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鎮撫司
明朝設立的錦衣衛的下屬機構
南鎮撫司是明朝設立的錦衣衛的下屬機構,負責錦衣衛的法紀、軍紀。官署名。元、明均於諸衛設鎮撫司,設鎮撫等官。明錦衣衛所轄有南北鎮撫司,參見“錦衣衛”。
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南鎮撫司”負責本衛的法紀、軍紀。“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司法機構。
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統領官稱千戶、百戶、總旗、小旗。一般軍士稱為校尉、力士,被稱為"緹騎"。
瞿式耜曾道:"往者魏(忠賢)、崔(呈秀)之世,凡屬凶網,即煩緹騎,一屬緹騎,即下鎮撫,魂飛湯火,慘毒難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樂矣。
明朝軍隊建制中,每個衛下面還設有鎮撫司,負責本衛內部的刑名(司法事務)。明太祖改設錦衣衛后,遇辦大案,往往不經刑部,直接交給錦衣衛鎮撫司。鎮撫司一時權勢赫赫,恣肆枉法,以致洪武二十年皇帝下詔"悉焚衛刑具,以囚送刑部審理"。
錦衣衛中,誰在做"特務"?王世貞的《錦衣志》提到,明憲宗成化年間,錦衣衛掌衛官統緹騎一百人,專門負責監察京師的不軌、亡命、盜奸、機密大事;巡捕官統緹騎二百人,專職捕賊。這些緹騎的來源主要是"大俠或賈人子"。
這些"緹騎"(這是對有偵緝職權的錦衣衛校尉的別稱),才算得上"特務",人數一般不超過六百人,占錦衣衛總人數的比例約少於5%(一個所滿編是1120人,錦衣衛有17個所)。值得注意的是,"緹騎"從民間挑選,和一般衛所人員是父子世代承襲的規定不同。錦衣衛
所以,錦衣衛中誰的權力最大,不是看誰的軍階最高,而是看誰掌管北鎮撫司。
例如明英宗被俘時"不離不棄"的錦衣衛校尉袁彬,在英宗復辟之後,被任命為都指揮僉事、理錦衣衛事(一般來說,衛的最高長官是指揮使,都指揮僉事與指揮使同為正三品),但因為袁彬本人"畏滿好避",不想攬事,所以大權先是掌握在兼理鎮撫司的逯杲手上,逯杲被殺后又落到了兼治鎮撫司的門達手上。
因此,"特務"是錦衣衛中一小部分人的工作(當然無可否認這是最引人注目的工作)。專門的特務機構,應該是明朝的東廠、西廠,以及清雍正年間的粘桿處。張金奎就指出,最近百年以來的錦衣衛研究,長期是在"影射史學"的影響下進行,所以錦衣衛往往被視為無惡不作的特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