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翼飛
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龍翼飛,男,1959年10月出生於遼寧省,祖籍湖南。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副院長。國家級教學名師,北京市級教學名師。
研究領域:民法、商法、物權法、債與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社會保障法。
由於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在高等職業教育工作中貢獻突出,2007年8月22日,龍翼飛榮獲國家教育部授予的第三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1976年高中畢業,到農村插隊務農勞動。
1978年到1982年,就讀于吉林大學法律系本科,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2年至1985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攻讀民法專業碩士學位,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8年至1991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攻讀民商法專業博士學位,獲法學博士學位。
1987年取得律師資格。
1991年任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
1995年在香港城市大學作訪問學者。
1996年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1997年赴台灣參加法學學術交流活動。
1998年赴日本參加法學學術交流活動並講學。
2000年4月至5月赴法國馬賽大學講學,曾參加多項國家立法活動。
先後為中央領導人和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領導幹部講授《社會保障與法制建設》,為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講授《中國民法專題》。
2007年8月22日,龍翼飛榮獲國家教育部授予的第三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
2004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人才支持計劃; |
2003年,主持的“中國民法學”被評為北京市和國家級精品課程; |
2000年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法制講座; |
1998年12月為中共中央政治局作法制講座; |
1989年被評為“北京市優秀教師”; |
承擔教育部基地項目《婚姻家庭法立法和理論體系研究》,教育部博士點基金項目《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民營企業財產權保護制度研究》,韓國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項目《中國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項目《社會保障法立法》,國務院外國專家局項目《引進外國智力人才法律機制研究》等。
論文
當代中國離婚問題初探,法律學習與研究,1987年2期
中國共產黨與新中國民商法律制度建設,法學家,2001年4期
民法案例分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新編合同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香港家庭法,河南人民出版社
比較繼承法,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6月
中國財產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
新編合同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5月
社會保障與法制建設,中國法制出版社
繼承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現代民商法總論,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
社會主義市場競爭機制研究,對外貿易出版社
中國民法學。民法總則,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民法通則釋義,吉林人民出版社
民法案例分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5月
指定必讀法律法規――2003年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配套用書,律出版社,2002年9月
中國法學會航空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會長、北京市法學會房地產法分會副會長、中國土地法學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常務理事。另擔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和中國法學會組織的“四·五普法”、“五·五普法”中高級幹部學法講師團專家;擔任國家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專家顧問;擔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顧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