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資產評估
整體資產評估
整體資產評估是指對參與某種經營活動的全體資產的價值進行的評估。
用於設立公司、企業股份化改制、發行股票上市、股權轉讓、企業兼并、收購或分立、聯營、組建集團、法律訴訟、破產清算
中外合作、合資、融資、租賃、承包、抵押貸款等目的整體資產評估。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2.公司章程複印件;
3.最後一次驗資報告複印件;
4.最新公司志(廠志),應包括企業歷史沿革、隸屬關係、組織機構、人員構成、主營業務、業績及獲得的榮譽等內容,若無公司志(廠志),則在《關於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說明》中介紹以上內容;
5.重組方案。
1.公司改制、上市及其他經濟行為的批文複印件;
2.資產評估立項批文複印件;
3.董事會關於進行資產評估的決議複印件。
關於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
根據財政部1999年3月2日財評字(1999)91號文件規定:資產評估的委託方和資產佔有方須共同撰寫《關於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簽署日期。本資料是財產評估主管機關審查批准企業進行資產評估和評估機構開展評估活動的必要資料依據。
資產及負債清查評估明細表
應由資產佔有方填列的資產及負債清查評估明細表共78份表格,財政部財評字(1999)91號文件規定了樣表,由評估機構提供。資產佔有方對本次評估中不涉及的資產及負債項目,其對應的明細表不填。
流動資產和負債評估資料
(一)流動資產評估資料
1.各流動資產項目明細賬;
2.庫存現金盤點表(附格式);
3.銀行存款對賬單和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金額較大的銀行存款的詢征函復函(附格式);
5.短期投資股票和債券盤點表(附格式)或託管憑單;
6.大額應收款項的詢證函復函(附格式),發函金額應占應收金額的90%以上;
7.各類存貨盤點表(附格式);
8.委託代銷商品合同、受託代銷商品合同、委託加工合同。
(二)負債評估所需資料。
1.各負債項目明細賬;
2.短期借款合同複印件;
3.大額應付款項詢證函復函(附格式),發函金額應占應付金額的90%以上。
4.有關稅收減免或優惠的文件複印件;
5.長期借款合同複印件;
6.發行債券的批文、公告等資料的複印件;
長期投資評估資料
1.長期投資合同(協議),包括補充協議的複印件;
2.長期股權投資憑證,包括股票管憑單;
3.長期債券盤點表(附格式)或託管憑單;
4.對控股的長期投資項目,應提供被投資單位的章程及評估基準日會計報表(有審計報告的,須提供審計報告);
5.對非控股的長期投資,被投資單位資產變化較大(賬面凈資產超過或減少佔註冊資本15%以上或固定資產初始投入項目內容或數量已變化15%以上)或投資超過三年的,應提供被投資單位經審計后的會計報表。
房屋建築物評估資料
(一)產權證明文件複印件
1.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其他替代性文件;
2.房屋所有權證;
3.自建房產(未辦房產證)需提供征地、建築、開工、竣工等有關證件;
4.外購房產(未辦房產證)需提供購買協議及付款憑證;
5.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二)數據資料
1.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清理明細賬;
2.房產竣工決算資料,當地建築安裝定額標準、調差文件及當地建築材料價格;
3.土地紅線圖、土地規劃用途、建築面積及規劃部門批文;
4.待修理房屋建築物資修復的可能性及費用(逐項表述);
5.強制報廢房屋建築物的查勘記錄(逐項表述);
6.複雜、大型、獨特、高價房屋建築物查勘記錄(逐項表述);
7.獨立經營的房屋建築物的收益狀況(逐項表述);
8.室外管線圖(包括上下水、煤氣、暖氣、蒸汽、電線、電纜等);
9.構築物及其他輔助設施有關資料;
10.管道及溝槽有關資料;
11.企業總平面圖。
設備評估資料清單
(一)產權證明文件複印件
1.國產重點設備購置發票及合同;
2.進口重點設備購置發票、合同、報關單、完稅憑證;
3.車輛行駛證;
4.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二)數據資料
1.設備安裝竣工決算資料;
2.工藝流程圖及說明;
3.設備概況(設備類型、特點、技術先進水平、購置年月、日常管理制度)簡介;
4.配合評估人員填制重點設備評估勘查表及技術鑒定表;
5.配合評估人員填制車輛評估鑒定表;
6.重點設備檢修記錄、事故記錄;
7.待修理設備修復的可能性及其費用說明(逐台表述);
8.待報廢設備繼續使用的可能性及其檢測記錄(逐台表述);
工程物資及在建工程評估資料
1.工程物資、在建工程明細賬;
2.工程物資盤點表(附格式);
3.在建工程立項批文、建築工程許可證、建築安裝合同、預算資料、當地建築安裝金額及取費標準。
土地使用權評估資料清單
(一)土地權屬資料複印件。
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轉)讓合同、協議;
3.政府有關部門關於土地使用問題的批文;
4.取得土地使用權有關費用的支付憑證。
(二)土地規劃資料複印件。
1.用地紅線圖;
2.總平面布置圖;
3.土地位置圖(在城市行政區劃圖中標出);
4.土地開發規劃說明及規劃圖;
5.土地規劃用途、建築面積、容積率、綠化標準及規劃部門批文。
(三)土地狀況資料
1.工程地質狀況資料;
2.地貌狀況資料(形狀、坡度、障礙物等);
3.自然環境狀況資料(生態、景觀等);
4.建築物情況資料(權屬、數量、面積、結構、高度、建築年代等);
5.其他地上附著物情況資料;
6.基礎設施開發程度資料,即七通一平情況資料(道路、電力、通訊、自來水、污水、煤氣、熱氣、地平)及開發費用;
7.商業服務設施配套情況資料。
(四)其他資料
1.城市行政區劃圖;
城市交通圖(或旅遊交通圖);
無形資產明細賬。
十一、其他無形資產評估資料
除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無形資產評估包括:專利、專利技術、商標權、軟體、商譽、特許經營權、用水權、用電權、通訊權等。評估上述無形資產,除提供無形資產明細賬以外,尚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專利評估所需資料
1.專利證書複印件;
2.取得專利權的實際成本(包括自創專利的研製成本和申請專利的費用及年費等,外購專利的轉讓合同及費用支付憑證、投資者以專利的投資協議、作價金額,受贈專利的手續及作價等);
3.專利技術評估所需資料。
(二)專有技術評估所需資料
1.技術鑒定、驗證資料;
2.取得專利技術的實際成本(包括自創專利技術的研製成本,外購專利技術的轉讓合同及費用支付憑證,投資者以專利技術投資的投資協議、作價金額,受贈專利技術的手續及作價等);
3.專有技術的獲利能力資料。
(三)商標權評估所需資料
1.商標證書及商標圖樣複印件;
2.商標取得成本(包括商標設計費、申報費、受讓費用);
3.該種商標的產品的銷售情況、市場佔有率等資料。
(四)特許經營權評估所需資料
1.特許經營權的授權文件複印件;
2.取得經營權的成本;
3.特許經營權的獲利能力資料。
十二、財務預測資料
對資料佔有方進行企業整體評估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文字介紹企業生產經營的歷史情況、生產經營特點、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包括稅收、信貸、資源、用工等方面優惠政策;
2.用系列經濟指標說明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與優勢;
3.前三年利潤表;
4.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對產業的約束和禁止事項說明;
5.今後五年預測,包括:產品銷量、價格、成本費用、追加投入、稅金等事項;
6.說明可能發生的土地使用權、商標、專利技術等租賃費;
7.企業長期投資收益預測。
十三、其他與評估有關的資料
1.委託方承諾函(附格式);
2.會計制度調查表(附格式);
3.前三年的財務報告;
4.評估的委託、受託雙方聯繫方式(附格式)。
附:有關表格及函件格式
1.資產負債清查評估明細表;
2.委託方承諾函;
3.銀行存款和借款詢證函;
4.往來款項詢證函;
5.詢價函;
6.會計制度調查表;
7.短/長期投資證券盤點表;
8.評估雙方聯繫方式一覽表;
9.存貨及工程物資盤點表;
10.庫存現金盤點表。
通常選用評估方法:
1、摸清家底,完善企業資產管理。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資產評估成為企業資產管理的重要環節。對有形資產的評估、管理與應用,多年來企業自身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科學有效的制度,其資產量在相關財務報告中已得到了充分的揭示。但是一個企業到底有哪些無形資產,其價值量如何,作為企業的管理者並不清楚,形成了資產管理的盲點。只有摸清這部分資產的真實價值,才能做到心中有數,進而變被動管理為主動管理,使之規範化,以保證企業資產的完整性。
2、為經營者提供管理、決策依據。無形資產價值其本質是無形資產的培育、發展情況,企業的創新能力和贏利能力,企業資源的利用狀況和利用效率、效果,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潛力,企業管理水平的高低等等。評估的過程是資產清查的過程,重點在於發現企業在資產管理、經營過程、資本結構、企業效率和盈利能力等各個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努力解決或為企業提供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有利於經營者對無形資產投資做出明智的決策,合理分配資源,減少投資的浪費。
根據我國資產評估管理要求和國際資產評估慣例,資產評估中的資產評估準則有重置成本、現行市價、收益現值和清算價格等四種。
1.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也稱現行成本或重置價值,它是指在現時條件下,按功能重置資產,並使資產處於在用狀態所耗費的成本。重置成本標準必須建立在資產續用的前提下才可使用,如果資產改變用途,或是無法經營而中斷運轉,在資產評估中就應改用其他價格標準。資產的續用形式有在用續用、轉用續用和移用續用,不同續用形式會影響重置成本計價所考慮的具體因素。
2.現行市價
現行市價是指無形資產評估在公開市場上的銷售價格,這種銷售可以是實際銷售,也可以是模擬銷售。現行市價應是在有充分的市場競爭,交易雙方都沒有壟斷及強制,而且雙方都有足夠時間和能力了解實情,具有獨立的判斷和理智的選擇的條件下進行。決定資產現行市價的基本因素有:資產本身的再生產成本價格。一般來講,資產價格高低取決於其生產成本的高低;資產現時功能狀況、質量因素、技術參數及損耗狀況,在一般情況下優質就會優價;市場供需情況,一般情況一項資產供大於求,其價格會下降;如果求大於供,價格就會上。
我國在現時情況下,資產評估準則尚未完全形成,市場信息渠道尚不夠暢通,評估者的實踐經驗有待進一步提高。因此,除土地及房屋評估以外,以現行市價作為價格標淮,對某些資產評估時尚有一定難度。
3.收益現值
收益現值是指資產評估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量的貼現現值之和。收益現值的本質是本金市場價格,是剩餘價值的本金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者投資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獲得預期收益。在正常的經營條件下,投資者欲獲得更多的收益,就必須在資產方增加投資或提高收益率。投資越多資產價值就越大,反之越小。從本金運動的目的看,本金和收益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投入一定量的本金,可獲得—定量的收益,反之,根據一定量的收益,也可追溯為一定量相應的本金。這就形成了兩個概念:一是本金收益率,即投入的本金與預期收益的比率,二是收益本金化率,即預期收益還原為本金的比率。收益現值就是年預期收益除以適用本金收益率后的商。
以收益現值作為資產的價格標準,意味著資產所有者流動的不是一般的商品買賣,而是將資產作為收益能力來買賣,無形資產評估在預期收益比較穩定的情況下:
資產現值=收益現值=預期收益/適用資產收益率
收益現值標準在應用中有兩個不足,一是決定收益現值的預期收益額和資產收益率預測起來因難。二是用預期收益作為被評資產價值的基礎,似乎與資產實體本身無關,故用起來難度大。但儘管如此,收益現值仍有其無法替代的優越性。
收益現值標準是在企業持續經營的前提下,資產評估準則只能是整體資產或具有單獨獲利能力的資產,並且在預期收益較為穩定的條件下應用才較為科學。
4.清算價格
清算價格是指企業無形資產評估停止經營或破產後。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以變現的方式處理其資產,以清償債務和分配剩餘權益條件下所採用的資產價值,也就是在非正常市場條件下資產拍賣的價格。企業停業的原因多種多樣,可能是破產或是歇業,也可能是合作期滿。但無論是什麼原因停業,其核心問題都是清償債務,而且通常情況下要以現金形式償還。這就決定了清算價格的基本特點是快速變現。由於受到期限限制和買主限制,其價格一般大大低於現行市價。清算價格有強制清算價格,有序清算價格和續用清算價格。以清算價格作為資產的計價標準,稱為清算價格標準。
資產評估業務的價格標準應根據資產業務的性質、評估目的和前提條件加以選樣。從原則上說,資產評估業務和價格類型應該是嚴格匹配的,不存在資產評估準則的相互替代問題。但在實踐中出於種種原因和評估條件的需要,具體操作時可能產生價格類型替代的必要性。在某些情況下,這種替代還可能提高評估質量和資產業務質量,也便於實際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