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5條詞條名為洪建國的結果 展開

洪建國

原宏達集團董事長

洪建國,原宏達集團董事長,2018年9月,因涉黑惡違法犯罪被黃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2月18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洪建國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十個月,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人物簡介


洪建國,綽號:洪三毛,男,1960年出生,黃岡市黃州區人,宏達集團董事長。2018年9月30日被黃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洪三毛”本名叫洪建國,在公安戰線摸爬滾打了十多年,既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歷,也建立了一定的人脈關係,在黃岡有一定的影響力。1997年,洪建國辭去派出所工作人員公職,與他人共同出資設立宏達飲品公司,后又收購黃岡某飲品公司,以生產某牌飲料營生。但當時做飲品行業的人太多,面臨的競爭力很大,獲得的利潤遠遠沒有達到洪建國的心理期望值。怎樣才能獲得更大的利潤?洪建國有了自己的想法,必須壟斷市場,獨家經營才能獲得最大的利潤。要壟斷市場,必須形成最強勢力地位,有著公安工作經歷的洪建國精心謀划“宏偉藍圖”,他以公司為依託,先後以不同手段籠絡了洪豐收、洪建軍、洪彬等人,對服從他的命令、表現積極的人員進行獎勵,分配房屋和車輛,同時對執行不力的組織成員進行訓斥、處罰,逐漸擴大在各個市場的勢力範圍。

涉黑犯罪


2018年9月,自掃黑除惡工作以來,黃岡市公安局迅速開展工作,周密部署,縝密偵查,打掉了以洪建國為首的黑惡勢力團伙,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
2001年2月,洪建國得知武穴市某牌飲品代理商王某從外省採購該飲料進行銷售,由其本人幕後指揮,洪豐收、熊紅進、余漢松等人分成幾個小組,到武穴市將王某銷售的某牌飲料置換成宏達飲品公司生產的飲料時,與王某發生爭執。洪建國安排車輛、指揮人員前往現場增援,並指示秦宏濤購買工具,做好打鬥準備。洪建國與王某見面后發生爭執,秦宏濤使用鋼管將王某頭部打傷,其餘人員持鐵鍬追打對方,並將王某汽車玻璃打破。這一戰,讓洪建國取得了某品牌飲料在武穴市的獨家經營權。之後,洪建國相繼成立了商貿、汽車銷售出租、資源再生、輪渡、物業等公司,使用相同手段,通過劫持船隻聚眾鬥毆等犯罪手段,排擠、打擊競爭對手,在飲料、駕校行業、集貿市場等取得獨家經營權,壟斷經營帶來的利潤,壯大了洪建國經濟實力,手下對他愈加佩服。
洪建國“以黑護商”,不斷發展壯大該組織,2009年成立宏達集團,通過採取集團代替各公司建賬,致使物業、汽車出租等實體公司均無獨立財務制度。洪建國對集團財務及人事進行統一管理,在集團有絕對控制權。只要對集團利益形成挑戰,洪建國就授意、指使公司負責人糾集組織成員通過聚眾造勢、擺場示威、斷水斷電、制假造假等手段,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干擾、破壞他人生產、生活,為自己謀取利益。聚眾造勢擺場示威。2014年7月,黃岡某公司在某學院內開辦駕校,與宏達集團下的宏達駕校在區域內形成競爭關係。宏達駕校的承包人黎忠平安排五十餘名教練員駕車來到某學院,將車輛停放在學院內,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直至公安民警趕至現場后才陸續撤離。偽造國家機關證件。2010年,洪建國在未取得相應的房屋所有權證的情況下,將一棟3層辦公樓違規改建成7層商品房對外銷售。為了欺騙住戶,2016年,他偽造了一本《房屋所有權證》后,將複印件張貼在小區公告欄,該小區住戶至今未能辦理合法的產權證。虛假訴訟。張某將自己的房產提供抵押,多次為吳某在金融機構、網路平台提供擔保辦理貸款。吳某資金鏈斷裂,無力償還借款,便找到洪建國尋求幫助。二人商議通過虛構債務的方式,將張某用以抵押的房產進行轉移。2017年11月,洪建國向法院起訴張某,要求張某償還借款497萬元,張某在法院審理期間,對虛假證據表示認可。法院以調解書支持了洪建國的全部訴求,確定了洪建國對張某的307萬元虛假債權。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後,洪建國自感不妙,便開始謀划如何儘可能隱匿各種憑證。2018年8月,洪建國指使其妹妹洪某容、兒子洪傑、洪彬,將宏達集團辦公室中裝有1000餘本公司財務資料的鐵皮櫃收納箱,藏匿至洪某容堂弟熊某家中。9月30日,洪建國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18年10月,洪某容、洪彬、洪傑擔心自己受到牽連,便將藏匿的財務資料運回宏達家園。黃岡市公安局民警向洪彬、洪傑詢問公司財務資料去向,二人均未如實告知,直至2019年1月28日,洪某容才向公安機關交代被隱匿的財務資料去向。同時,公安機關在偵查中發現被告人洪建國有多起罪行,先後四次延長偵查羈押期限。受理該案后,麻城市法院組建了“9·26”審判專班,開啟加班模式,合議庭成員始終保持高度政治責任感,審判長周霞將行李床搬到辦公室,吃住在單位,反覆研究案情、仔細推敲每一個證據,經過49天的連續奮戰,全面完成了整個案件的庭前準備工作,為公正高效開庭審判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該案預計審理3天,法院將擇日宣判。

開庭審理


2019年11月18日,麻城市人民法院組成“3名審判員+4名人民陪審員”7人制大合議庭,指派有23年刑事審判工作經驗的周霞擔任審判長,依法對洪建國等22名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劫持船隻罪、隱匿會計憑證罪、高利轉貸罪保險詐騙罪等14項罪名一案公開開庭審理。麻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派7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23名辯護人到庭為被告人辯護。

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18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對洪建國等22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組織、領導者洪建國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十個月,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至拘役六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相應附加刑。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關於涉案財產處置的建議,對涉案財產進行了罰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