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人民檢察院

市檢察機關

江門市人民檢察院是政府機構,位於江門市

獲得榮譽


2020年7月,被最高檢表彰為“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表現突出單位。
2021年12月,江門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內設機構


一、政治部(機關黨委
主要職責:負責抓好全市檢察機關的隊伍建設和班子建設。負責市檢察院機關和指導各市、區院的機構編製、人員招錄、調配、考核、任免、工資福利、員額制檢察官進退流轉管理、司法警察警銜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市院機關出國境證件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指導並組織開展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指導、組織、統籌全市檢察機關素能培訓工作。負責基層院考核和全市檢察機關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黨建理論等意識形態建設、思想建設和文化建設。負責各類結對幫扶和援藏援疆工作。負責市檢察院機關黨組織建設工作和工、青、婦群眾組織工作。完成院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公室
主要職責: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督查工作。負責市檢察院機關文電、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值守統籌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新聞宣傳、輿論引導等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市檢察院網際網路門戶網站內容的更新。負責代表委員聯絡工作和“陽光檢務”聯絡員、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院史辦和圖書館的管理。指導基層檢察院辦公室工作。完成院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第一檢察部
主要職責:負責除第二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本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負責相關案件的調研、指導、協調工作和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共同涉及的規範化建設、“兩法”銜接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等綜合性工作。
四、第二檢察部
主要職責:負責對監察委員會移送和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職務犯罪案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侵犯財產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本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負責相關案件的調研、指導、協調工作。參與規範化建設及其他綜合性工作。
五、第三檢察部
主要職責: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辦理罪犯又犯罪、有關控告、舉報和申訴等案件。負責指導基層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工作。
六、第四檢察部
主要職責:負責辦理向市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市中級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市檢察院管轄的民事申訴案件。負責指導基層檢察院民事檢察工作。
七、第五檢察部
主要職責:負責辦理向市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中級法院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辦理市檢察院管轄的行政申訴案件。
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市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市檢察院管轄的公益訴訟申訴案件。利用“兩法”銜接平台開展行政和公益訴訟領域工作。
負責指導基層檢察院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工作。
八、第六檢察部
主要職責:負責對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羈押必要性審查。開展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辦理本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負責指導基層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
九、第七檢察部
主要職責: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法律規定需要由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收集、儲存和管理有關職務犯罪線索及情報。負責組織、指揮、指導和協調全市範圍內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
十、第八檢察部
主要職責:負責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和申訴,承辦本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的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指導人民監督員監督案件工作。負責業務信息化需求統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應用。
十一、法律政策研究室
主要職責:負責起草審核綜合文稿、編髮檢察信息和內部刊物。負責調查研究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法律層面審核檢察建議,統籌管理檢察建議的發出和反饋工作。指導並組織全市檢察機關開展檢察理論研究工作。負責檢察改革和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負責統籌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治市、法治建設工作。統籌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負責檢察官協會和派駐基層(鎮街)檢察室的管理。負責專家諮詢委的聯繫工作。承擔檢察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完成院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檢務督察部
主要職責:組織對全市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省檢察院的規定、決定情況進行督察。組織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黨組巡察工作。承擔司法責任追究和檢察官懲戒相關工作。指導司法辦案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十三、檢察技術信息科
主要職責:負責統籌全市檢察機關智慧檢務建設和實施科技強檢工作。負責編製全市檢察機關技術工作發展總體規劃,指導全市檢察機關法醫、文檢、痕迹、司法會計、視聽、通訊、電腦等技術門類的工作。負責市院機關司法鑒定、視聽資料和信息化建設、網際網路門戶網站和檢察內網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保障等工作。
十四、計劃財務裝備科
主要職責:制定實施市檢察院機關財務和裝備規劃,編製本院支出規劃和部門預決算。負責市檢察院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指導基層檢察院計劃財務裝備工作。
十五、司法警察支隊
主要職責:指導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業務建設,管理警用裝備。指導全市司法警察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崗位練兵、業務競賽活動。協調轄區內重大警務活動。為市院機關開展工作提供警務保障。

現任領導


職務姓名
黨組書記、檢察長鍾東暉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錫章、劉冬根、徐宏康、李俠
黨組成員、 駐院紀檢監察組組長林楚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