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玉

明朝南京吏科給事中

毛玉,字國珍,一字用成,號琢庵,雲南昆明人。毛玉是明代雲南右衛屯田軍人的後代,自幼聰慧,很受鄉人愛戴。

人物介紹


毛玉(?~1524年),弘治年間(1488~1505年),毛玉捐資買地,在府城昆明創辦書院,教授學生,此為昆明地區最早的書院(比官辦的五華書院早20餘年)。毛玉創辦書院,不但聘請名師授課,還親自到書院督導勸學;除讓學童們讀書誦詩,還著眼於促進風俗教化,培養學生高尚品德。原籍雲南安寧,曾經出將入相的楊一清,在江蘇鎮江會晤過毛玉,得知毛玉辦學的事迹后,十分高興,為毛玉創辦的書院取名"養正"。
弘治十八年(1505年),毛玉考中進士,初任行人司行人。正德五年(1510年),升任南京禮科給事中(諫官,當時稱"給諫")。此時,武宗信任太監,朝政污濁,盜賊四起。毛玉上疏彈劾華蓋殿大學士焦芳文淵閣大學士劉宇,指出焦、劉二人禍國殃民,"請顯戮,以謝萬姓"。為了防備戰亂,他又建議加強南京防務。不久,焦、劉相繼罷官,南京因戒備森嚴,"盜不敢犯"。此外,他所彈劾的還有四十餘人,所論皆較客觀恰當。
毛玉後來改任吏科給事中,與楊慎同為僚友。1522年,世宗接位,受寵信的內監日益驕橫。毛玉再次不畏權勢,上疏勸皇帝"戒嗜欲,杜請託,以破僥倖之門,塞蠱惑之隙"。奉命審訊受叛王宸濠牽連的多起冤案時,他詳加調查甄別,使許多受牽連者得到解脫。他還建議,禁止地方官員與藩王來往。同年,永昌(保山)恢復設府,毛玉汲取以往武官驕橫、貪婪的歷史教訓,上疏建議加強知府權力,防止監軍內監和武官不聽約束,以安定邊疆。這些建議均被朝廷採納。
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朝中"議大禮"之爭已到白熱化程度,毛玉屬反對皇帝尊生父為"皇考"的一派。七月,一次朝散,毛玉和群臣跪於皇宮左順門前哭諫,世宗嚴令"廷杖",結果,16人被打死,134人被逮入錦衣衛獄。毛玉被打得皮開肉綻,死於獄中。死後窮至無錢裝殮的地步。
隆慶元年(1567年),毛玉始得平反,追贈光祿寺少卿。後人將他的奏章編為《琢庵奏議》全書十卷。

參考文獻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2):“毛玉,字國珍,更字用成,雲南右衛軍家子也,其先良鄉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五年,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劉瑾既敗,大盜蜂起。玉言大學士焦芳、劉宇實亂天下,請顯戮扁,以謝萬姓。群盜擾山東、河南,玉請備留都。已而盜果渡江,以備嚴,不敢犯。外艱去,起南京兵科。御史林有年諫迎佛烏思藏下獄,玉抗疏救之,有年得薄罰。又以繼母死去。服闋,除吏科。世宗即位逾年,興邸諸內官怙帝寵,漸驕佚。又故太監谷大用、魏彬等相次謀復起,事有萌芽。玉即抗疏歷敘武宗時事,勸帝戒嗜欲,杜請託,以破僥倖之門,塞蠱惑之隙。帝嘉納焉。”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2):“御史曹嘉素輕險,仿宋范仲淹《百官圖》,分廷臣四等,加以品題。給事中安磐疏駁之,言唐王圭之論房玄齡等,本朝解縉之論黃福等,皆承君命而品藻之,未有漫然恣其口吻,如嘉者也。玉復言嘉背違成法,變亂國是,乞斥。帝從其言,貶嘉於外。御史許宗魯為嘉訟,請斥玉,其同官倫以謀亦助為言。給事中張原以庶僚聚訟,朝廷為之多事,重損國體,乞身先斥罷。玉亦上疏求去,言:“宗魯等知朋友私恩,不顧朝廷大體。臣一身所系絕微,公論所關甚大,乞罷臣以謝御史。”帝皆慰留之。時宸濠戚屬連逮者數百人,玉奉命往訊,多所全活。且言宸濠稱亂,由左右貪賂釀成之。因劾守臣不死事者,而禁天下有司與籓府交通。帝俱從之。再遷左給事中。尋伏闕爭“大禮”,下獲受杖,竟卒。后贈光祿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