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錦衣衛獄”。明代由宦官特務組織操縱的詔獄。明朝除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別設有監獄外,錦衣衛、鎮撫司、東廠、西廠等專設詔獄。
鎮撫司獄
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錦衣衛掌管
刑獄,賦予
巡察緝捕之權,下設
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且不經司法部門。朱元璋,錦衣衛的創建者 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
南鎮撫司”負責本衛的法紀、
軍紀。“
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司法機構。
北鎮撫司外部任務較多,經常出差全國。北鎮撫司外出特務皆為“欽差”。由於北鎮撫司直接向東廠負責,有時甚至越過東廠直接向皇帝負責,因此地方官員見到北鎮撫司的人都是恭恭敬敬,一點不大意,稱呼為“上差”或“欽差”。
明代最有名的錦衣衛即為北鎮撫司十三太保。
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
千戶、百戶、
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任務時,被稱為“
緹騎”(大家對這個名詞一定很熟悉)。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
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