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機構。
1、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5、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和監督。
6、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
7、依法管理合同行為,監督處理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組織 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
8、管理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商標印製,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9、組織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
10、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安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機構,設有14個科室,12個區縣分局,1個直屬機關,141個工商所,4個直屬事業單位,共有幹部2000餘人。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公文運轉、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信訪接待、綜合治理、計劃生育、愛國衛生、人大政協提案、系統統計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承辦綜合性會議;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負責全市工商系統的人事和機構編製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人員工資的上報和審批工作;負責城區工商系統全體人員和五縣(市)工商局科級幹部的檔案管理工作;協助局黨組抓好全系統幹部的培養、選拔、調整工作和基層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全系統的幹部管理和考核工作,辦理有關人事手續,負責人事及機構編製統計工作;指導下級人事部門開展工作;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宣傳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宣傳和新聞報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幹部培訓、外事管理和評先表彰工作;負責全系統的報刊發行工作;負責系統的基層建設工作;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承辦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安排黨組中心組的學習和民主生活會的召開;負責機關黨的組織建設,黨員的教育培訓;協助管理系統基層黨的組織建設,指導基層黨組織過好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和黨員發展等工作;負責城區工商系統的黨內統計、黨費收繳工作;負責市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制導系統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辦理市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科
編製全市工商系統財務收支計劃及年度預、決算;負責系統經費管理及機關正常財務收支活動;根據上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制定本系統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指導、監督系統財務工作;組織系統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款的收繳;負責系統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申報;負責系統票據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系統國有資產;負責系統事業發展計劃及基本建設計劃的上報、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系統會計委派制的實施及會計人員學習培訓工作;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
調查處理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違紀違法行為。對黨員違紀案件,根據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處分程序,對違犯政紀人員提出政紀處理意見或直接進行處理。
受理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
按照有關規定,保護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的民主權利和依法行使職權。
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做好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組織調查研究,指導檢查下級紀檢監察工作。
完成本級工商局領導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及所在地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老幹部科
負責市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市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配合人事科做好本系統人員退休手續的審核和批報;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與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的起草、論證和調研工作;對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執法活動組織實施監督;對本局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審核、聽證;承擔和參與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全系統的普法和培訓工作;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企業註冊監督管理科
組織管理企業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核、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對其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本系統的企業註冊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登記企業的檔案管理工作;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全市個體、私營經濟登記註冊、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核定管轄範圍內的私營企業的名稱,審核登記註冊事項,頒發營業執照,對其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本系統對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註冊登記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登記企業的檔案管理工作;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場合同監督管理科
擬定全市市場交易規範性文件,規範市場開辦、交易和服務行為;組織監督管理各類市場和經紀人、經濟機構;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和重要商品市場專項整治;組織對各類市場及商品展銷活動的註冊登記工作;擬訂合同監督管理規範性文件,指導全市合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經濟合同行政監管,組織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全市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規定、制度及措施;辦理市屬廣告經營單位的審批,核發廣告經營證明;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對戶外、店堂、印刷品等法律、法規規定實施登記的廣告實行登記管理;依法查處虛假廣告及其他違法廣告;負責全市註冊商標、未註冊商標、特殊標誌和商標印製行為的管理工作;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認定知名商標,推薦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假冒案件;指導廣告監測機構工作;負責商標、廣告的檔案管理工作;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平交易科
研究擬定製止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規範性文件及具體措施;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走私販私及經濟違法違章案件;組織查處傳銷及變相傳銷案件;負責有獎銷售的審查備案;組織開展“掃黃”、“打非”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
研究擬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受理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申訴;受理對侵害消費者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經濟違法行為的舉報;受理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等方面的申訴、舉報;受理、查處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經濟違法違章案件,依法保護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諮詢服務;統計、分析、整理業務數據和資料,提供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有關信息;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縣(市)、區申訴舉報中心的工作,快速分流、跟蹤、督查和處理結果的反饋,組織開展“打假維權,消費者滿意街(區)”創建活動;指導本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承辦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書記、局長:李傳銀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王俊傑(正處級)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成現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岳新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方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柴春艷
黨組成員、經檢支隊隊長:焦亞軍
調研員:尹猛
調研員:葛傳欣
調研員:王書俊
副調研員:王棟芝
副調研員:崔同盟
副調研員:郭玉林
副調研員:張炳軍
副調研員:王同和
黨組書記、局長:李傳銀
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王俊傑(正處級)
協助局長、黨組書記李傳銀同志工作,分管辦公室、信訪維穩、平安建設、機關黨委、宣教科、機關服務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成現
分管人事科、商廣科、老乾科、市廣告協會、市廣告公司。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岳新
分管財務科、註冊科、外資科、3·15投訴中心、信息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方
分管法制科、公平交易科、監管科、市場合同科、經濟檢查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柴春艷
分管消保科、監察室、審計科。
黨組成員、經檢支隊隊長:焦亞軍
負責經檢支隊全面工作。
調研員:尹猛
分管工商史志辦、市商標協會。
調研員:葛傳欣
分管市消費者協會。
調研員:王書俊
分管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
副調研員:王棟芝
協助李成現副局長工作。
副調研員:崔同盟
協助張岳新副局長工作。
副調研員:郭玉林
負責林州市工商局全面工作。
副調研員:張炳軍
協助趙方副局長工作。
副調研員:王同和
協助柴春艷紀檢組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