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材
商品材
商品材是按照國家制定的木材標準進行加工后,供出售或調撥,以滿足國民經濟各部門建設和人民生活需要的木材。
商品材指的是一株樹或一個林分經過採伐和造材之後,生產的可作為商品出售的經濟材和薪材總和。一般情況下所說的商品材指的是達到一定規格的經濟材。被稱為商品材同時說明這類木材
有較大的開採空間,可以在相當一段時期內被廣泛使用於商品的製做。
非商品材,也就是自用材。是指農民自用材、燒柴和竹材(毛竹)等的採伐限額,一般規定:非商品材只能自用,禁止非商品材流通。
以樹木學上的“樹種”為單位,把木材性質和特徵相似、用途相同者歸併成商品材的“類”。
商品材的木材歸類的目的是把眾多樹種歸併為數少的商品材類,並依據樹木學上的屬為基礎進行歸類。把木材粗分為硬雜或軟雜既不科學又不能適材適用。為了統一,我國木材主要木材名稱的國家標準GB/T16734?997已經頒布執行,今後凡是國產樹種木材的名稱都應以此為準。
我國常用的已有近800個商品材樹種,歸為241個商品材類並把這241個商品材根據材質優劣、儲量多少等原則劃分為五類。即一類材、二類材、三類材、四類材、五類材。現將傢具業常用的商品材樹種類別擇錄如下,供採購選用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