督償還,指導鄉村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項目相關工作。負責全縣地方金融類機構、地方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監管國債市場。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會計制度。負責全縣會計師事務所和會計代理記帳機構的行政審批和服務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四)根據縣政府授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
(十五)貫徹落實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指導推進全縣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負責縣屬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十六)代表縣政府向部分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根據縣委有關規定,負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通過法定程序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任免,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機制和約束制度。
(十八)擬訂和執行全縣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有關政策、制度和辦法;調查研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重大問題以及國有資本金的分佈狀況;研究制定國有股權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國有資本金預決算編製和執行方案;擬訂國有資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國有資本金權屬的界定、登記、划轉、轉讓、糾紛調處等;負責監繳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金收益。
(十九)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提供有關信息,組織建設國有資本金統計信息網路;貫徹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的方針政策,擬訂相關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
(二十)負責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黨的建設、政治文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統戰、知識分子、群團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縣財政投資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