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撫司獄

明代由宦官特務組織操縱的詔獄

亦稱“錦衣衛獄”。明代由宦官特務組織操縱的詔獄明朝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別設有監獄外,錦衣衛、鎮撫司、東廠西廠等專設詔獄。

設置背景


鎮撫司獄
鎮撫司獄
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錦衣衛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且不經司法部門。朱元璋,錦衣衛的創建者 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南鎮撫司”負責本衛的法紀、軍紀。“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司法機構。
北鎮撫司外部任務較多,經常出差全國。北鎮撫司外出特務皆為“欽差”。由於北鎮撫司直接向東廠負責,有時甚至越過東廠直接向皇帝負責,因此地方官員見到北鎮撫司的人都是恭恭敬敬,一點不大意,稱呼為“上差”或“欽差”。
明代最有名的錦衣衛即為北鎮撫司十三太保。

南北鎮撫司


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任務時,被稱為“緹騎”(大家對這個名詞一定很熟悉)。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