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文化

夜郎文化

中國是個多民族的國家,其文化最大特點是多元化的。據《漢書》 、《華陽國志》、 《水經注》記載,夜郎的主體先民是濮人僚人,后發展為仡佬人。“仡佬”一詞自南宋首次出現后一直沿用至今。

夜郎文化是指夜郎政治、經濟範圍內所有民族文化的組合,也是指受夜郎文化勢力影響的周邊地區文化的組合,包括古夜郎文化,也涵蓋了夜郎風影響的當代民族文化。

古夜郎強盛時期,其疆城達到昆明以東、廣西中西部、湖南芷江等地。

考古發現


中國西南地區古代夜郎族的文化。夜郎一名最早出現於戰國晚期。漢
夜郎國遺址
夜郎國遺址
時夜郎族是西南夷中較大的部族,居地在今雲南昭通和貴州赫章、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一帶。1976~1978年,在赫章、威寧發掘了大批夜郎文化的墓葬。這些墓都是小型土坑墓,無墳丘。有的有簡陋木棺;有的以銅鼓或鼓式釜為葬具,內放人頭骨和牙齒,或將多具骨架零亂埋在叢葬坑中。一般只隨葬少量陶器、青銅器、鐵器、珠飾等。既有民族特色的長條形銅鋤、寬刃無胡戈、鼓形釜、寬邊手鐲、長髮釵、牛頭形帶鉤等,又有與中原內地相同的銅鏡、印章、半兩錢、五銖錢以及鐵兵器和漆器。要說夜郎文化,必須了解夜郎國的歷史。約戰國初期,濮人建立了夜郎國。近幾年,區文化部門通過多次深入貴、川等地實地考察,組織有關人員研討,成立夜郎文化研究會等形式,初步對夜郎文化進行探討與挖掘。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夜郎風情表演團,主要適應景區景點及賓館等涉外場所的演出。
兩千多年來,古夜郎的歷史面貌,始終是一個未曾解開的“謎”。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它幾乎成了一個神話的國度。“夜郎自大”貽笑百代,引起世人對夜郎產生濃厚的興趣,它正在成為人們來“夜郎故地”觀光和探秘的吸引物,也是社會科學界研討的大熱點。不管怎樣,夜郎國在秦漢時期的西南夷數十個社會實體中“最大”之一,具有充分的史實記載,貴州的大部分地區都屬夜郎的轄地,也是不爭的史實。

歷史記載


據可靠記載,夜郎在秦漢時代是西南夷地區一個人多地廣的“最大”實體。如果把貴州劃分為兩部分,那麼,以銅仁為主的部分地區屬於楚國的黔中地,其餘地區,戰國時都在夜郎的管轄之下。
楚頃襄王二十二年(公元前277),楚將庄躋沿遠水溯流而上,克降了位於今福泉及都勻半部的且蘭國和夜郎,深入到滇池地區。秦始皇統一六國,分全國為三十六郡,在今貴州境內設置黔中郡;為加強對西南地區的控制,又自蜀修築通往西南夷的“五尺道”,在巴屬和夜郎地區設置
關塞,據清代學者考證,秦在今貴州境內外先後設置的縣有剎成(今黎平)、毋劍(今獨山)、且蘭(今福泉)、夜郎(今石阡)、漢陽(今赫章)等。漢武帝統治時期,夜郎的勢力越來越強盛,《史記·西南夷列傳》載:“西南夷君長以什數,夜郎最大。”可見夜郎的勢力已經超過了西南滇,而且控制了周邊各國,成為獨立於漢之外雄據一方的政權。漢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翻陽令唐蒙奉令出使南越,在南越嘗到枸醬,大為驚訝,經多方打聽,了解到枸醬是由夜郎沿牂牁江轉運到南越去的。當時聯想到政治和軍事方面的許多問題,於是,唐蒙上書漢武帝,提出通夜郎以制南越的計劃。夜郎道的修築開初進展順利,但由於山崇嶺峻,氣候不斷改進劣,怨聲四起,不得不停止,唐蒙計劃未能實現,但西南地區道路遙遠,山川阻隔的狀況多少有了一些改變。這以後,西漢政權對夜郎的控制時松時緊,夜郎統織者也以能獨霸一方而沾沾自喜,極少與內地往來,甚至越來越不知天高地厚。
夜郎國遺址
夜郎國遺址
時至今日,在西南掀起一股“夜郎研究熱”,由於考古出土的歷史文物不多,夜郎的歷史真面目尚未徹底弄清,加上貴州各地眾多的文化遺存和傳說,使人們對其夜郎文化更充滿懸念。如夜郎的時間定位問題,上限至少可追溯到周襄王元年(公元前651年)齊醒公會盟諸侯於葵丘以前。下限一般都認為是漢成帝河平二年(公元前27年),夜郎王興因脅迫22邑反叛漢王朝,為漢牂牁使陳立滅國。

夜郎地域


關於夜郎的地域,說法眾多,大致可分為數郡說和一郡說兩大類,數郡說主要依據《後漢書》追記戰國時期夜郎的範圍:“東接交趾,西有滇國,北有邛都國。”即貴州全部地區和雲南、四川、廣西、湖南、湖北、重慶部分地區;一郡說由為漢郡作為線索,範圍稍小。
古夜郎強盛時期,其疆城達到昆明以東、廣西中西部、湖南芷江--等地。根據有關專家考證和分析,古夜郎國是以仡佬族為主,融合了布依族、苗族、羌族等多民族的國家。夜郎文化具有歷史性、民族性、未知性等特點。正是因為這些特點,給我們今天研究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難度。

經濟狀況


關於夜郎的經濟狀況,在司馬遷《史記·西南夷列傳》中,夜郎的經濟屬於“耕田有邑聚”的一類,較之“隨畜遷徙毋長處”和“或土著或移徙”的游牧、半游牧經濟的發展水平要高,一些研究者根據文獻,考古資料和田黔考察,認為夜郎鼎盛時期的農業己達“火耕而水耨”的鋤耕農業。
對於夜郎的社會性質看法較多,有的認為原始社會末期的軍事民事民主制;有的認為是進入奴隸制向封建制的初級階段;有的認為是奴隸社會;有的認為是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等等。

文化


種族文化

夜郎文化
夜郎文化
對於夜郎的族屬問題,一般都必須認為夜郎不是單一的民族,有的認為夜郎來自周代徐淮夷中的謝人;有的認為由周到秦漢,有越系的僚人,南蠻系的濮人,今彝族先民的羌人,在夜郎地區都是主體民族;有的認為羌系的夷在夜郎中處於首領地位,夷即今之彝族先民;有的認為夜郎的主體民族為今布衣族先民;貴州境內苗族為一大族,雖有的認為是夜郎主體
,但普遍認為苗族之進入貴州,時間遠在夜郎亡后,而苗族自己傳說,也對此作了否定。

政治文化

對於夜郎的政治中心,有且蘭部和夜郎部兩種說法。
“夜郎文化”在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即己提出,它是貴州歷史文化的一個重要環節,是當代貴州文化的重要基因或源頭,它是夜郎時期的各民族及其爾後居住在夜郎故地上的各民族共同創造的,也是夜郎與周邊各地區相互影響的結果。夜郎的許多習俗如生殖崇拜、祖先崇拜、鬼靈崇拜及夜郎人的居室建築形式等,都一直影響到今天人們的生活。如巢居、山處、“干欄”這種居室建築形式,對布依、侗、水等族人的民居建築特色的形成都產生了重要的作用。
在貴州,“隨處見夜郎”早已是人們的共識,但其城堡或政治中心卻一直在找尋,而且在爭議,牽涉到安順、鎮寧六枝、安龍、黃平、興仁、赫章等地,這些地方本身就山清水秀、風景如畫,眾多的夜郎古迹,更使得外業的人們對此充滿探奇心理,以圖尋找失落的文明,看來,隨著探尋的隊伍的不斷壯大以及歷史資料、歷史文物的不斷豐富,夜郎的真實面目也許會逐漸清晰,但探索內涵豐富的夜郎文化與我們的民族心態、現代化建設等又是永恆的課題,在這個意義上,它還將是一個謎。

居住文化

仡佬族住房或傍溪溝而建,或倚高山園林而築,聚族而居。住房形式及建築材料往往視地理環境、經濟條件而定。其住戶格式一般是確定的,多數是三間標準。中間是客戶,稱為“堂層”,不住人,只作供奉祖先、祭祀神靈和接待賓客用。其餘兩間是卧室和廚房。卧室與廚房比中間堂屋林凸出一些,形成一個廳口,廳口有大門,兩扇大門內開,另還有兩扇棚欄門外開,棚欄門比大門矮得多。白天一般開大門,關上棚欄門,以防止雞、狗等畜牧進入堂屋。以前他們的房屋家境貧一點的是土牆、籬笆牆和亂石等砌成的牆。項上蓋的是茅草或穀草;富裕的則是木柱穿架結構的房屋雕梁畫柱,氣派豪華。現在,仡佬人生活有所改善,多數人住上木結構房子,少數勞動致富的人還住上了磚木房和樓房。

服飾文化

夜郎文化
夜郎文化
仡佬人的服飾很有民族特色。中老年人喜穿無袖的長短外脫襟,對襟和胸襟衣。男衣袖子長,多喜釘布鈕扣,長衣服裝要複雜一些。老老少少的仡佬族婦女都喜歡穿大袖外脫襟 的花邊欄桿,或大鑲滾邊或小鑲滾邊,前襟上邊都繞有一道“花邊線”或“拐腳邊線”。女上衣袖短、口大。女褲短且褲腳小,褲腳邊鑲有各色的布並有花邊。腳穿鉤尖鞋或剪刀口的軟鞋、籠、布鞋,鞋子綉有色彩絢麗的花色。據史書文獻記載,女子穿過通裙、桶裙、扭帶等,裙上刺繡襪帶上,綉有龍鳳花草之類。男女都喜纏腳,穿藍白色布飄子和穿刺繡的鞋;都喜包青白色頭巾,男子圈於頭,女子則圈圍辮髮或髮髻。少女喜留長辮,或重或圈於頭項,婦女習慣穿耳戴環,腕圈指戒。已婚婦女用馬尾和青絲線織成的籠子罩於髮髻,以示區別婚否。

飲食文化

仡佬族人民的飲食往往視地方而定,山地以玉米為主,平壩以稻米為主,一般都要兼食小麥、豆類、薯類食品。仡佬族的包穀風味獨特。它是將包穀磨成細面,蒸食或煮食、香甜可口,滋味別具。
仡佬族人喜吃油茶。如有客人,油茶里加進湯圓、雞蛋之類,另外伴以花生、米花等。他們還喜吃酸食,曾有“三天不吃酸,走路打撈竄”的說法。每逢蔬菜辣椒上市,家家戶戶都會浸泡酸菜和酸辣椒。他們還喜釀酒,以糯米、包穀、高梁、小米為原料,製成各種各樣的酒,如咂酒甜酒、米酒等,用以自吃或待客。
川、黔南和原天橋鄉交界地區的仡佬族人多好客,如有客人,必盛情款待。春節期間的來賓,接待有四種講究。首先是裝煙討茶,吃向日葵、花生等食物;然後是吃醪糟,輔以各種粑粑等;接著是飲酒,以香腸、雞蛋、花生等為下酒菜。最後是正菜、素菜等。
他們的飲食工具多用木質的、木桶、木瓢、木碗、木盆等。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他們在接受一些新事物,一些鐵制飲具也走進了他們的家庭。

婚配文化

仡佬族和漢族一樣,都實行一夫一妻制。很早以前的婚姻要自由一些,男女可以自己在勞動中對歌說愛,只要情投意合者,即可以天地為證,大樹或大石為媒,自成婚姻。後來,有一段時期由他們父母包辦。所以就有親戚聯姻、背帶親、指腹為婚之說。一般婚姻要經過“三媒六證”。“三媒”是指初媒(給女家父母送犖人情),二媒(除初媒人情外,還要給女家叔等送素人情),三媒(送禮的範圍除以上的外,還要擴大到女性的外公、外婆等)。“六證”指六道程序:納彩(送提親禮),問名(求問女方名字及生辰八字),納吉選擇婚期吉日,納徵(送錢財給女方),請期(確定婚期),迎親(迎娶新娘成婚)。
姑娘出嫁以前要苦練《哭嫁歌》,傾吐離別父母姐妹之情。出嫁時要躲藏,由親人拉扯上轎。然後有親人送親。新郎新娘要參拜天地、祖宗、喝交杯酒,然後入洞房。新婚之夜要鬧房。大家到洞房說說笑笑,要新郎新娘表演節目,以增添歡樂氣氛。現在一些地方的漢族人也有鬧房的風俗。

節日文化

仡佬族節目與漢族略同,特別是春節。除夕要辦豐盛的酒席敬奉祖宗,燃香燒紙,向祖宗拜叩頭年。然後全家入席,老人必須坐上座,兒孫坐在一旁,吃“年夜飯”。當家全家
必須用熱水燙腳,否則來年衣食不安,然後全家圍坐一起烤頭,說些閑話,等候第二年的來臨,這叫“守歲”。不同的是,“七月七”是仡佬傳統的“吃新節”。每當稻穀成熟,家家戶戶都要將最先打出來的米煮成新米飯,先敬奉祖宗嘗新,以感謝祖先保護一年的風調雨順。
仡佬人民在結婚和節日期間都唱歌跳舞,舉辦各種豐富多彩的文娛節目。

喪葬文化

仡佬族大多實行穴葬、石棺葬。岩穴有天然岩穴和人工鑿兩種,
夜郎文化
夜郎文化
棺置穴中。石棺用石板砌成,一般葬於土堆、山頂、河邊,也有的葬於亂石之中(有的地方還有水葬、死者裝棺后投入紅河中)。到了清朝,由於各族經濟文化的交流,仡佬人開始實行土葬。老人病危時,召集全家人到庄前,聽老人遺囑。這時子女要細心守候,這叫“送終”。人死後,先洗死者全身,然後穿上壽衣、壽鞋、壽襪,用土紙蓋臉,停放於堂屋,子女為其“守靈”。出殯時,由一年老者執火把,一人燒稻草,在前引路。一孝子捧靈牌,其餘孝子扶著靈樞,後面是喪葬鼓樂隊和送葬的親友。安葬后,喪家要辦酒席酬謝客人。
仡佬族人中,青年死亡的喪事與老者有區別。在外死亡的不能進自家的堂屋,只能在邊房或房檐下停放。如因正義而死則要象老人一樣安葬,喪儀隆重。要三五天悼念活動。可見仡佬人是一個很有正義感的民族。沒有結婚死亡的中青年安葬很簡單,只稍辦喪事從事以寄託父母親的哀思。那些不務正業、遊手好閒的中青年死亡,就隨便刨個坑安葬了就是。
小孩死後,安葬一般分兩種:一是用木頭制的木匣(小棺材)安葬,二是用竹編蔸安葬。但是仡佬人禁忌父母親給女兒送葬。

崇拜禁忌


黔北與萬盛毗鄰地區原仡佬族最崇拜祖先。他們把生產的好壞、生活的幸福與否都寄託於祖先的保佑。所以堂屋中設有神位、安上祖宗的位置。每逢節日都要向祖先供奉酒飯,燒紙錢,禱告祖先保佑。多數仡佬族信奉“山王”、“黑神”。這些神在仡佬族的傳說中保風調雨順。他們還信奉古樹、巨石,以求得到保護。小孩們拜大樹、巨石為乾爹,以求其保佑成長。逢年過節時要帶上酒食香燭到大樹、巨石旁祭拜。他們還信仰鬼師,遇大事要卜卦,測問凶吉等。
仡佬族的禁忌較多,過年時忌挑水、掃地,也忌用菜刀,還不準倒水和倒垃圾到門外。大年初一到十五時,結了婚的婦女絕對禁止外出串門。分娩婦女,不滿四十天不準出門,也不準進堂屋。這些禁忌,隨著人們覺悟的提高已逐漸消失。

創造者


起源牂牁文化
夜郎文化
夜郎文化
《管子·小匡》曰:“(齊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南至吳、越、巴、牂牁、不庚、雕題、黑齒、荊夷之國。”“注曰皆南夷國號。”說明春秋時期已有牂牁,且它是南方一個較大的古國,其名號才能與吳、越等春秋大國並立。春秋之後,牂牁國衰,其國中夜郎部落興起,至郡國並存之時,仍是以牂牁而不以夜郎作為郡名。對此,著名的清代布依族史學家莫與儔在《南齊以上地理考》中有詳實考證:“(牂牁)其國當自巴以西南並夜郎及以南之地,幾與南越接,故《史記》、《漢書》並云:‘道西北牂牁江,江廣數里。’此言接南越之處。又云:“夜郎者,臨牂牁江,江廣百餘步。’此言當后夜郎境中如此廣遠,皆得牂牁之名,其國之大可知。后雖此國漸微,他小國各雄長,而故名尚存。故置郡時,以最大之夜郎而不以名郡,亦以牂牁又古最大之國耳。”《貞定遺集·牂牁考》又曰:“春秋以後,此國遂微,而西嘔、夜郎、滇爭相雄長,故《史記》、《漢書》言西南諸君長以什數,皆不及牂牁,蓋降為夜郎旁小邑中,惟江水於舊國名,獨無改稱耳。逮約軒夜郎,又誅且蘭,平南夷以立郡,而不取最大之夜郎為名,豈不以牂牁為最古且大之國欽。
異物志》又曰:“(牂牁國)處牂牁江上,因以江名國。”“俗人謂之越王牂牁。”
江即今珠江上游的紅水河、南北盤江,地跨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洲、安順地區和六盤水市。說明當時因是越人分佈地,統治者稱“越王”,所以冠之以“越王牂牁”。這就是夜郎國前身的社會文化背景。
竹圖騰崇拜發源
《華陽國志·南中志》曰:“有竹王者興於遯水,有一女浣於水濱,有三節大竹流入女子足問,推之不肯去,聞有兒聲,取持歸破之,得一男兒,長養有才武,遂雄夷濮。氏以竹為姓,捐所破竹於野,成竹林,今竹王三郎神是也。”這條史料是夜郎國竹圖騰崇拜的記載。它至少說明幾個問題:第一,“遯水”即牂牁江,亦即今之南北盤江。第二,其母“浣子水濱”,應是習慣居住在江邊水旁而不是其它地區的部落成員,這個部落信仰竹圖騰。第三,“大竹”中“聞有兒聲”。說明這一部落崇拜的是江邊生長茂盛的大楠竹(即當地布依族習慣稱之為“龍竹”者),而不是其它竹類。這種江邊生長的大楠竹,必須具備充足的水分和溫熱氣候的生態需要,在其它高山寒冷處是不能成活的。第四,在這個部落中的大型宗教儀式中應有大楠竹而不是其它作為神聖的崇拜之物。同時,這個部落及其後裔應繼承對“大竹”崇拜的相應宗教禮儀。這是我們探尋貴州民族中的夜郎文化應當注意的很需要之點。(伍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