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學案
船山學案
《船山學案》是現代侯外廬編著的一部哲學著作。
本書作於1942年,1944年由重慶三友書店出版。本版是為紀念王船山逝世290周年而重新修訂出版的。王船山(王夫之)(1619—1692)是我國十七世紀的偉大哲學家,他和黃梨洲、顧亭林被學者稱為清初三大師。船山先生的學術是清以前中國思想的重溫與發展,他不但把六經別開生面地重新解說,而且從孟子以後的中國哲人多在人的理性主義批判之下翻案估定,所以他的思想蘊涵了中國學術史的全部傳統,這在研究他的哲學上是最棘手的難題。
本書分八節論述了哲學家王船山解放知識的淵源、他的自然史哲學——組姻生化論、其自然哲學的諸範疇及其局限、船山關於思維與存在的哲學、人性論與道器觀,人類認識的能動性、船山人性論中的近代命題,以及王船山的知識論和人類社會史論。
關於王船山的思想淵源,作者認為,船山之學問的直接傳統雖有張載理學之外貌,但影響他學說的實在不完全是張載,在方法論上是老莊與法相宗,在理論上是漢代的唯物論者王充。作者認為船山學說最明顯地吸收了老莊與法相宗的知識論之心理分析成分。與宋明儒者多吸收朱陸二氏(“朱子道,陸子禪”)的世界觀故稱內釋老外儒學不同,船山則否定二氏的世界觀,而吸取了二氏的方法論。
在自然觀上,王船山否定了老莊的自然天道觀,在理論體繫上吸收了王充的自然史觀,提出了組捆生化論的自然史哲學觀,這種世界觀乃是基於存在的實在,而不是高談性命。
埋氣觀,即思維與存在的關係問題,是船山哲學的重要淪題。他提出一些精彩的論斷:①“理”依存於“氣”,即思維依存於存在;②“理”即“氣,,之聚散,即思維不能離開存在而獨立;⑧“理”“氣叫≥二元,批判“氣外求理”的唯心論;④-理”非一個絕對的抽象,氣可變,翠亦可變;⑤“理”是人類對客觀存在之認識;⑥氣質與理、性皆為統一物,思維的形成既決定於生理又決定於物理。 ·
在道器觀上,王船山不僅認識到了器先道后,依據對象的合法則性,說明人類所反映的客觀法則,反對主觀唯心論,而且他還把人類對於自然的創造活動提到了適當地位。在人性論上,王船山提出與宋儒以來“滅人慾存天理”之命題相反對的理欲合性說,主張“理欲皆自然”、“理欲相變”,“有欲斯有理”、“理欲同行異情”,“理寓欲中”等等,這些命題本質上是近代市民階級人文主義的自覺要求。王船山還對秦漢以來的唯心論歷史觀進行了一一批判,提出。理為勢之理,由勢之必然處見理”的人類社會史觀。
本書對於研究王船山哲學思想及中國哲學史均具重要參考價值。
嶽麓書社1982年8月出版,11.8萬字,責任編輯;喻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