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攬儲

金融機構抬高儲蓄利率的方法

高息攬儲是指金融機構在辦理儲蓄存款業務過程中、違反利率規定,擅自支付手續費、補貼、實物等變相抬高儲蓄利率的一種攬儲方法。

成因


1.資金的價值和價格的背離,稀缺性差距大,客觀上成為引發高息攬儲的內因。
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的價值和價格相適應已成為商品經營者能否在市場競爭中取勝的關鍵性因素,銀行作為經營貨幣商品的特殊企業,其商品價價格——利率長期以來一直沿用計劃經濟時期的定價方法來定價,在定價過程中不考慮市場、供需規律對價格的影響,從而造成商品的價值和價格相背離。這一點我們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得到證實:一是國債利率明顯高於儲蓄存款利率,選擇購買國債的居民絡繹不絕,而選擇儲蓄存款的居民卻冷冷清清,作為居民是投資購買儲蓄還是國債,主要是考慮購買商品的價值。當價值和價格相適應或基本適應時居民就會涌躍購買,反之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不相適應時居民就不會選擇購買。另外,從我國儲蓄存款1996年以前年均增長30%到1996年以後連續七次降息,年均增長13%以及有的國有商業銀行儲蓄存款負增長也能說明這一點。二是從資源的稀缺與價值不同步看資金的價格與價值相背離。經濟學家把“價值”稱為“資源稀缺性的表示”。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社會公益建設、經濟發展都需要大量的資金。資金在我國成為稀缺資源是不爭的事實。1990年前後,國家掛牌利率較高,加上保值儲蓄資金儲蓄價格年息達25%左右,因而稀缺性與價值差距不大,價值和價格基本適應。
但隨著近幾年連續七次下調儲蓄存款利率,儲蓄資金年均價格保持在3%左右,資金的稀缺性與其法定價值相差大,造成價值和價格相背離,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存款人住儲蓄所公開索要手續費、實物,討價還價就說明這一點一由於資金的價值和價格相背離,因而成為引發高息攬儲的內在因素。
2.民間持幣選儲的資金劇增,急需尋找高息市場成為引發高息攬儲的外在因素。
有資料顯示,改革開放前,全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200億元,1988年就達到5000億元,1994年末達到21000億元,1998年末達到56000億元。從第一個萬億無增加到20000億元用了二年時間,以後每年增加接近1萬億元,在國家幾次下凋利率后,持幣選儲的閑散資金劇增,每年大約在2000億元,這部分持幣選儲閑散資金急需尋找高息市場,從而成為引發高息攬儲的外在因素。
3.急劇增長的資金需求沒有解決的途徑,從而使資金價格扭曲上升,為高息攬儲提供了供求市場。
改革開放使我國的經濟進入了高增長的時期,高科技成果轉化需要資金,市政建設需要資金,新興產業和行業需要資金,居民住房消費、家用汽車消費需要資金,因此場外早已形成了資金需求市場。但長期以來,我國的資金供求市場形成了“千家萬戶搞建設,銀行一家供資金”的局面,而規模的限制使資金供應日趨緊張,為了解決資金需求,一些企業和居民不得不以出高息的辦法,進而出現名目繁多的集資和私人借貸,其利率高出同期儲蓄存款利率6~10倍,年利息達到l5%一25%,集資和私人借貸的出現使儲蓄資金價格扭曲上升,為高息攬儲提供了供求市場。
4.由於郵政儲蓄性質不明,監管難以到位,資金價格較高,為高息攬儲創造了條件。
我國郵政儲蓄始於1986午,經過l5年的發展,截至2000年,我國郵政儲蓄資金餘額達4560億元,僅次於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其經營收入占整郵郵政部門收入的30%一40%,但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兩大問題,一是郵政儲蓄的性質不明確,央行監管難以到位,造成高息攬儲時有發生。自郵政儲蓄業務開辦以來,郵政儲蓄機構的性質一直沒有得到有關方面的明確界定,形成了郵政儲匯局屬於郵政部門內設行政機構,郵政儲蓄網點又屬於金融機構,而整個郵政儲匯機構性質並未明確的問題,給央行監管造成一定的難度,央行監管難以真正到位。二是由於郵政儲蓄資金價格長期高於正常水平,其計價方式已不盡合理的金融環境被打破。目前人民銀行對郵政儲蓄的業務管理仍在沿用計劃經濟體制時期設立的管理模式,即:郵政儲蓄存款金額轉存人民銀行,人民銀行按季支付利息,郵政儲蓄部門從中獲取利差。自1996年以來。人民銀行連續七次降息,銀行業資金存貸差水平十分微小,由於種種原因,惟獨對郵政儲蓄轉存款計息利率仍保持在4.6008%的較高水平上,分別高於商業銀行轉存款利率3.24%、4.05%的約0.5—1.5個百分點,從而為郵政儲蓄高息攬儲創造了條件。2006年,郵政儲蓄銀行成立,明確了商業銀行性質,為央行和銀監提供了監管依據。同時,央行逐步取消向郵儲支付利息,截至2010年末,央行貼息已全部取消。
5.高息攬儲的隱蔽性,查處高息攬儲的軟弱性使高息攬儲屢查屢犯。
目前高息攬儲的手法由櫃檯轉入事後,由直接轉入間接,即由原來的櫃檯當面支付轉入有相關部門支付,由櫃員直接支付轉入櫃員委託中介人支付。由於隱蔽性的增強,給高息攬儲的查處帶來相當大的難度。同時對已查處的高息攬儲在處理上剛性不足,顯得比較軟弱。一是對出現的高息攬儲機構僅僅靠通報、罰款的辦法進行處理;二是在查處過程中人治代法治的現象時有發生,處理的彈性很大,嚴肅性明顯不足,難以從根本上扼制高息攬儲。
6.金融機構負責人依法冶行意識較差,縱恿了高息攬儲的蔓延。
近年來,人民銀行加強了對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負責人任職資格的把關,尤其是加強了對其負責人的政治、業務素質、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制意識、服務意識的審核。但在實際工作中由於缺乏跟蹤審核,金融機構負責人對依法經營意識較為模糊,片面強調增加存款、壯大勢力而忽視了依法經營。加之一些網點任務壓的比較重,為了完成任務,儲蓄所工作人員不得不以高息攬儲的辦法吸收存款。對存款的高息攬儲現象有的負責人視而不見,甚至我行我素,違法經營,從而縱恿了高息攬儲的進一步蔓延。

危害


1.影響了正常的金融、經濟秩序。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對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快速增長,加快西部大開發,完成“十五”計劃的光榮而艱巨的歷史任務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高息攬儲的出現,直接影響到正常的金融秩序,影響到金融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擾亂了金融市場,如果繼續蔓延,則會影響到國民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
2.加大了金融行業的無序競爭。高息攬儲的存在,助長了金融業的無序競爭,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而高息攬儲的出現,必將助長新一輪的高息攬儲大戰。各家銀行為了追求速度、追求份額,必然會不遺餘力地投入高息攬儲大戰之中,在爭存款的過程中必然你爭我奪,互挖牆腳,對存款人競相許諾優厚報酬,金融機構為了彌補損失,必然出現“繞規模貸款”、“賬外經營”的現象。這種無序和不正當競爭,不僅助長通貨膨脹,帶來金融風險,還會給銀行自身留下大量的不良資產和壞賬,造成了無盡的後患。
3.造成銀行經營成本上升、經營利潤下降。不惜血本、不計代價是高息攬儲的表現形式,目前在一些網點競相採取提高手續費的辦法進行高息攬儲。據筆者實地了解,有些網點定期一年的儲蓄存款分別以5‰、8‰、10‰不等的手續費吸收存款,到期後轉存仍然要付給同樣數額的手續費,按照這一比例計算,定期一年的儲蓄存款存入儲蓄所三次后,銀行要支付1.5%一3%的手續費,這種做法調高了儲戶的胃口,增大了籌資成本,造成了經營利潤的大幅度下滑。中國已加入WTO,金融業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國有商業銀行的盈利水平與外資銀行相比差距很大,人為地增加經營成本,對我國金融行業提高經營效益、提升競爭能力、補充資本金不足無疑是雪上加霜。
4.助長了挪用、貪污、腐敗,影響了銀行業在社會上的形象。由於高息攬儲討價還價現象的發生,一些儲蓄員低進高出,做假賬,中飽私囊,貪污、腐敗,敗壞了社會風氣,影響了金融行業的形象。

對策


1.建立央行監管、行業互律監管、金融機構自律監管體系,防範高息攬儲的再度蔓延。
(1)央行監管。中國人民銀行作為我國的中央銀行,根據國家授權依法對金融機構進行全方位的監管,在實施對高息攬儲的監管過程中,要避免各種因素的干擾,以一種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秉公執法的態度和立場,嚴肅查處高息攬儲,該通報的就通報,該罰款的就罰款,該撤職的就撤職,該訴諸法律的就訴諸法律。
(2)金融機構互律監管。為了避免金融機構之間由於高息攬儲造成的不正當競爭,規範和矯正金融行為,扼制高息攬儲的蔓延,金融機構互律監管不可缺少,在央行監管不到的地方恰恰可以通過經律的職業道德規範,同行業的互律約束觸及法律和央行涉足不到的死角,可以說互律監管是央行監管的補充和延伸。為此,建議儘快成立金融同業工會,並通過制定業內公約對高息攬儲實施行業內部互律監管。
(3)金融機構自律監管。即金融機構建立內部監控制度。諸如制定《嚴禁高息攬儲規定》、《高息攬儲處罰辦法》等,其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於保證不發生高息攬儲的現象,特別是在央行監管有時顯得滯后的情況下,強化並落實金融機構自律監管就顯得尤為重要。
2.明確郵政儲蓄的性質,取消優惠待遇。一是明確郵政儲蓄的金融機構性質,將郵政儲匯局由郵政部門的內設機構劃分出來,郵政儲蓄的收入不再列入郵政部門的收入,並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單獨核算、單獨納稅的郵政儲蓄經營體制。主要負責人的任職資格由央行嚴格把關,同時業務上直接接受央行監管。二是取消央行對郵政儲蓄的優惠待遇,其轉存款利率與國有商業銀行持同一利率標準,避免不公平的競爭和為高息攬儲創造條件。
3.實行基層央行、金融機構負責人杜絕高息攬儲責任制。首先是基層央行行長要對本地區出現的高息攬儲負直接的監管責任。其次是金融機構負責人要對自己所轄範圍內的高息攬儲負直接的領導責任,從而形成縱向、橫向的責任體系,對出現的高息攬儲的現象要一查到底,認定責任,一級追一級,依法嚴懲。
4.實行高息攬儲舉報有獎制。一是實行內部舉報獎勵制,即金融機構內部員工舉報獎勵制。二是存款人舉報獎勵制,即存款人在辦理存款業務時發現的高息攬儲而進行舉報的獎勵制度,此項獎勵應集中在基層央行,舉報核實后獎勵舉報人1萬一3萬元,並為舉報人嚴格保密。
5.積極開辦個人理財服務。個人理財服務在國外銀行已有相當長的時間,但國內銀行尚在起步階段,國有商業銀行要為尋找高息市場的閑散資金提供服務,本著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原則,積極為閑散資金尋找出路,諸如積極開辦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個人委託貸款業務以及購買國債、保險等業務,妥善疏導尋找高息市場的閑散資金。
6.充分利用目前推進利率市場化的大好時機,加快利率市場化的步伐。所謂利率市場化是指由市場主體自主決定利率的過程,即金融交易主體享有自主決定利率的權利、利率的數量結構和風險結構等方面都由市場自發選擇,政府或中央銀行享有利用間接手段影響利率的權利。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指出“金融業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推進利率市場化”。當前,我們面臨著推進利率市場化的大好時機,一是近兩年多我國物價水平持續走低,出現了通貨緊縮的現象,持續的物價負增長已為我國推進利率市場化提供了條件,利率市場化不會引發通貨膨脹。二是企業、居民的風險意識和對利率波動的敏感性在不斷增強,也為加快存款利率的市場化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我國利率市場化已取得了一定進展,積累了一定經驗,部分利率已經基本接近市場化。如國債發行中引入了價格競爭的招標方式發行,發行利率已經由競價方式確定,全國統一的同行拆借市場已經聯網運行,形成了全國統一的拆借利率,並且更多地運用市場手段引導市場利率波動。上述情況表明我國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已經具備了必要的條件。因此,央行應乘此大好時機積極推進利率市場化的改革步伐。可以說推進利率市場化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需要,也是扼制高息攬儲的治標治本的重要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