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人民政府

寧德市人民政府

寧德市人民政府位於寧德市,是福建省寧德市的行政管理機關。

現任領導


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張永寧
常務副市長:曾智勇
副市長:葉其發
副市長:黃建龍
副市長:繆紹煒
副市長:胡楠
副市長:黃國璋
副市長:楊方
副市長:吳允明
黨組成員(掛職):王金柱
秘書長:郭專

機構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重要活動安排,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市政府文電運轉,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各部、委、辦、局發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三)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和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領導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負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的協調督促、落實反饋工作,全國、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負責統籌規範全市政府系統督查檢查考核工作。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中央、省派駐寧德單位、駐軍等關係,對相關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市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
(五)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和省政府辦公廳報告重要情況;指導各縣(市、區)政府值班工作。
(六)負責市政府門戶網站的管理,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和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政務信息和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研究擬定全市金融發展規劃及相關金融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地方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重大事項和推動地方法人機構發展;聯繫、協調中央駐寧德金融管理部門、地方金融行業管理部門和各類金融機構,建立溝通合作機制。
(九)協調、推動全市資本市場建設和發展;推進全市企業上市和再融資;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監管和服務。
(十)協調、配合中央駐寧德金融管理部門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安全穩定。承擔市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工作機構日常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各地各部門開展效能建設工作,監督檢查相關部門履行職責、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提高效能以及執行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等情況;承擔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效能建設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各地各部門實施績效管理,對改善行政管理提出意見或建議;受理對機關效能問題的投訴,依法依規處理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的行為;實施效能問責和受理不服效能問責的申訴。
(十三)負責全市性會議和重大會議活動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購置、置換、維修改造、租賃等辦公用房的審核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直有關單位財務預決算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的編製、配備、更新、處置和其他有關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市委市政府辦公大樓和市直機關(署前機關大院、工會大樓)的安全保衛、愛國衛生、環境綠化、機關食堂等綜合事務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機關事務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黨政機關接待的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市委、市政府的公務接待、商務接待和外賓接待等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各縣(市、區)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接待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與決定;負責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全市外事工作;指導和管理我市對外民間交往。
(十七)統籌協調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審批或審核我市因公派遣團組出國及赴香港、澳門事宜。在授權範圍內,辦理邀請外國人來寧相關事宜。
(十八)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重要外賓及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統籌安排市領導的外事活動;牽頭處置境外涉及我市和我市涉外突發事件,維護我市機構、人員在海外的安全和合法權益。
(十九)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管理工作。
(二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歷史沿革


晉太康三年(282)划侯官縣溫麻船屯設溫麻縣,屬晉安郡。隋開皇九年(589)撤溫麻縣入原豐縣。唐武德六年(623)以溫麻廢縣設長溪縣,屬泉州(州治今福州);開成(836—840)中增設威德場。五代唐長興四年(933)升為寧德縣。宋淳佑五年(1245)增設福安縣,與長溪、寧德皆屬福州。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升長溪縣為福寧州,轄福安、寧德2縣,屬福州路。明洪武二年(1369)福寧州降為縣,成化九年(1473)恢復福寧州。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福寧州為福寧府,並就府治設霞浦縣,屬福建布政司(省),同年划入建寧府壽寧縣,乾隆四年(1739)增設福鼎縣,計轄霞浦、福安、寧德、福鼎、壽寧5縣,清末屬寧福道。
1912年廢府制,屬東路道(1914年為閩海道),1925年廢道,直屬福建省。193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革命政府”(即“福建政府”)成立時屬“閩海省”。1934年為第二行政督察區,1935年為第一行政督察區,1943年為第八行政督察區。1935年所設周墩、柘洋2特區,1945年改為周寧、柘榮縣。1949年6月至9月各縣相繼解放,為第三專區。1950年4月改名福安專區(駐福安),轄福安、寧德、福鼎、霞浦、壽寧、周寧、柘榮7縣。1956年增進原屬閩侯專區的長樂連江、羅源3縣,撤銷柘榮縣,1959年划長樂、連江2縣歸閩侯專區,增進原屬南平專區的松溪政和2縣。1960年合併松溪、政和為松政縣。1961年恢復柘榮縣。1962年划羅源縣歸福州市,撤銷松政縣,恢復松溪、政和2縣。1970年7月專區遷駐寧德,改名福安地區,同年划松溪、政和2縣歸南平地區,增進原屬閩侯專區的連江、羅源、古田、屏南4縣,再次撤銷柘榮縣。1971年改為寧德地區。1975年恢復柘榮縣。1983年划連江、羅源2縣歸福州市。1988年撤寧德縣,設縣級寧德市。1989、1995年,福安、福鼎相繼撤縣設市。
1997年,寧德地區面積13132平方千米,人口308.5萬,有21個少數民族,畲族佔總人口數的5.6%。轄霞浦、古田、屏南、壽寧、周寧、柘榮6縣,代管寧德、福安、福鼎3市。行政公署駐寧德市。1999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准:撤銷寧德地區和縣級寧德市,設立地級寧德市。市政府駐新設立的蕉城區。寧德市設立蕉城區,以原縣級寧德市的行政區域為蕉城區的行政區域。區政府駐八一五中路。寧德市轄原寧德地區的壽寧縣、霞浦縣、柘榮縣、屏南縣古田縣周寧縣和新設立的蕉城區。原寧德地區的福安市和福鼎市由福建省直轄。2000年正式撤地設市。

內設機構


寧德市發改委
寧德市教育局
寧德市科技局
寧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寧德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寧德市公安局
寧德市民政局
寧德市司法局
寧德市財政局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德市自然資源局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寧德市住建局
寧德市交通局
寧德市水利局
寧德市農業農村局
寧德市商務局
寧德市文旅局
寧德市衛健委
寧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寧德市應急管理局
寧德市審計局
寧德市國資委
寧德市林業局
寧德市海洋與漁業局
寧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寧德市體育局
寧德市統計局
寧德市信訪局
寧德市城市管理局
寧德市醫療保障局
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
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