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詩詞學會
中華詩詞學會
中華詩詞學會成立於1987年5月31日,是由中國作家協會主管、國家民政部註冊登記的全國性文學類學會,是以促進中華傳統詩詞發展,弘揚祖國優秀傳統文化為目的的非營利性專業學術機構。
其主辦的會刊《中華詩詞》雜誌月刊,現已成為全國發行量最大的詩歌雜誌。
江蘇郭石等三人、上海鞠國棟、天津張學忠等二人、籌委會顧問葉嘉瑩。當時已被稱為名譽會長的錢昌照出席並講話。籌委會主任姜椿芳主持會議。副主任周一萍介紹了近兩年來籌備情況和召開成立大會的設想。經過代表們的反覆協商,決定於1987年端午節一5月31日至6月3日在京召開中華詩詞學會成立大會。正式代表定額246人,擬選理事定額173人。建議編印《中華詩詞學會成立大會特輯》,籌印《中華詩詞學會叢書》,開辦“中華詩詞書屋”等。至此籌委會工作已告完成。
當年5月30日,各省市代表紛紛到北京遼寧飯店報到。5月31日(農曆端午節)上午,中華詩詞學會成立大會在全國政協禮堂隆重舉行。出席大會的正式代表260人,列席代表60人,特邀代表和顧問60人,來賓60人,共440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習仲勛到會祝賀並講話。楊靜仁、楚圖南、錢昌照、趙朴初和中宣部、統戰部、全國文聯、中國作協、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領導及代表到會祝賀。開幕式由學會籌委會副主任周一萍主持;籌委會主任姜椿芳作了書面講話,錢昌照致開幕詞。陳雷、布赫等及加籍華人葉嘉瑩教授、日中友好漢詩協會代表棚橋篁峰、新加坡新聲詩社副社長張先楫、美東中華詩友會代表黃思超、香港詩人葉玉超都在會上相繼發言。
2021年5月16日下午,中華詩詞學會殘疾人詩詞工作委員會在北京成立。
(以姓氏筆畫為序)
高研班導師:
王子江,中華詩詞學會宣教部副主任
王向峰,教授
王國欽,中華詩詞學會常務理事、河南詩詞學會副會長
王海娜,北京軍事科學院《遠望》詩刊副主編
包德珍,海南省詩詞學會名譽會長
申士海,中華詩詞學會常務理事、北京詩詞學會顧問
喬樹宗,陝西老年詩詞學會副會長、《秦風》詩刊副主編
劉先森,《湖北詩詞》編委、《詩詞世界》執行主編
劉寶安,《詩詞家》副主編
孫臨清,《舊體詩詞》主編
湯和偉,《蓋州老年詩詞》主編、《遼河詩詞》副主編
李書貴,中華詩詞學會理事
李葆國,中華詩詞學會學術部副主任
吳北如,詩人
宋湘綺,中南大學文學院教授
何 鶴,《中華詩詞》雜誌社責任編輯
張金英,海南省詩詞學會副會長、《瓊苑》詩刊執行主編
周濟夫,中華詩詞學會常務理事、海南省詩詞學會名譽會長
周嘯天,四川大學教授、第六屆魯迅文學獎獲得者
周清印,中華詩詞學會副秘書長、《半月談》主編
鄭邦利,中華詩詞學會顧問、海南省詩詞學會名譽會長
楊小源,瀋陽詩詞學會副會長
趙永生,中華詩詞學會顧問
趙慧文,北京詩詞學會顧問、副教授
胡 寧,中華詩詞學會青年部副主任
胡迎建,中華詩詞學會副會長、江西省詩詞學會會長
鍾振振,中華詩詞學會顧問、南京師範大學教授
侯孝瓊,中華詩詞學會榮譽理事、湖北教育學院教授
黃小甜,中華詩詞學會副秘書長兼教育培訓中心副主任
傅占魁,《楚聲》副主編
蔡正輝,《九州詩詞》主編
熊盛元,江西省詩詞學會副會長
潘衍習,原人民日報海外版主編
進修班導師:
丁萌霞(河南詩詞學會常務理事)
葉千華(江南詩友書社總編)
陳淑艷(《賓州詩詞》執行主編)
吳國水(居庸詩社社長)
趙麗萍(四平市詩詞學會常務副會長)
康丕耀(內蒙古詩詞學會顧問)
博 核(《赤峰詩詞》主編)
開展活動
中華詩詞學會通過舉辦中華詩詞入市、入村、入校活動,積極探索古體詩詞走向群眾的新途徑,為擴大詩詞的社會影響起到了積極的促動作用。成立中華詩詞學會教育培訓中心,先後聘請了具有影響力和突出貢獻的著名詩人、學者、專家、教授為教育培訓中心詩詞國學指導教師數十人,開班辦學十幾期(函授)。
會長:周文彰
中華詩詞學會常務副會長:李文朝
副會長:代雨東、李樹喜、張克複、陳文玲、范詩銀、林峰(北京)、羅輝、周嘯天、趙永生、胡迎建、賈學義、錢志熙、高昌、彭崇谷
秘書長:林峰
第一任會長:錢昌照
第二任會長:周谷城
第三任會長:孫軼青
名譽會長:臧克家
常務副會長:鄭伯農
顧問:馬凱張岳琦鄭欣淼歐陽鶴張結楊金亭梁東周篤文段天順
副會長:丁國成宣奉華 趙京戰 晨崧雍文華王亞平 鍾振振趙焱森張福有
星 漢 劉麒子 楊逸明武正國
秘書長:王德虎
會長助理:李文朝
副秘書長:李一信
培訓中心主任:李樹喜
領導名單簡介
錢昌照
昌照(1899—1988),江蘇常熟人,1918年上海浦東中學畢業,1919年就讀於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1922年進牛津大學深造。1928 年任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1929年任國民政府秘書,1930年任教育部常務次長,1932年任國防設計委員會副秘書長。抗日戰爭勝利后,任資源委員會委員長。1949年受到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的接見。1949年作為特邀代表出席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併當選為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新中國成立后,歷任國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兼計劃局副局長,第一、二、三、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法案委員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第五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第五、六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民革第三屆中央委員、第四屆中央常務委員、社會聯繫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對台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第五、六屆民革中央副主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七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副主席。
周谷城
周谷城(1898—1996)湖南益陽人。1917年考入北京高等師範學院英文系。1921年任湖南長沙第一師範學校英文教員,任湖南省農民協會顧問、省農民運動講習所教師、全國農民協會籌備會秘書。1930年秋任廣東中山大學教授兼社會系主任。1931年任暨南大學教授兼歷史社會系主任。1942 年任復旦大學教授兼任歷史系主任、教務長。1949年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新中國成立后,歷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員,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文教委員會主任,上海市政協副主席,第一、二、三、五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六、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第五屆全國政協常委。1930年加入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中國農工民主黨前身),在上海創辦《正理報》(周刊),著文批判買辦哲學。
孫軼青
孫軼青
臧克家和鄭伯農
鄭伯農
馬 凱
馬凱
馬凱,1946年生,上海市人,1965年參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經濟學系政治經濟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學位。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國家行政學院院長,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中共十五大當選為中央紀委委員,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
張岳琦
張岳琦 和鄭欣淼
鄭欣淼
鄭欣淼,1947年生,陝西人,大專。曾任陝西省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文化組組長,青海省副省長,國家文物局副局長,現任文化部副部長兼故宮博物院院長。為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魯迅研究學會會長。長期從事魯迅研究、文化研究以及政策理論研究,曾出版《文化批判與國民性改造》、《魯迅與宗教文化》、《社會主義文化新論》、《政策學》4部學術專著。致力於文物博物館研究,倡導“故宮學”。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創作舊體詩詞,80年代在報紙公開發表,至2007年約有500首問世。已出版《雪泥集》、《陟高集》、《鄭欣淼詩詞百首》。
歐陽鶴
歐陽鶴和 張 結
張結
《中華詩詞》雜誌社主編,中華詩詞學會網編委。
楊金亭
楊金亭,長期從事詩歌的編輯與評論工作,曾任《詩刊》編審、副主編,中華詩詞學會副會長,《北京詩苑》、《中華詩詞》主編。其詩詞創作開始於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期,已出版《村歌唱晚》《虎坊居詩草》等詩詞集。
梁東
梁 東 和周篤文
周篤文
中華詩詞學會
段天順
段天順,1932年生,北京市房山區人。曾任北京市水利局副局長、民政局局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副秘書長。現任北京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委員、《北京志》副主編,北京詩詞學會會長,北京楹聯學會名譽會長。主要著作《燕水古今談》、《京水名橋》、《燕水竹枝詞》、《民苑集》、《新竹枝詞集》等。主編《當代詠北京詩詞選》等。
李文朝照片
丁國成
丁國成,筆名丁巴、陳群。1939年出生於黑龍江,長於吉林德惠。1965年畢業於吉林大學中文系。歷任文化部藝術司幹部,國家出版局版本圖書館副主任,中國作協《詩刊》理論室副主任及主任、編委、副主編、常務副主編,中國作協第五屆全委委員、編審。現為中華詩詞學會副會長,中國詩歌學會理事,中國作協第六屆全委委員及理論批評委員會委員,《中國當代詩人詞家代表作大觀》編委會顧問,《中華詩詞》常務副主編,《詩刊》副主編。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1958年開始發表作品,1979 年加入中國作協。著有詩論集《古今詩壇》、《吟邊談藝》、《詩法臆說》、《詩詞鎖議》、《詩學漫筆》,主編《中國新時期爭鳴詩精選》,參與主編《中華詩歌精粹》、《歷代名詩一萬首》等。
宣奉華
宣奉華,筆名沐陽、田蘇,女,1942年生,籍貫安徽省肥東縣。中共黨員。1965年畢業於武漢大學中文系,分配到中央文化部電影劇本創作研究室工作;1973年從文化部幹校分配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任記者,編輯;1978年調到新華社安徽分社工作,歷任記者,主任記者,高級記者,安徽分社副社長,代社長,社長、黨組書記;1995年調到北京中國新聞學院任副院長,教授,研究生導師,黨委副書記。中華詩詞學會會長助理、代秘書長。著有《朱雲風攝影藝術》、《涓流集》及詩詞、文學、新聞、學術作品等約300多萬字。
趙京戰
趙京戰 和 晨 崧
晨崧
晨崧又名:肖鋒。本名:秦曉峰。曾用筆名:鋒刃、小鋒。1935年生於河北省。大專文化。1950年抗美援朝參軍,曾任助理員、區隊長。鐵道部政治部部員、秘書。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黨委辦公室主任,紀律檢查委員,機關黨委專職書記及老幹部局長。系中華詩詞學會會員,中國楹聯學會會員。1987年加入中華詩詞學會後,於1988年在中直機關創辦觀園詩社,任社長、以後陸續任《 全國詩社詩友作品選萃》執行編委、中華詩詞學會副秘書長、會長助理、副會長,中華詩教委員會副主任。全球漢詩總會副會長,北京詩詞學會顧問、《中國萬家詩》編委會顧問等。自1958年從事詩詞創作以來,寫有格律詩詞近四千首。有《晨崧詩詞選》、《忘年情義最深長》、《關於詩詞創作中的情景與疏密》,《關於詩詞創作的幾個問題》、《詩詞理論基礎知識選編》,《文緣 詩意心聲》等詩、文專著。曾在世界文化藝術協會(台灣)舉辦的統一命題、統一韻律的萬人聯誼征詩大賽中獲金牌獎。在國內外多次詩詞大賽中獲各種獎勵。部份作品選入多種專集、辭書、辭典和碑林,有的為陳列館收藏。2002年被國際炎黃文化研究會授予“對炎黃文化卓有建樹、做出突出成就”的詩人,以及“全國百佳詩詞家”稱號等。
雍文華
雍文華和 王亞平
王亞平
王亞平,1949年2月生於川北鹽亭,11歲打短工,當過商販、農民、焊工、電工、文書、會計、編輯,曾輾轉於新疆、陝西、西藏、山東、雲南等省。王亞平的詩學新論《苦吟重估鼓曾在“老龍口杯”、“李杜杯”、“回歸頌”、“世紀頌”、“紅豆相思節”等全國大賽中獲獎。現為雲南省紅河學院人文學院主任、教授,《中華詩詞》編委。
鍾振振
鍾振振 和 趙焱森
趙焱森
趙焱森,男,65歲,大學文化。曾任中共湖南省紀委常務副書記,現任省人大常務委員,中華詩詞學會顧問、湖南詩詞協會會長、湖南《嶽麓詩社》社長。詩歌在《人民日報》、《中國紀檢監察報》、《詩刊》、《中華詩詞》等多家報刊發表。著作有《毛澤東頌詩字帖》、《崑崙頌》、《華夏頌》。主編有《中國共產黨反腐敗大典》、《中國古代名地方官》、中國《五十年紀要》、《湖南當代詩詞選》等。
張福有
張福有
星漢
星 漢 、 劉麒子 和 楊逸明
劉麒子
劉麒子,筆名新,1943年生,籍貫廣東省揭陽。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65年參加工作。1988年起任地級市正處級職務。曾先後幾次被省派同有關名家赴全國各地學術交流,1984年起曾先後為潮州韓文公祠碑林、汕頭石摩崖石刻等處碑林碑刻徵集名家墨寶數百幀。社會職務為中華詩詞學會副會長、中國楹聯學會顧問、中華詩詞學會詩書畫委員會主任、《中華詩詞》雜誌社特邀編審、廣東中華詩詞學會副會長、中國東方書畫院終身客座教授。著有《新集》、《新吟草》、《劉麒子論文集》及書畫集若干本,書法被鐫刻於各地有關碑林、園苑,業績被收入多種辭書辭典中。
楊逸明
楊逸明,1948年生於上海,籍貫江蘇無錫。上海向明中學六七屆高中生,文革中在上海隧道公司當工人,文革后在上海師範大學中文系畢業。1980年上海裕德中學教師,1983年上海展覽中心設計師。1999年擔任上海詩詞學會秘書長,2004年擔任副會長兼秘書長,擔任《上海詩詞》的常務副主編十年。現為上海詩詞學會副會長。詩詞作品在全國詩詞大賽中多次獲得一等獎。已出版詩詞選《飛瀑集》。
武正國
武正國,男,漢族,1940年1月生,籍貫山西省交城縣。大學本科,研究員。1960年2月參加工作,1959年5月入黨。歷任山西化工學院教師;中共山西省委政治研究室幹事;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秘書、辦公廳辦公室副主任、主任;1983年任中共山西省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1995年任中共山西省委秘書長;1996年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秘書長;2000年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01年任山西省詩詞學會顧問。中華詩詞學會顧問。現為山西詩詞學會會長,中國作家協會會員。著有詩詞集《拾貝集》《三晉詠懷》、《三春集》、《武正國短詩選》。編撰過十餘本政治、經濟、文史類書籍。主編有詩詞集:《民族魂》、《新田園詩詞三百首》
王德虎
王德虎,筆名晉樵叟、咸若堂主,1938年生,山西平順人。1963年首都師範大學中文系畢業。曾任黨支部書記,系團總支書記,兼授哲學課。1978年任首師大二分院教務處負責人,院黨委委員,兼任古代文學教師。1982年任北京廣播電視大學教務處處長兼授古代文學課。1986年任全國政協學工辦三處處長、醫衛體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990年任全國政協專委局辦公室主任、老乾局組宣處長、副局長。北京市成人高教體育協會副主席,兼任電大公安部分校、商業部分校古代文學課程。現任中華詩詞學會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中華詩詞》雜誌社辦公室主任,《中國當代詩人詞家代表作大觀》編委。
李一信
李一信,1939年1生,河北省邯鄲人。1960年入伍,畢業於中國人民解放軍外國語學院九系,在總參謀部從事思想宣傳工作。1983年轉業到中國作家協會,先後任中華文學基金會首任副總幹事,魯迅文學院副院長,中國作協辦公廳主任等職。2005年應聘到中華詩詞學會擔任副秘書長兼組聯部副主任、辦公室主任等職。系中國作協、中華詩詞學會會員。散文、詩歌、小說和書法,均有等級不同的獲獎作品。出版有《戀情祭》、《人生圓桌》、《聖殿有約》、《爐邊夜話》、《陋室小語》、《感悟》等。
李樹喜
活動相冊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中華詩詞學會。英文全稱Chinese Poetry Society(縮寫CPS)
第二條
本會是全國各地詩片語織、詩詞創作者和研究者、教育者自願結合起來的群眾性文化團體。
第三條
本會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貫徹黨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繼承和發揚中華詩詞的優良傳統,繁榮詩詞創作,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開創社會主義時代中華詩詞新紀元。
第四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政府各項法規、法令,在業務主管單位中國作家協會和社會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指導和監督下,按詩詞特點,本著適應時代、深入生活、走向大眾的精神,開展藝術、學術和社會活動。
第五條本會駐地在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4號9層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五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第一款本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和業務指導的責任。
第二款本會鼓勵會員提高思想水平和藝術修養,致力於詩詞創作和理論研究;重視、支持群眾性詩詞活動的開展,積極推動詩詞走進大、中、小學校園,走進工廠、企業、農村、市鎮,積極創建詩詞之鄉、詩詞之市、詩詞之校;加強與相關群眾性社團的聯繫,開展社會文化活動;積極培養詩詞人才,促進詩詞的普及與提高。
第三款本會編輯出版會刊《中華詩詞》雜誌,編輯各種詩詞著作和叢書,開辦“中華詩詞網站”。
第四款本會積極開展有關詩詞的各項活動,如舉辦詩會、吟唱會、詩詞講座、培訓班、詩書畫展、詩詞學術研討交流會、詩詞比賽評獎等。
第五款本會努力加強與台灣、港澳以及海外華人、華僑詩詞界的聯繫,積極開展海外地區及國際間詩詞界的交流活動。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本會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兩類.
第七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凡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中國人民解放軍、全國各行業系統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經有關部出申請並經本會批准,得為本會單位會員。
凡贊成本會章程,並在詩詞創作或詩詞研究、詩詞教育方面有一定成就,在省市以上報刊發表過詩詞作品或詩詞理論文章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兩名會員介紹,有關單位推薦,並由本會批准,得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八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學會組織和詩詞活動的;
獲得學會服務的優先、優惠權;
對學會工作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執行本會的章程和決議;
維護學會的合法權益;
完成學會交辦的工作;
按規定繳納會費。
笫十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不按規定繳納會費,即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會員如有觸犯國家法紀,或嚴重違背本會章程者,經會長辦公會議討論,可通報警告、暫停會籍、直至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本會機構設置為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第十二條會員代表大會
第一款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
第二款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中央國家機關、中國人民解放軍、全國行業系統等學會單位直接推舉產生。學會亦可邀請部分在詩詞界有影響的人員,對詩詞事業有較大貢獻的詩人、企業家為特約代表。代表人數及名額分配,由常務理事會按照本會會員的數量、單位會員的會員數量,參照其他有關因素綜合衡量確定。
第三款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選舉理事會和有關罷免事宜;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重大事宜;
第四款會員代表大會的召開,由常務理事會議定,並報請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同意,組織會員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組,籌備大會事宜;籌備工作告竣,交由大會主席團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四條理事會
第一款理事會為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學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一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推遲召開,或採取通訊方式交換意見,達成共識。
第二款理事會理事由會員代表大會產生。
第三款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二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三聘請名譽會長、顧問和榮譽理事;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五條常務理事會
第一款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至二次會議。情況特殊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款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與理事會的決議;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三款(二)、(三)、(四)項的職權;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學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十至十五人,秘書長一人。
第一款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政治素質好,政治理論水平高,能堅持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熱愛詩詞事業,願為詩詞事業無私奉獻,有較高水平的詩詞創作與理論修養;
作風正派,人品好,有全局意識、創新意識和領導才能;
身體健康,能堅持學會正常工作;
年齡在70歲以下,個別情況特殊、年齡超過70周歲者,需經過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請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和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
第二款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為五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連任者一般不超過兩屆。
第三款會長為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請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款會長職權:
(一)主持常務理事會和學會日常工作;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文件。
第五款副會長按照分工,協助會長工作。
第六款秘書長職權:
秘書長為專職,在會長、副會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主持學會機關開展日常工作,維護機關正常工作秩序;
組織實施會長會議、會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
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七款會長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駐會顧問組成,籌劃、決議本會重大事宜。
第八款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駐會副會長、駐會顧問、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學會機關、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負責人組成,籌劃、議決、開展日常工作。
第九款
本會必要時設名譽會長、顧問、榮譽理事若干名。名譽會長、顧問、榮譽理事由常務理事會聘請。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七條本會經費來源
會費;
捐贈;
政府資助;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進行服務的收入;
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費。
第十九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一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核交手續。
第二十二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構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加以公布。
第二十三條本會更換法定人,必須經社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同意,並接受財務審計。
第二十四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五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管理
第二十七條本會完成終止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社團管理機關辦理註冊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二十八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本會終止后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有關的事業。
第三十條本會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國家民政部社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學會會員代表大會
學會辦公室
學會組織聯絡部
宣傳教育部
青年部
詩教委員會、教育培訓中心
學會學術研究部、圖書編著中心
學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