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採購
公開、透明獲取物資的標準形式
陽光採購是指公開、透明、科學地獲取所需物資、產品、服務的標準形式。
“陽光採購”是指企事業單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質量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從供應市場獲取產品或服務作為自身資源的行為。“陽光採購”立足於科學化、合理化的採購制度和監管制度,通過合理的競價議價談判,有效降低採購成本,提高採購效率,避免採購過程中的暗箱操作、吃回扣等貪污腐敗現象,是一種陽光下的採購行為。
陽光採購內涵包括以下八個方面的特點,這八個特點是陽光模式內涵的應有之意,不具備這八個特性的採購模式就不是陽光採購模式。
1.公開透明性。公開透明性要求要從採購計劃的形成、市場調研的組織、採購流程的設計、採購行為的實施、採購物資的管理等均要實現公開透明,即採購過程要切實公開透明。公開透明要求計劃公開、流程公開、結果公開、過程公開、實施透明。
2.科學規範性。科學規範性就是要實現制度建設、制度執行、人本管理的有機統一,採購運行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自主執行制度。科學規範性要求制度要科學,機制要長效,執行要嚴謹,管理要人本化。
3.集體議定性。集體議定就是要做到集體研究、集體參與、集體決定。物資採購是涉錢、涉物、關係到工作人員前途和命運的大事,是權力重地。因此,必須陽光運作,必須把採購權的行使放置在陽光下。為此,要杜絕少數人或個人決定重大事情現象的發生。要建立集體決定機制,並不斷強化、完善、發展長效的民主議定機制。集體議定要求物資採購全過程、結果以及重大事項的決定均要實現程序嚴謹、職責清晰、論證有據、運行有效的集體研究、討論、決定。
4.流程順暢性。流程順暢就是要做到採購計劃形成、採購方式確定、採購行為實施、
合同簽訂、運輸方式、驗收入庫、結算付款、配送到位、現場使用、服務管理、供應商准入、供應商退出等各個流程環節過程連接緊密,運轉高效,要實現流程各環節責任、職能、權力、義務的高度細化和統一。流程順暢性要求物資整個運作過程準時、準確、協作、高效、和諧。
5.監督保證性。監督保證性就是要實現採購全過程的有效監督,確保決策、執行、反饋的制衡有力和運作規範。採購權的行使事關重大。任何權力必須受到有效監督、制約和規範,不然就會形成腐敗。有權力必然要有相應的義務,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要確保權、職、責、義務的一體化運作和運作全程的徹底、有效、透明監督。監督保證性要求對物資採購的全過程必須實施全方位、有效、有力、有為的監督、制約和保證。
6.高效快捷性。高效快捷性就是要求實現準時制採購,即要在最快的時間內決定採購模式,確保模式各組成環節的高效快捷,保證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地點、合理的價格、科學的方式、嚴密的程序快速獲得符合質量和數量要求的物資、產品、服務。準時制採購的核心要求就是即用即購,按照企業要求獲得質價雙優物資,以實現企業的低庫存甚至零庫存。高效快捷性要求採購的決策、實施、監督、反饋、整改要實現優質、有效和高效的統一,即要在規範、優質的基礎上實現快節奏、高效率運作,以做到快響應、快滿足、優服務、高質效地滿足生產經營和資源運作的需要。
7.標準格式性。標準格式性就是要實現採購過程的標準化格式,採購過程的標準化格式包括採購模式的條件設定、環節運行、評估總結等均要實現標準的明確、細緻和銜接以及各環節、各要素的內容夯實性程序標準。標準格式性就是把物資採購的系統運作過程用標準化的格式固定下來,以標準化促進格式化,以格式化提升標準化水平,以標準格式化水平的不斷提升促進採購模式運作規律的把握和運用。標準格式化雖然是形式,但必須是內容的外在表現,是與內容高度匹配的形式,要通過標準的格式化系統推進內容的嚴謹、科學、公正和結果的公開、有效、透明、陽光、合理。
8.信息共享性。信息共享性就是要實現管理部門、監督部門、執行部門、生產用戶、現場使用、供應商等各部門的信息快速流轉、有效集成和系統共享,從而保證採購全過程的信息流動順暢。企業供應物流要按照科學、實用、經濟的原則完善信息化設施投入,推進信息平台建設。信息設施投入、信息系統研發要做到少投入、簡捷化和有效承擔功能;信息平台建設要做到公開、共享、快捷。信息化設施建設的先進行衡量標準是適用性、高效性、共享性、可行性、準確性的高度一體化集成。
陽光採購模式是政策、制度、規定與實現運作相結合的產物。對於採購模式來講,政策、制度、規定是其理論基礎和執行依據,採購實踐是其作用對象,採購機制是政策、制度、規定與實踐相互作用的結果,採購模式是採購機制的外在反應和表現。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日趨完善和發展,隨著買方市場的形成和供需動態均衡型經濟的完善,隨著現代物流的繁榮和成熟,國家、行業和企業各項規範採購工作的政策、法規、制度、規定也日益建立健全,同時,採購實踐的推進不僅使得相關政策、法規、制度、規定日趨完善,同時,也積累創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採購方式。這些採購模式的依據就是關於招投標、商務談判、市場調研、採購計劃管理、物資管理、調查研究等六個方面的政策、法規、規定、制度,這些政策、規定、制度既有國家制定頒發的、也有行業、企業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下發執行的,這六個方面的政策、制度、規定是規範、指導、制約企業物資採購行為的綱領,在綱領的指導、規範下,相應的陽光化採購模式有以下幾種。
一、招標採購模式,即招標加商務談判方式。
就是在按照法定程序排定預中標人、宣布中標順序人之後,由招標方組成由技術、管理、採購、監督、法律等方面人員參加的商務談判組,就技術、服務、價格等與預中標人按中標順序進行綜合性商務談判,談判成功后簽訂採購合同。
招標模式適用於企業大宗、批量、金額大的物資資源獲取。招標模式是現代企業實施物料陽光採購的基本方式,是在更大的範圍內獲得所需資源的有效方式,是實現良性競爭、實施陽光運作的主要手段,是防止不正當交易,避免暗箱操作的重要措施和防火牆。招標模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公開招標,一種是邀請招標。《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條規定,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投標。公開招標是一種無限競爭性招標,又稱為競爭性招標。公開招標可以分為國際性競爭招標和國內競爭性招標。在實施公開招標時,招標人要在報紙、雜誌、網路或其它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邀請眾多符合條件的法人前來投標,招標人按照法定程序從中公開選擇,集體確定中標單位。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投標。邀請招標是一種有限競爭性招標,又稱選擇性招標。在實施邀請招標時,招標人要按照自身業務合作關係、信息系統評估、合格供應商管理庫等基礎資料,通過集體議定或隨機抽取的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法人,邀請數量是三個或三個以上,並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再經過嚴格的資質預審后,按照法定程序確定中標人。除兩種招標方式外,國際上以及國內有些單位還實施談判招標、兩段招標等方式。
在招標模式的實施過程城中,有三種情況需要予以說明,一是執行招標價模式,這種方式需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從時間上來不及招標的物資;二是市場同類物資、產品、服務的行情基本平穩。具備這兩個條件,本著節約採購費用的原則,可由上期第一中標人按招標價組織資源。對於招標人內部市場的供應商,可以採用年度招標的方式確定供貨價格,當市場行情變化后,由招標人內部市場管理部門、供應物流職能部門、用戶單位等共同根據市場行情變化態勢按比例集體確定採購價格。值得指出的是,執行招標價模式、按比例浮動價格必須既符合條件,又認真嚴謹,並恪守民主決策的原則。
二、綜合比較採購模式,即綜合比較加商務談判方式。
這種模式適用於零星、形不成批量或批量不足的物資資源採購。企業供應物流部門要按照“優質、高效、誠信、服務、實力、協作”的原則,經過嚴格的資質審查,綜合考慮供需雙方在供應鏈條件下的交往合作績效,經過精選、集體議定等方式實施陽光准入,建立供應商管理網路,在合格供應商名錄中經過集體議定或隨機器抽取的方式確定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應商,要求選定的供應商在同一時間內通過網路、傳真報價或現場密封報價等方式進行報價,供應商在報價的同時,要對質量、服務、運輸、付款、信譽等作出承諾性保證。供應物流業務部門及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門人員(人數必須是2人或2人以上)進行綜合比較,綜合比較的範圍是比質量、比價格、比服務、比規模、比信譽、比運費、比交貨期、比付款方式。經過綜合比較確定供應商后,要實施商務談判,就綜合比較的內容進行細化性談判。談判的重點是質量和價格,談判成功后要形成商務談判紀要,簽訂採購合同。
三、競爭性議標採購模式,即競爭性議標加商務談判方式。
這種模式適用於市場供應商不足三家,只有兩家法人,不能實施招標和綜合比較兩種模式採購的物資。競爭性議標的使用可以避免流標現象,提高物資資源的獲取效率。議標一般是在建築領域裡採取的一種採購策略。議標的實質就是談判性採購,即採購人與被採購人通過一對一談判達成一致意見,實現採購目標的方式。普通意義上的議標不具有公開性和競爭性,易產生不正當交易,滋生腐敗。議標主要包括直接邀請議標、比價議標、方案競賽議標等方式。直接邀請議標是採購人直接選擇邀請某一法人進行一對一談判協商,談判成功后簽訂採購合同;比價議標是採購人選擇邀請幾家接受採購條件的法人在約定的時間內報價,採購人經過綜合分析比較,就價格、付款條件、工期或交貨期等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採購合同;方案競賽議標是選擇工程規劃設計任務承擔者的常用方法,在企業物資採購中,這種形式可用於技術改造、技術創新設計方案等的確定工作,一般是採購人(或技術負責部門)選擇邀請預先確定的設計生產單位提出方案,並就方案的特點、優勢、效能、人員配置、時間進度、投資等予以詳細說明,採購人組成技術、管理、採購、經營、監督等方面人員組成評選委員會,按法定程序選擇、確定優勝單位,簽訂合同。企業在採購物資資源的過程中,應在議標的基礎上加入競爭性因素,確保最大限度地形成有效競爭,即實施競爭性議標採購模式。競爭性議標模式一般用於在招標過程中投標人不足三家,標的物資獲取時間緊,來不及再次招標採購;也適用於市場資源提供者只有兩家的情況,包括企業在向全社會市場採購過程中,採購標的物生產廠商只有兩家以及內部市場只有兩家生產廠商等情況。競爭性議標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招標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形成了只有兩家前來投標,一種情況是資源提供者只有兩家法人。不論哪種,競爭性議標實質就是招標。在實施競爭性議標過程中,要從兩個法人所提供的投標書中,選擇最優的一家確定為第一候選供應商,然後組織商務談判,就價格、質量等進行細緻談判,也可以組織多輪反覆報價,然後再實施商務談判,談判成功后簽訂採購合同。競爭性議標的程序與招標程序除報價不足三家外完全相同,可以根據採購物資的具體情況及時實施多輪報價,並心中有數地與供應商展開商務談判,確保實現有限選擇權內最充分的競爭。
集體議定模式適用於緊急採購、採購人內部市場物資採購及價格變化調整等方面的物資資源獲取和有關事項決定。對企業急需物資的採購,由於時間的緊迫性來不及開展相應模式採購的,要經過快速的、有程序的研究決定實施採購行為。對採購人內部市場單一廠商物資採購、採購人內部市場年度招標價格隨市場行情變化調整以及供應物流採購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不確定性問題等均要實施集體議定,根據議定問題的不同分別實施不同人員參加的集體決策。對內部市場單一資源採購,在供應物流業務部門市場調研,形成市場調研報告和初步採購價格意見的基礎上,由企業內部市場管理部門、供應物流部門、監督部門共同研究決定;對於招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應解決的重大事項,由採購人企管、財務、招標、審計、紀委、監察、供應等部門組成,並由企業一名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組集體議定;對於物資資源採購過程中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由採購人物資管理領導組集體議定,下發會議紀要或文件予以執行。
五、單一資源採購模式,即單一資源商務談判方式。
這種模式適用於五種情況中的任意一種,一是物資資源市場中只有供給購買物資的單一生產廠家,企業供應物流只能從單一法人處採購的物資,包括專利技術產品、獨家生產產品、非標產品等;二是由不可抗拒的緊急情況無法全面展開模式化採購的,比如發生事故后時間緊迫性要求的就近採購、向能夠以最快速度到達使用現場的物資所有者採購等;三是生產環節長期慣用、使用效果極好的物資採購,即用戶有充分經濟、技術理由採購某一廠商的物資,比如戰略合作、戰略匹配、習慣使用等方面的物資採購;四是技術改造、技術創新要求的配套物資採購,比如重大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承擔單位生產的特別物資採購、創新技術所需的特殊物資採購等;五是與生產主要設備相配套,配合要求極高的配件、材料、產品等物資採購。在配套性補充物資採購中,配套零星採購物資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總金額的10%。在實施單一資源採購的過程中,企業供應物流要全面深入地開展專題性市場調研活動,對市場中相似、相近的物資生產廠商進行廣泛、深入調研和精確分析,同時,可以與供貨廠商進行深入協商,仔細了解其生產成本,本著雙贏的原則進行精益性商務談判,談判成功后簽訂採購合同。單一資源商務談判要做到有目的、精細化、成本化和雙贏化。
六、執行政策性定價採購模式,即執行政策性定價採購方式。
這種模式適用於國家、地方、採購人有明確定價指令的物資採購活動。對於國家、地方政府發布統一銷售價格的物資,要按照國家、地方政府的規定價格就近實施採購,對於國家、地方政府發布地區指導價的物資,要就近與供應商在政策允許的價格變化幅度內實施最大限度的談判,以最有利採購人的低價格簽訂採購合同,如果談判達不到預期目的,可以啟動招標程序,實施招標採購,但由於這類物資的價格變化幅度固定,所以要核算綜合帳,要綜合考慮運費、採購成本等因素,確保採購的高質效。對於採購人對內部市場的政策性扶持定價和有關規定,供應物流部門在執行的同時,要按照廠商的質量、服務、技術改進等實際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加以管理和督促,匯同企業企管、內部市場管理、生產等部門共同促進內部市場廠商的持續性進步。
以上六種採購模式,連同指導、規範、制約其運作的六個方面的政策、法規、制度、規定,可以將其統稱為“六·六”陽光採購模式。“六·六”陽光採購模式是建立現代企業供應物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範陽光採購和陽光物流的重要方法。企業供應物流在建設陽光供應,實施陽光採購的過程中,要根據採購實踐的運行情況,跟蹤國內外行之有效的新方法、新技術、新策略,不斷總結,不斷探索,不斷實施新的陽光採購模式。在採購模式創新過程中,要做到與時俱進,兼收並蓄,大膽開拓,只要體現陽光採購模式實質的方法、方式,均可以採用,比如戰略協作採購、網路採購、詢價採購、徵求意見採購、規劃性採購等。陽光採購無止境,陽光採購模式無止境。
當前政府“陽光採購”不“陽光”主要表現為以下四種形式。
一是虛化為“關係採購”。
政府採購改以往的分散採購為集中統一性採購,將採購權明確到政府採購部門少數工作人員手中,這一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掌握有採購“生殺權”的人成為供貨商爭先恐後拉攏腐蝕的對象,於是出現一些地方政府採購競標,比的不是價格、不是質量,而是關係的不正常現象。當供應商和採購方結成利益共同體的時候,為牟取更大的利益,個別採購人員就會想盡千方百計讓“自己人”中標,“買的東西次一點,供應商賺一點,回扣拿一點”成為少數地方政府採購公開的秘密。
二是異化為“偏好採購”。
科學化、合理化是“陽光採購”內涵的應有之義,其前提必定是民主議定、陽光運作,然而事實卻是由於存在制度不健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陽光採購”遠非名字那樣陽光,從採購審批、標底確定到招投標操作、事後公告等環節,採購部門往往依據自我私利和偏好,甚至是個別主要領導的一句話一個暗示,對相關內容進行傾向性的規定和有意識的規避,一些所謂的公開採購進而演變為結果公開過程不公開、名義公開實質不公開的“朦朧採購”。
三是簡化為“定點採購”。
政府採購中最普遍出現的一種現象就是把“陽光採購”簡單的等同為定點採購,變為新的市場割據和壟斷。“定點”的種種看得見的實惠往往誘使供貨商為了取得這種“特權”而採取非常手段,“採購腐敗”應運而生;而缺乏固定監督的“定點”,又使獲得“定點”的供貨商為追逐高利而降低服務的效率和供貨的品質,最終影響政府採購的質量和信譽,一些地方政府採購中暴露出的價格高、網點少、服務差、買賣雙方私下串通等問題,正是這一做法固有弊端的必然表現。
四是轉化為“高價採購”。
政府採購本身是為節約交易成本而創設,但近來頻頻曝出的“天價採購”、“明低暗高”等政府採購領域的典型案例卻充分地說明了當前少數的政府採購已經完全背離了其制度設計的初衷,個別負責採購的公職人員受個人利益驅動甚至和供貨商“共謀”賺取採購差價,通過審批環節弄虛作假,招標環節露底串標,臨時動異變更上限,招標過後低中高結等方式,使採購權力尋租成為現實,在為公共資源帶來巨大浪費造成政府信任和形象質疑的同時,也為少數意志薄弱者參與採購腐敗提供了溫床。
採購作為企業供應物流整個系統運作的關鍵環節,是企業供應物流的牛鼻子,其陽光化運作是整個企業供應物流陽光工程建設的切入點和突破口。陽光採購涉及的環節多,包括的範圍廣,為使陽光採購模式順利進行,要統籌兼顧,總體推進,系統優化,紮實有效地抓好八個方面的基礎工作。
2.要創新機制,建立嚴密、高效、科學的運行機制。要建立市場調研、計劃管理控制、採購模式、運輸、驗收、結算、儲存、配送等運作機制,機制建設要實現制度化運作、人本化管理、長久化發揮作用,以確保各項工作高效運作,環節無縫連接,系統績效最優。
3.要建設高效信息系統。信息系統是供應物流的支撐,是採購優質的前提,要立足企業供應物流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建立、改進、創新、提升信息系統的實用性、吻合性、可操作性。
4.要加強制度建設,實現制度化管理。要建立覆蓋面外延包括供應商、利益相關者、用戶,內涵包括供應物流內部系統及各環節協調、管理、運作等方面的制度、規定,確保各項工作實現制度化運行和規範化運作。
5.要加強績效管理,建設績效評價體系。要在制度建設、制度執行、人本管理、規範運作、雙優供應、成本降低、庫存優化、渠道管理、工作作風、工作質量等方面設置分值指標和不同權重,建立和實施績效管理評價體系。
6.要加強庫存控制,優化庫存結構。庫存是一把雙刃劍,多與少均不合理,應根據生產需求,探索總量控制下的合理庫存結構比例,按庫存科學規律辦事。總的要求是戰略物資實施精益庫存,確保生產銜接,其它物資建立合理、供應鏈各方均能接受的代儲結構比例。
7.要加強配送管理,建立低成本配送中心。要根據企業實際,優化庫存路徑和搭載物資結構,確保快速低成本配送。要建立企業配送中心和區域配送中心。企業配送中心發揮市場化職能,保證企業生產;區域配送中心發揮貿易職能,實現法人所在範圍的區域式運營。企業配送中心和區域配送中心是企業供應物流建設配送化格局的兩大支撐,要統籌兼顧,總體推進,系統優化,提升質效。
8.要加強素質建設,提升從業人員綜合素質。企業供應物流隊伍由於各種原因的影響和條件限制,表現為整體拓展能力不強,不能適應企業發掘物流綜合優勢的要求,要以提升品德覺悟、專業層次和職責意識為重點,提高供應物流團隊素質,建設具有高強複合型素質的優秀團隊。
陽光採購模式是開放的模式,要根據市場經濟、現代物流態勢、企業物資需求規模和企業供應物流運作的實際,不斷探索與實際相適應,並指導物流規範運作的新模式,使陽光採購模式得到持續性優化、創新、發展,為企業科學發展注入持續的競爭力。
電子化的政府採購是基於網際網路技術和現代信息技術而推行的一項新的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是指通過使用政府採購電子交易管理系統,實現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詢價以及國務院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的政府採購活動。電子化政府採購是傳統政府採購制度的一場革命。
電子化政府採購利用網際網路遍布全球的特性,可以擴大招標對象,使得一些地域偏遠、信息相對閉塞的企業獲得了平等競爭的機會,同時也讓政府有了更多的選擇餘地;信息技術的實時性,可以使原來繁文縟節的政府採購變得快捷方便,縮短了採購周期,節約了採購費用;網路經濟特有的比價性,還可以提高政府採購的透明度,使採購過程更加公開和公平,從而達到實現真正陽光採購的目的。
21世紀以來,主要發達國家都在積極探索、規劃和大力推行政府採購電子商務化,可以看到政府採購的電子商務化是大勢所趨。在政府採購電子商務化的實踐中,歐盟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從1999年開始,經過五年多的努力,歐盟將原有的四類分別制定的公共採購法,調整和簡化為兩個法規,即《公共部門採購指令》和《公共事業部門採購指令》,並在當中對政府採購電子商務化進行了革命性的規定。除了要求刊登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的政府採購信息必須作為電子招標信息發布之外,還從法律角度對政府採購的幾個關鍵程序運用電子商務技術進行了規定。
政府採購電子商務化實踐在不同國家的發展並不平衡,在我國,電子化的政府採購主要集中於台灣、香港地區政府採購領域中。內陸地區還處於探索階段,但是前不久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公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基本原則第一條就是“政府推動與企業主導相結合”。同時《意見》要求,“政府採購要積極應用電子商務”。起好政府部門的帶頭作用,推動陽光採購理念的社會化和普及化。
誠然,企業是電子商務的主體,隨著政府電子化採購工作的進一步推進,國內湧現出了一批倡導陽光採購理念的專業機構如:中國電信陽光採購平台、瑪麗辦公陽光採購平台、廣東省醫藥採購平台、新浪地產陽光智慧採購平台等幾個大型陽光採購機構,這些機構的成熟發展這標誌著我國政府採購電子商務化工作正逐步走向成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