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政府工作部門

珠海市民政局是珠海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現有內設機構9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社會福利科、社會事務科、慈善事業和社會工作科、社會救助科、社會組織管理科、社會組織執法監察科、人事科。

機關行政編製30名,行政執法專項編製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社會組織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

主要職責


珠海民政
珠海民政
(一)起草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民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統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三)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兒童福利和殘疾人福利工作,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留守婦女關愛保護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四)負責養老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監督管理工作,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五)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負責社會工作者登記註冊管理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七)擬訂城鄉社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各鎮、街道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指導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
(八)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市行政區域規劃。負責區、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市際行政區劃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編製地名規劃,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管理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置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社會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和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發放工作。
(十)擬訂全市社會組織發展規劃、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性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開展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各區對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負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一)督促、指導管轄單位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技術和安全生產條件。督促相關單位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整治,排查治理各種事故隱患,做好事故防範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市民政局應切實加強兜底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和基層社會治理。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兜牢民生保障底線。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工作重心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製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珠海市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委)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宣傳、應急、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具體承擔局機關日常財務核算工作。負責統籌全局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政信息化建設、統計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聽證工作。指導民政依法行政工作。組織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牽頭負責民政標準化建設工作。
(二)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
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各鎮、街道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導監督村務公開工作。擬訂城鄉社區治理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擬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區、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市際行政區劃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市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編製地名規劃,承擔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管理工作,規範地名標誌和管理工作。
(三)社會福利科。
指導全市兒童福利工作,擬訂兒童福利政策。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及管理,指導兒童福利人才隊伍職業技能建設。牽頭推動困境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供養、保護工作,牽頭協調推進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關愛保護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承擔收養管理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養老服務機構以及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管理和監督,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牽頭推進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負責全市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收養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監督、資金績效管理工作。承擔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社會事務科。
擬訂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市經營性公墓建設發展規劃,指導婚姻、殯葬管理工作。擬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康復輔具器具產業發展工作,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婚姻、殯葬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導福利企業及假肢科研和生產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五)慈善事業和社會工作科。
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慈善信託和慈善活動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與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指導開展社會工作者註冊登記、職業管理和繼續教育,指導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設。擬訂志願服務發展規劃、政策,指導推動志願服務工作,推進志願者隊伍建設。
(六)社會救助科。
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承辦中央、省、市財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全市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服務機構管理、救助申請家庭核對機制和服務窗口建設。負責全市救助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組織科。
負責指導全市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直接登記的全市性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承擔市社會組織黨委的日常工作。
(八)社會組織管理科。
擬訂全市社會組織發展規劃、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性社會組織的成(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的審批,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各區開展社會組織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扶持社會組織發展政策措施,推進社會組織人才建設。
(九)行政執法科。
牽頭負責組織對市一級違反民政法律法規行為的調查、立案取證、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組織開展跨區域、重大違法行為的現場調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局執法人員的管理培訓工作。負責規範民政依法行政工作,監督全局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實。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負責開展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事項的信訪投訴舉報的核查工作。負責指導各區民政部門開展民政行政執法工作。
(十)人事科。
負責黨群、紀檢監察、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官方網站


珠海市民政局網站:www.zhmzj.gov.cn.

人員編製


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委)機關行政編製37名(含市委社工委編製5名,雙擁科單列編製2名)。其中:局長1名(兼市委社工委書記、市社會工作促進局局長)、副局長3名,市委社工委專職副書記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4名(正科級10名,副科級4名)。後勤服務人員數6名。

現任領導


珠海市民政局局長:王桂蓮。

其它事項


(一)將中共珠海市新經濟組織工作委員會4名人員及其編製划轉至中共珠海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
(二)市民政局管理的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維持不變。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檸溪路5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