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器法
樂器法
講述了各類樂器發展的簡單歷史、樂器的構造、性能以及演奏技術等各個方面的基本內容,並對每一種樂器在樂隊中的運用作了簡略的介紹,以便從中初步了解和熟悉它們在樂隊中的作用。
全稱:樂器分類
按樂器的分類,即弦樂器、木管樂器、銅管樂器、打擊樂器、色彩性樂器等,對每種樂器的沿革、構造及發音原理、音域、記譜法、演奏技巧、不同聲區的音色變化、樂器的特長及其局限性、與其他樂器組合后的效果、在樂隊中常見的運用方法等加以闡述,並研討不同歷史時期和不同音樂風格中某些樂器的獨特使用方式,某些作曲家對樂器使用方法的創新等。
樂器法所研究的樂器,以古典派以來管弦樂隊中的常用樂器為主,旁及某些特殊樂器如各國的民族民間樂器,已甚少使用的古樂器,20世紀以來出現的新樂器,以及應用於軍樂隊或爵士樂隊中的特殊樂器,以便更全面地掌握多種樂器的性能及特點。
概述
此分類法側重於依據文化屬性的發展結果,涵蓋西洋樂器。大體可分為:制式樂器(含准制式樂器)、自有樂器、專有樂器三種。
這些類別沒有絕對的硬性界限,也會有一部分樂器隨著發展從一個類別轉入另一個類別。如:豎琴正從專有樂器轉入准制式樂器;魯特琴在文藝復興時期是制式樂器,現已衰退為專有樂器;手風琴通過不斷發展成熟,從自有樂器轉為準制式樂器。
制式樂器:
各地音樂家學會正式編製的考級樂器。維也納音樂體系有錄入,知名度極高。擁有較成熟的製作工藝與較理想演奏性能,額定曲譜為被普遍認同的標準五線譜,相當適合作為音樂教育入門樂器。制式樂器一般歷史相對悠久,教學體系也相對系統化,在體系音樂的發展中扮演過重要角色,並且誕生過為數較多的著名演奏家。典型的制式樂器有鋼琴、小提琴、古典吉他等。
准制式樂器:
各地音樂家學會非正式編製的考級樂器。有些在維也納音樂體系有錄入,知名度較高或一般。擁有與制式樂器相同或相近的額定標準,正在向趨於系統化的教學體系邁進,逐漸適合作為音樂教育入門樂器。不少制式樂器是從准制式樂器逐漸完善而成的。而准制式樂器的前身也有許多是自有樂器。在體系音樂的發展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也擁有一定數量的知名演奏家。典型的准制式樂器有豎琴、手風琴、半音階口琴等。
自有樂器:
民間音樂人自己玩出來的樂器以及 電子電聲衍生樂器。不隸屬維也納音樂體系的編製,由於入門相對容易,在民間流行程度較廣,知名度不低,常在流行樂中扮演重要角色。自有樂器多有自己的簡化記譜形式,五線譜不是教學中的額定曲譜,不參與或較少參與體系音樂的發展,歷史相對較短,形式的改進更新較頻繁,也擁有自己圈內認同的知名樂手。典型的自有樂器有民謠吉他、Ukulele、電吉他、電子琴、藍調口琴等。
專有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