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並軌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

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並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到2015年7月底,山東、上海等一些地區陸續公布了當地的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明確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由於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對此,官方採取了措施,確保所有人繳納養老保險后當期工資都有增加。

規劃方案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列入“十二五”規劃,在《決定》中,對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表述為“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相對於“推進”、“研究”等詞,“實現”一詞更表現出政府落實此項改革的力度。
養老金全國統籌這一政策目標雖然已經提出多年,但是連省級統籌也沒能完全實現。2012年社保基金審計報告中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有17個省尚未完全達到省級統籌的“六統一”標準。
省級統籌以及全國統籌的主要阻力,在於央地之間的利益博弈。金維剛指出,2012年養老保險基金結餘2.4萬億,但一半以上集中在東部幾個省市,中西部許多地區出現養老金收支缺口,需要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進行發放。
在有些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需要中央大量補助的同時,經濟發達省份則形成了超過千億元的養老保險基金結餘,卻由於未實現全國統籌,中央不能調劑使用。
在養老保險補助方面,多年來也形成了地方依賴中央的格局,2010年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助資金為1851億元,其中中央財政佔86%。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受國家發改委委託,目前正在草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該中心副主任楊立雄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方案最大的難點,在於採用什麼樣的方法,既能減少發達地區對於“被統籌”的阻力,照顧其利益,同時又能讓欠發達地區受益,並保證他們的征繳積極性,避免完全依靠中央轉移。
在實現全國統籌時,應在中央建立調劑金,讓有結餘的省份拿出一部分放到中央形成基金,然後這個基金就可以用來分配到養老保險基金虧空比較嚴重的省份。
不要把所有的基金結餘都收到中央來,那樣發達地區就沒有積極性。也不能讓不發達的省份就等著中央發錢,應當要調動起自己徵收養老金的積極性。“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關鍵就是設立好激勵機制。”
統籌的另一層含義,是以財政為主,統一個人所得稅和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形成國民養老金。如此,即使由於收入過低而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人,也能夠得到一份基礎養老金,其本質相當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其水平會進一步提高。

解決方案


全國統籌

“我們各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社會保險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如果我們不把這些制度的漏洞堵上,提供一些有約束,有激勵的機制的安排,包括管理的方式,給多少錢也會吃光。”在召開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
社保資金沒有形成全國統籌、投資保值體系不健全、事業單位改革拖後腿等問題,一直是社保體制難以跨越的障礙,彌補這些缺陷的直接辦法就是財政補貼。
以2011年為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當期結餘約為4000億元,但當年養老金財政補貼2200多億,還有1800億元的非正常繳費收入。如果剔除財政補貼和非正常繳費收入,正常繳費只能僅僅抵消支出。
由於地區之間養老金結餘情況不同,發達地區如廣東等地盈餘巨大,絕大部分西部地區仍處於收不抵支的狀態,主要依靠財政補貼。
養老金尚未實現全國統籌,廣東等省份的餘額,不能轉移給西部收不抵支的省份,財政必須要拿出兩千多億來補貼分割的養老制度,主要流向那些當期收不抵支的省份。
“這兩千億看起來補貼了西部省份,但本質上是補貼給了養老保險制度本身,實際上是留在了少數幾個盈餘大戶省,年復一年存在下去的。”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表示。
長期以來社保重融資補貼,輕投資保值增值的管理方式,使得補貼從1998年的24億到2011年的2272億;從占GDP的0.03%到0.42%,結餘中,相當一部分來自於財政補貼。
一方面是財政累計對收不抵支地區萬億元補貼,另一方面,發達地區社保金躺在銀行內縮水。沒有解決保值增值問題,銀行利率跑不贏CPI,就意味著社保資金一直在縮水,而且養老金的基數越大,縮水越多。
據相關人士透露,按照方案設計,在提高社保統籌層次上,將逐步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滾存結餘達到3.6萬多億元,業內人士預計,到2013年末將達到4.09萬多億元。社保基金規模日益巨大,如果不通過改革填補自身的漏洞,未來財政對社保補貼力不從心。
“國家一定要加快這一制度的全國統籌步伐,為基金集中管理並有效投資創造條件,儘快制定專門的投資法律或法規,否則,基金貶值的風險將持續擴張。這就是我為什麼一直在呼籲重視基金貶值問題的原因。”全國人大常委、中國人民大學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功成表示。
根據財政部預算報告,在社保基金累計結餘增加的同時,2013年全國社保基金當期收支結餘將比2012年下降1000億,據相關人士介紹,主要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收支結餘的下降,養老金的支付額將大幅增長。
無論是養老還是醫療,很多事業單位包括機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正在推進,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參加了各類社會保險。
隨著社保標準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斷推進,“雙軌制”終將合併統一。2013年的中央預算安排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繼續增長,按照10%左右的標準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為不同制度下的養老金並軌,打下基礎。
“從長遠看,由政府財政補貼的社保制度不可持續,各個參數都需要調整,否則將存在嚴峻的財務風險,必須改革。”鄭秉文表示。
據悉,在調整企業社保制度的同時,解決雙軌制方案的關鍵,在於如何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實現新老制度的平穩過渡。
根據國務院2015年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后,各省份陸續出台實施辦法,對繳費和待遇、改革的範圍、改革前後待遇銜接、基金管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職業年金等政策進行了明確。
根據安排,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行政類、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製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按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 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8%繳費。同時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個人、單位分別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4%、8%繳費,全 部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此外,各地實施意見對於改革範圍也作出界定。要求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編製管理規定確定參保人員範圍,編製外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於編製管理不規範的單位,要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理規範,待明確工作人員身份后再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對於資金的籌集問題,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均要求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 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雲南等地更進一步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所需財政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行政隸屬關係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 決。
不過,由於各地實際情況的差別和省級以下地區具體貫徹意見擬訂進度的不同,啟動改革實施工作的時間也將有所差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實行“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相對於“新人”(辦法實施后參加工作的)和“老人”(本辦法實施前為編製內 工作人員且已經退休的),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中人”的待遇如何過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對此,各地實施辦法均明確提出,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髮給過渡性養老金。不過,對於過渡性養老金的具體計發等問題,一些地區尚未給出具體過渡辦法,未來或將另行制定。
事實上,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過程中,相關政策也作出了過渡期的安排,對改革中的“中人”,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過渡性養老金。目前隨著“中人”逐漸退休、“新人”越來越多,過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漸居於主體地位,體現了平穩過渡的改革方針。
對此,專家表示,通俗來講,“中人”退休后待遇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並軌時職工的年齡越大,在其實際領到 的退休金中,基本養老金佔到的比例就越小,過渡性養老金佔到的比例就越大。“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畢竟有很多人在機關工作多年,如果一下退休金少很多,可能 會引發社會問題,同時也會給改革帶來更大阻力。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可以充當平滑劑的作用,填平改革前後養老金待遇鴻溝,實現平穩過渡。”上述專家說。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認為,過渡期結束后,“中人”養老待遇會因人而異,但是差距不會太大。因為到時候不僅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有了一定 的繳費積累,而且養老金還隨著待遇調整機制會不斷上調,再加上累積的職業年金,幾項相加之後的養老金絕對額可能還會增加。
對於過渡期的時間究竟有多長的問題,多地在實施辦發中提出設立10年過渡期,並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如北京市提出,過渡期 內,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準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辦法計發待遇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未來隨著改革推進,各類人群的養老待遇也將平穩過渡。過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與 職務職級關聯較大,今後新人退休待遇更多地會與工資水平、基金運營等因素髮生關聯,制度公平的實現將為以後進一步消除待遇差距提供可能性,並為最終實現養 老金待遇公平化奠定基礎。

財政埋單

從五個方面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一是統賬結合,二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三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四是改革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五是建立職業年金。
2008年初,國務院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工作。2009年1月,人社部正式公布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對這項改革路徑給出清晰勾畫。
近6年過去,由於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試點省市進展緩慢。
一位接近決策層的人士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過去幾年,一直是人社部一家主要倡導和推動這項改革,其他部委並沒有太多實質性的回應。
在上一輪地方改革試點中,並沒有明確改革后養老金水平是否變化,只籠統提到要建立職業年金,沒有具體細節和收入彌補措施。
此項改革的目標是將80%-90%的養老金替代率下調至50%左右。養老金替代率是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後生活水平差異的基本指標之一。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來的改革方案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來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還包括,同步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以免造成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之間的群體分化和新的社會不公;並且要將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納入統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也按照企業職工的模式推進,應明確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依法繳費。

延遲退休

延遲退休政策的信號一經釋放,就引發這樣那樣的爭論。“增加艱苦崗位工作人士的工作時長”、“加劇就業緊張形勢”等反對聲音迭起。但不少社保專家認為,隨著人均壽命不斷增長、受教育年限持續提高,延遲退休是維繫養老金制度正常運轉的必然選擇。
《決定》為上述爭論給出了基調,提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這也是這項政策第一次寫進中央文件。
參保人延遲一年退休,中國可減少養老金支出490億元,並可增加繳費230億元,相當於多收入720億元,如果推遲5年退休,就能增加3500億元,按照2011年全國平均水平計算,足夠支付2000萬人一年的養老金。
所謂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有三方面內容,第一是有一個預告期,提前幾年告知社會;第二要分步驟,可能會考慮從現在規定的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開始;第三,要“邁小步”,以“一年提高几個月”這樣的方式,一步一步來,用較長的一段時間逐步完成平滑過渡。
推行延遲退休政策的第一步,應先對提前退休的現象予以規範。
現行男性60歲退休、女幹部和科技人員55歲退休,以及女工人50歲退休的政策,是從1951年起開始實行的。在過去多年,為配合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最低標準是女性40歲便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人社部門的數據顯示,中國居民的實際退休年齡比法定年齡還要低不少。由於現實中實行了一些提前退休政策,中國居民領取養老金的平均年齡僅有53歲,其中男性大約為56歲,女性還不到50歲。
退休年齡過低並不意味著給年輕人騰出了更多就業崗位。在退休人員中,繼續在崗從業的超過了20%。
在規範提前退休之後,第二步則應把女性的退休年齡推遲。可以先將女工人的退休年齡與女幹部、事業單位的女職工統一起來。然後再將女性的退休年齡整體提高,縮小與男性退休年齡之間的差距。“根據國際經驗,男女退休年齡差兩歲是比較合適的。”上述人士表示。
最終形成的方案並不會對所有人採取一刀切的辦法。金維剛透露,政策對不同的群體將會產生不一樣的影響,還會針對特殊群體出台相應的妥善安排。記者從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了解到,延遲退休政策的出台還沒有時間表,也沒有形成具體方案,仍處於研究討論階段。
如果現在開始啟動,那麼每年可能延後退休兩三個月,對人們不會有太大影響。但如果再過幾年啟動,那時的老齡化問題更為嚴重,也許每年就要延後六七個月了。“調整來得越晚,對社會衝擊越大。”

並軌必要性


(一)從根本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與憲法和有關法律精神不相符。
我國憲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按照規定,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享受國家和社會的養老保障的權利上是完全平等的。而現行退休雙軌制卻對不同部門的退休人員執行不同制度、不同標準,給予差別化待遇,退休金收入差距十分懸殊,明顯侵犯了養老公平權。特別是由於實行退休養老金雙軌制,造成明顯的同工不同酬的不合理狀況,這些都是有違憲法精神的。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在2009年答記者問時也對現行制度的合法性提出質疑:“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應該和企業一樣,個人應該繳費,其他享受的條件和待遇支付的水平都應該在一個統一的平台上來制定。”而現行雙軌制卻是企業繳費,機關不繳費;繳費者的退休金低,不交費的反而比繳費的高出幾倍,享受的條件和待遇支付的水平明顯不在一個平台上。這種不合法規的狀況是不可能長期維持下去的,否則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實行養老金並軌是實現社會公平的需要,也體現了政府維護社會公平與和諧的決心。
(二)退休養老金雙軌制與全面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是相違背的。全
面小康社會是要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是要讓億萬人民群眾普遍受惠,共同富裕,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而貧富差距過大已經是目前我國社會出現的重要問題之一,基尼係數早已接近0.5,遠超0.4的國際警戒線。解決這個問題的前提就必須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和養老保險制度,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係,使越拉越大的收入差距逐步縮小。而現行退休雙軌制在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分別實行兩種養老保險制度,對同類人員執行雙重標準,使退休金差距相差巨大。這無異於是為收入差距的繼續擴大加油添薪。照此發展下去,極有可能會形成退休養老待遇的兩極分化,出現退休金畸高畸低的不合理狀況。其結果只能實現少部分人的小康而不是全面小康,改革發展成果就會僅被少數人分享而與大多數人無緣,這與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是完全相背離的。
(三)退休養老金雙軌制不利於社會公平原則和社會穩定。
雙軌制破壞了按勞分配的平等分配權。造成貢獻相同而收入懸殊的局面。其實質不是按勞分配,而是按部門分配,按等級分配。在這種制度下,自己掏腰包“買保險”的企業職工相對只得到很低的退休金,而“分文不掏”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卻得到高於前者幾倍的退休金。企業職工作為國家物質財富的直接生產者、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創造者,他們的退休金卻處於相對偏低的水平,這顯然是有違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的。而自從退休養老金雙軌制形成以來,社會上關於是否廢除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爭論就沒停止過。近幾年,隨著黨和政府對社會保障愈加重視,企業退休人員對雙軌製表現出更強烈的不滿情緒,要求廢除退休雙軌制的呼聲越來越高。對此如不能及時妥善解決,將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對社會的和諧穩定造成威脅。
(四)退休養老金雙軌制不利於全社會人才的優化配置。
退休養老金雙軌制阻礙全社會人才的優化配置。其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造成全社會的人才傾向於退休福利非常好的機關事業單位,這就出現了在公務員考試中“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慘烈場面,每年報考公務員考試的人數屢創新高,而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卻找不到其緊缺的人才。另一方面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作為兩個并行的沒有聯繫的軌道,人才很難在相互之間進行流動,這就導致了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要麼呆在機關事業單位,要麼為了進企業放棄以前的積累從零開始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這對哪一方來說都非常的不公平。對國家和社會發展而言,如果這個問題不能解決,人才就不能各盡其用,不能實現全社會人才的優化配置,也就不利於經濟社會的發展。

最新動態


2015年10月27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2015年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的備案工作已完成。
自國務院的《決定》發布之後,四川、山東、上海、江蘇、福建、吉林、湖南等地陸續出台了養老金並軌方案。進入10月後,各地進程明顯加快,雲南、甘肅、陝西、湖北、天津、黑龍江等地相繼公布了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截至目前,據不完全統計,向社會公布了養老金並軌方案的省份至少已達13個。
各省的實施辦法大體與國務院改革方案保持一致,即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歷史責任


2013年9月的某一天,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的數量,悄然突破了2億。
按照近幾年中國每年新增超過60歲人口的數字來計算,每一天都有接近25000人進入到60歲以上老年人的行列。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中國的人口老齡化在快速發展。到本世紀30年代中國將進入老齡化的高峰期,並持續近40年時間。根據測算,2050年,中國職工的撫養比將從當前的3個職工養一個退休人員,變成1.5個職工養一個退休人員。
在中國,近兩年來,延遲退休、以房養老等話題,之所以在全社會引起軒然大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便是,在人們的觀念中,居民養老完全屬於政府職責,因此質疑政府是否在推脫責任。
強調政府對於居民養老的責任固然重要,敦促儘快建立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是改變現狀的重要途徑。但是,政府對養老問題只能承擔有限責任。
除了延遲退休以外,一個學界達成的共識是應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這是緩解政府養老金支付壓力的同時,保障大多數老年人生活質量的關鍵。
中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應該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面向全體國民的基礎養老保險。這個制度的主要意義在於體現公平,人人都有;第二個層次,是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繼續完善;第三個層次是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年金,作為補充養老保險;第四個層次是面向高齡老年居民、貧困老年人的老年津貼制度和老年低保制度。
雖然在學界和政府層面,對於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如何構建存在多種方案,但是“多層次”是普遍達成的共識。
以褚福靈思路為例,在以上四個層次中,第一、第四層次屬於政府責任,第二層次中,個人與企業承擔部分責任,第三部分則屬於個人或企業責任。需要強調的是,基礎養老金與老年津貼、低保制度,其作用是讓全體老年人都擁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它是普惠制的,而非錦上添花。老年人要想追求更高的生活質量,則需要更多依靠個人與市場的力量。
在轉變了養老完全靠政府的觀念后,也許在不久的將來,中國也將出現上述景象。

對策建議


養老保險事業是一項關係著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儘管由於歷史等原因形成的退休養老金“雙軌制”與當時我國的國情相符合,但“雙軌制”所導致的弊端也越來越明顯。因此,進行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改革是大勢所趨。改革並不就是簡簡單單地由雙軌並為單軌,而是一個循序漸進探索的過程,可以在借鑒國外成功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在如下方面努力。
(一)建立合理的養老保險法律體系,強制實行全民統一的養老制度。儘管國務院連續8年給企業退休職工增加養老金,但是如果不解決“養老金雙軌制”這個根本問題,那就會導致許多企業退休職工長期生活在貧困底線。據了解,一位擁有40多年工齡、享受政府津貼的專家級人才,退休后養老金卻是他在政府機關退休的大學同學的四分之一。這就導致年輕人工作的積極性降低,引發社會效率低下,社會生產力水平降低等一系列社會問題。現在的問題實質不是理論爭論,而是利益調整。關鍵不是“提辦法”,而是“下決心”。一方面,政府本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公務員養老理應帶頭改;另一方面,與企業工人、事業單位員工相比,公務員數量最少。現在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難以推進的背後其實是機關單位養老制度改革滯后在“拖後腿”。為了公平,機關事業單位的社保改革應該堅持企業社保改革的方向,建立合理的的養老保險法律體系,強制實行全民統一的養老制度。應該說,現在公務員養老制度改革不缺經驗,缺的是決心,改革總會有陣痛。
(二)建立多元養老機制,大力加強社會基本養老。要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加快完善多元養老機制。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要求,建立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養老金的成分也可以進一步細化。在這一點上,荷蘭經驗值得借鑒。我國可以結合自身國情,確立不同比例的資金來源,按照國家提供基本保障、個人賬戶為主體、“企業年金、公務員職業年金、集體經濟的分紅和土地保障”為增益、個人積蓄和家庭互助為補充的養老資金體系。通過各方努力,確保養老金的資金安全和資金來源,以充分發揮多元養老機制保障來源、優化渠道、增益基礎、促進和諧的作用。
(三)改革我國現行退休制度,適時提高法定退休年齡。養老金的問題不是孤立的問題,它反映出退休制度甚至是社會保障制度設計上的缺陷和不足,而適度改革我國現行的退休制度則很有必要。這一點,可以向歐洲許多國家學習。法國、德國的退休年齡都從65歲提高到67歲,在很大程度上都減輕了國家的財政負擔。我國也應該適時提高退休年齡。有研究表明,中國目前的退休年齡如果各提高5歲的話,當前退休人口會減少1000萬,在支付水平不變的前提下,養老金的支出可以減少1/3。另外,國家還可以建立彈性退休制度。允許勞動者在退休年齡、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方面具有某種彈性、較為靈活的退休制度。比如在知識經濟領域工作的人,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一些;從事體力勞動的人,退休年齡則可以適當提前。這樣為每位勞動者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退休年齡留出了充足的空間,這也與世界退休制度的發展趨勢相符合。
(四)穩步推進養老金入市,通過多元投資提高養老金保值增值能力。隨著我國步入老齡化社會,養老壓力日益增大,單純地依靠財政投入解決養老資金來源已經捉襟見肘,因此通過多種投資渠道積極穩妥地增加養老金的資金源十分必要。這也是世界各國對養老金保值增值的普遍做法。據2010年社保基金年度報告顯示,2010年社保基金逆市取得4.23%的投資收益率成立以來十年間,社保基金年均投資收益率高達9.17%。養老金如果能夠穩步入市,既可以實現自身的保值增值,又可以提振股市信心,促進市場穩定健康持續發展。但是股票市場是一個高風險的市場,養老金入市必須建立起嚴密的管理體制和投資機制,防止養老金本金流失。此外,還可以通過對部分資金投入運營的方式來增加基金的收入,利用社會保險基金進行投資,購買國債或者存入國有商業銀行等。這樣一來,國家長期建設需要的資金也能解決一部分。在進一步規範國內資本市場的前提下,積極開拓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市場,可以有選擇地以一般投資人身份投資上市流通股,將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方向著眼於建設周期較長、有穩定回報的長期投資領域。也可以有選擇地投資於優良的企業債券或基本建設債券,以真正發揮長期資金的優勢,創造大的經濟效益。經濟效益的提高,不僅將直接對國民經濟產生良好的影響,同時又間接實現了基金收入的穩步增加。
(五)努力消弭行業養老差別,縮小退休養老金差距。繼續穩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逐漸縮小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待遇的差距,緩解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突出矛盾。國家要對企業的利潤分配進行指導和調控。各地政府應當適當地組織當地企業將一定規模的企業利潤直接轉為養老基金。對於經營困難的企業,政府可以予以政策支持,幫助企業走出困境,以提升企業經濟效益的方式保障養老金的支付安全。在當前的經濟領域中,出於競爭的需要,企業往往將更多的資金投入到再生產之中,忽視了企業員工的基本權益訴求,這一趨勢應當得到及時遏制。即便是剛剛起步的中小企業,也應該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最大程度地保障養老金的支付安全。

社會評價


養老金缺口、延遲退休、以房養老等新聞每每見諸報端,都會輕易撩撥人們的神經,引起全社會範圍的關注。養老已與住房、教育、醫療一道,成為全民焦慮的話題。
導致焦慮的主要原因是,人們擔心養老金是否將面臨支付危機。關於養老金缺口的數據有各種版本。中國社科院有專家表示,2011年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虧空為2.2萬億元,相當於每個國民都背上1500多元的債務。這些數據令受眾對養老金感到一些危機感。事實上,養老金缺口是一個較為複雜的概念, “缺口”、“虧空”的具體界定十分重要。
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包括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部分地區將新農保、城居保合併,形成了城鄉居民保險。各類社保都有其資金池,而新農保、城居保的規模較小,其支付在較大程度上依賴於財政補貼。因此,“缺口”是指哪部分,這一點對結論大有影響。
從更為宏觀的角度看,按照是否計入了財政補貼、是否計入了歷年積累基金,養老金收支的缺口在計算上也會有較大不同。而從時間角度看,當期與中長期的收支缺口,更是兩碼事。
在沒有說清楚以上一系列界定的情況下,大談缺口數據是缺乏實際意義的。但即便如此,受眾情緒仍然被超出預期的數字所綁架,往往缺口越大,越能引起人們的關注,傳播也更加迅速。
受眾對網上缺口數據的盲信只是表象,其背後是瀰漫於整個社保與民生領域的不安情緒,民眾對養老金支付能力的疑慮和焦慮在一定程度上被放大了。與以上數據相比,來自一些其他機構測算的數據,則反映了相反的局面。
較為權威的數據是2012年8月國家審計署發布的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該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約1.85萬億元,全國新農保、城居保、城鄉居保三項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1635.53億元。
從養老金當期缺口來看,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當年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收入抵不上支出所產生的缺口;第二種是加上財政補助,也抵不上支出而產生的缺口;第三種是以上兩項再加上歷年積累基金,還是抵不上支出的缺口。
2012年,中國有17個省級單位發生了第一種缺口,沒有省級單位發生第二、三種缺口。貢森認為,這表明短期內中國養老金缺口整體可控,即使多個省份出現了當年收不抵支的情況,在財政補助下,缺口都有能力彌補。接受記者採訪的多位人士表示,最起碼3-5年內,中國不會出現養老金的支付危機。
從長期缺口來看,中國銀行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2030年中國企業養老保險的隱含債務,相當於當年GDP(國內生產總值)的38%左右,2050年這一比例將提高至60%左右。
值得關注的是,經合組織國家正在根據長期隱含債務的規模對養老金政策做出積極調整,其主要對策就是隨著人口壽命延長,提高養老金領取年齡。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中國在推行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等改革措施后,養老金的支付能力具有長期可持續性。
2014年5日下午,全國政協委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鬍曉義表示,關於養老金並軌的時間表問題,“總理其實已給出了時間表”。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2014年工作總體部署”這一部分中明確提出,“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與職工養老保險的銜接辦法,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鼓勵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商業保險”。
事實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人員在養老等社會保障方面的待遇“雙軌制”一直飽受爭議,社會上有關養老金並軌的呼聲不斷。值得注意的是,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2013年12月26日召開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曾表示,2014年在社會保障方面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著力解決“雙軌制”、“待遇差”問題。如此來看,養老金雙軌制有望在今年破題。
多地公布養老金“並軌”方案
2015年1月份,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決定製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后實施”。
隨後,人社部、財政部下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的通知》,明確了相關時間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上報方案。如今大限已過,中新網記者注意到,山東、四川、上海、江蘇等地陸續公布了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
其中,山東改革的步伐一直走在全國前列。7月28日,繼今年2月份率先公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后,山東省發布了《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改革相關配套政策,標誌著山東省養老金“並軌”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
7月31日,江蘇省出台了《江蘇省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7月15日,上海印發《本市貫徹〈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辦法》。而在此前的3月份,四川也出台了相關意見。
上述“地方版”的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均與“國家版“的規定一致,即: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職工相同的單位和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制度,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都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
各地確定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養老金“並軌”后,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告別“免繳費”時代。對於這些人來說,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每個月自己要交多少養老保險費。
事實上,個人的繳費多少與繳費工資基數相關,但對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各地的規定卻不相同。
其中,山東省規定,機關單位(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規範后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以及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
而上海則在實施辦法中明確,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
可見,各地政策不盡一致,繳費水平也將不一樣。但從全國範圍看,月均繳費會達到多少呢?據媒體報道,陝西財政廳在今年初解讀《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時,曾透露了中央設計的繳費水平。
當時的報道指出,為實現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中央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全國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月人均將提高1200元左右(平均數據,具體到個人會有所不同),其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600元左右(繳納個人賬戶養老金400元左右,個人繳納職業年金200元左右),從津補貼或績效工資中納入300元左右,實際凈增資300元左右。
部分人員“增不抵繳”,官方採取措施
事實上,為了降低養老金“並軌”難度,保障改革順利進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也同步進行了調整。
“截至7月底,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兌現工作已全面完成。”人社部近期通報,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所有人員的基本工資都是增加的。由於調資工作結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且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個人繳費工資的高低差異較大,具體到個人,扣除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后實際增加的工資有多有少。
記者注意到,一些暫時沒有正式實施養老保險改革的地區採取了預發的措施。其中,湖南明確,對於在職人員工資調整,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預發,待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正式實施時多退少補。
而在一些收入水平較高的地區,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金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
記者從北京某機關單位獲得的一份工資測算表看到,該單位科員、副科人員就處於“增不抵繳”的狀態,其基本工資分別增加866元、984元,津補貼分別減少250元、290元,分別扣保險費642元、720元,增資與繳費的差額為-26元。
不過,人社部明確要求“不出現不漲工資的情況”。記者注意到,該單位對科員、副科各發放了126元的臨時性補貼,所以科員、副科實際增資100元。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長張祖德7月29日曾透露,由於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和養老保險並軌同步實施,一部分群體會出現“增不抵繳”,為避免這種情況,北京市人社局請示了人社部和財政部,擬定了北京市的解決辦法,確保每一名工作人員工資不下降,同時略有提高,水平在人均1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