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

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

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翔安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

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對廈門市翔安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翔安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翔安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千年翔安


翔安區,行政建制開始於晉太康三年,屬於古代同安縣的翔風裡和民安里,至今已有1720多年的歷史。
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清朝政府析同安縣的民安、翔風兩里及同禾里之五、六、七都設置“馬巷廳”,即今天翔安區的前身。
據史料記載,翔安區自古以來就是閩南重要的經濟發達地區,馬巷鎮就名列閩南四大古鎮之一。
翔安有著悠久的歷史文化,豐富的人文底蘊。

地理環境


翔安區位於台灣海峽西岸中部、福建省廈門市東北部,北緯24°32′~24°50′,東經118°10′~118°27′之間,地處廈(門)、漳(州)、泉(州)、金(門)閩南“金四角”中心地帶,為閩南的交通樞紐和閩台的重要門戶。東北面與泉州市交界,西面與同安區接壤,南面與廈門島金門島隔海相望,有全國大陸第一條海底公路隧道——翔安隧道直通廈門本島。距福建省省會福州231.5千米,距廈門市政府27.6千米。區政府駐新店鎮祥福路2005號。區以境內古地名翔風裡、民安里首尾兩字命名。2016年,翔安區轄大嶝1街、新店、馬巷、內厝、新圩4鎮和大帽山1場。陸地東西端跨度最長約17千米,南北端跨度最長約33千米,全區陸域總面積411.5平方千米,海域總面積133.84平方千米,占廈門市海域總面積34.32%,海岸線長75千米,占廈門市海岸線總長32.05%。

主要職責


1、執行廈門市翔安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翔安區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9、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辦理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領導


區長:李毅
副區長:盧少進、翁曉嵐、郭三溫、徐得志、黃亞祥、洪求瑛、呂培勤、顏莉莉
一級調研員:陳春夏

政府部門


區政府辦公室、發改局、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社局、審計局、衛生健康局、農業農村局、建設局、城管局、應急管理局、商務局、文化和旅遊局、統計局、信訪局、市政園林局、行政審批局、退役軍人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