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成義
陳成義
陳成義(原名瞻舜,字子高),1906年4月出生於甘肅省榆中縣金崖鎮一個文人家庭,幼時先在家鄉讀書,后赴蘭州求學,1929年7月畢業於蘭州中學。1931年考入北平民國大學數學系就讀。在北平學習期間,他有幸結識了在北平求學的張一悟,經常與之在一起學習談心,受到進步思想的啟迪和教育。
“九·一八”事變后,他懷著強烈的愛國熱忱和民族義憤投身於抗日救亡運動,組織該校同學參加北平學生南下請願示威遊行鬥爭和“反帝大同盟”。當時,陳成義在與同學的合影照片上揮筆寫下了“‘九·一八’是我民族不共戴天之日,亦即惡魔環境屈服余之時,千古遺恨,志之以抱負耳”三行激揚文字,充分反映了強烈的民族自尊心和愛國主義的崇高思想。
1932年6月,陳成義經張明大介紹,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並在中共民國大學支部擔任宣傳委員。從此,陳成義在黨的領導和指引下,以更加堅定和頑強的鬥志全身心投入為中華民族和勞苦大眾徹底解放運動。
1933年5月,陳成義受黨組織派遣前往張家口,參加了由著名愛國將領馮玉祥、吉鴻昌、方振武領導的“察哈爾民眾抗日同盟軍”,在同盟軍警備司令部(后改稱總部)秘書處工作,后隨吉鴻昌到沽源前敵指揮部任總部中校秘書。在國民黨反動派和日本帝國主義的共同圍攻下,同盟軍孤軍奮戰到彈盡糧絕,不幸於當年8月失敗。陳成義遂和其同鄉好友張亞衡一起秘密回到北平,住在宣武門外南橫街關公祠內尋找黨的組織。
由於遭叛徒出賣,陳成義、張亞衡二人於1934年1月20日在北平被捕入獄。在獄中,敵人對陳成義施以嚴刑烤打,用燒紅的鐵鉗烙他的兩頰,但他始終堅貞不屈,正氣凜然。最後,敵人以所謂“妨害治安罪”草草判了他兩年半徒刑,被送到河北省第一監獄監禁。野蠻的隔離關押,惡劣的生活條件,均未能阻止和動搖陳成義和他的戰友們對敵鬥爭的決心和勇氣,他們用鐵釘和牙膏皮製作書寫工具,相互傳遞消息,積極組織開展對敵鬥爭。在獄中,陳成義先後七次參加了獄中黨組織發動的絕食鬥爭。慘無人道的摧殘和折磨,使陳成義的身體受到了極大的損害。1936年8月26日出獄時,已骨瘦如柴,面目全非。
走出監獄鐵門的陳成義未能與黨組織取得聯繫,在朋友的幫助下輾轉返回故里養病。此時,他尋找黨組織的心情迫切,拖著贏弱的身體來到蘭州,經中學時期的老師引薦到蘭州師範學校任教。他不氣餒、不灰心,利用教師的身份,一面努力尋找黨的組織,一面向青年學生宣傳灌輸抗日救國的道理,繼續從事革命工作。
1937年10月,中共甘肅工委在蘭州成立,隨後工委審查恢復了陳成義的組織關係。他興奮不已,夜以繼日地投入了嚴密緊張的革命工作,在蘭州師範學校發展了數名黨員,進一步壯大了黨在蘭師的隊伍。
1938年4月,甘肅工委批准成立中共蘭州市委。6月,陳成義被任命為市委書記。他經常同陸雲龍、羅揚實等到崔家莊、高牌村、石頭巷等地進行革命活動。遵循甘肅工委指示,他們舉辦讀書會、通訊社和紡織廠,引導青年投入抗日救亡活動。同時,他們還把經過革命鬥爭考驗的38名青年送往延安學習,這些人後來都成為我們黨的骨幹力量。期間,他將愛人岳生平(共產黨員)的私房積蓄銀兩,全部交給黨組織作活動經費,組織上用這筆款創辦了“國光紡織合作社”,掩護從事地下工作的同志們開展革命活動。
1939年,國民黨政府以“有政治嫌疑”為由解除了陳成義在蘭州師範的教師職務,並將他列入黑名單準備逮捕他。是年9月,遵照黨組織的安排,陳成義離開蘭州到達延安進入馬列學院學習。學習期間,他積極響應毛主席“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偉大號召,踴躍參加了大生產運動。
1941年,陳成義從馬列學院畢業以後被分配到中共中央西北局四局任組織科長。
1942年,中共甘寧工委成立,陳成義任委員,分管甘肅地區工作。期間,陳成義堅決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面對千變萬化的形勢,千方百計克服困難,深入環縣、曲子等地發動群眾開展游擊戰爭。在艱苦的戰爭環境里,陳成義始終模範地遵守群眾紀律,和一起的戰友同甘共苦,宿山谷原野,分吃一個洋芋。他常常對身邊的同志說,寧可忍飢挨餓也不能隨便動用群眾的東西。
1943年,康生一夥誣陷甘肅地下黨為“紅旗黨”,陳成義被打成“紅旗黨”骨幹分子隔離審查,家屬也因此受到牽連。在這種嚴酷的環境中,他堅信黨,堅信自己。他告誡親友和同志們:“要經得起黨的考驗,接受黨的審查,要相信黨,任何埋怨和不滿情緒都是錯誤的”。他身處逆境,還一再鼓勵兒女要“積極工作,努力學習,忠於黨的事業。”直到1944年陳成義才得到甄別平反。
1945年9月,中共甘肅工委重新恢復,陳成義被派回慶陽任工委委員兼組織科長。和其他同志一起,為重新開闢甘肅黨的工作,為恢復和建立皋榆工委等地下黨組織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陳成義被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甘肅省人民政府委員兼秘書長(自1949年7月至1956年7月1日中共甘肅省第二次黨代表大會閉會,陳成義一直擔任省委常委,參與甘肅黨和政府的主要領導工作)。1954年8月,陳成義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9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他為甘肅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2月,在甘肅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他當選為甘肅省副省長。在擔任甘肅省副省長期間,他是省政府黨組書記,主管政法工作。
陳成義擔任省委、省政府重要領導職務以後深感責任重大,時刻告誡自己要有強烈的群眾觀點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在聽取彙報和指導工作時,他總是從甘肅的實際情況出發,善於把黨的方針、政策、任務和甘肅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從甘肅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上想問題,做事深思熟慮、嚴肅認真、敢於負責。
在農業合作化運動中,一些地方出現了一哄而起、強迫命令、簡單急躁等錯誤作法,有些地方違背經濟規律,片面強調主觀因素,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陳成義和一些領導直言不諱地指出:“今年的大豐收(指1956年全省產量達到76億斤的大豐收)要把天時好的因素足夠地估計進去”,“產量多必須有事實根據”。他還具體地提出:“應把增產數字,分別天時、水利、技術改革、肥料、農業合作化等五個方面,加以精確的計算”,這樣才能看出到底增產的主要因素是什麼,以便總結經驗,做好工作。但是,這些誠懇的意見卻被一些人看作是對省委的故意刁難,是反對合作化政策的言論。
陳成義在他主管的政法工作方面,堅決抵制和反對左傾錯誤思想,力求審慎穩妥地掌握黨的內部肅反政策。秉公直言、勇於批評、襟懷坦白、敢講真話,是陳成義的高貴品德。1955年9月底,有兩個縣法院分別給省上報送了兩起“反革命案”,判定6人死刑,4人分別為15年、18年和無期徒刑。政法黨組分析研究后認為,兩案中“唱戲和祈雨是群眾的迷信落後思想,其所以發生毆打幹部的原因都是我們幹部硬性干涉引起的。事件發生過程,均看不出他們有什麼直接或間接的反動政治目的。兩案不應認為是反革命,對這些人的處理,應按人民內部矛盾對待”。據此,遂派工作組調查重新提出處理意見並上報了省委。經省委討論,兩案改判3人分別半年、一年徒刑,1人8個月勞役,其餘教育釋放,同時,省委將兩案情況和處理加註批語轉發各地。陳成義看到批語后,又立即給省委寫了一封信,明確提出省委在“通報和批語中有些地方沒有分清責任,有些地方不符合事實。”省委同意陳成義的意見,又修改了批語。1956年7月25日,陳成義在同有關領導向省委報送省級政法黨組工作總結中指出,“盲目重判是一個普遍性的問題”,出現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思想上的‘寧左勿右’,政策上的界限模糊和工作作風上的粗枝大葉、主觀主義”。同時引此案為例,認真分析了1955年審理結案的109件案卷,用事實歸納出上述觀點給省委正式報告,要求省委批轉各地,以指導肅反工作健康發展。然而,1958年1月,這份報告被作為陳成義的“右傾思想”材料,印發給省二屆二次黨代會供代表批判。
陳成義身為黨的高級幹部,他胸懷寬大,平易近人,從不在人們面前擺官架子,不論在機關單位或家裡,也不論在城市或下到農村,都能以誠相見。因此,各個社會階層的人士都喜歡和他談心交朋友。他在擔任省委秘書長和副省長期間,經常下鄉到慶陽老區、平涼、定西、甘南、臨洮、天水、武都、河西等地區的農村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地認真調查研究,傾聽群眾的呼聲和要求。他善於和農民接近,經常深入到農民家中與農民促膝談心,了解農民在生產和生活中存在的問題與要求,並熱情幫助解決,傾聽農民對政府工作上的意見,及時反映並加以改進。
陳成義還十分重視黨的統一戰線和知識分子工作。1956年他帶工作組去臨洮下鄉,約請縣委書記專程登門看望一位一生從事教育工作的老教育家和曾在楊虎城將軍部下任過職且對黨的革命事業做出過有益工作的民主進步人士,虛心徵求意見,在幹部群眾當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57年8月15日下午,在省政府二樓副省長辦公室里,陳成義正和人談話時突然昏倒,當即被送往醫院救治,但因突發腦溢血治療無效不幸去世,時年51歲。
陳成義去世半年後的1958年2月,在甘肅省二屆二次黨代表會議上他被無辜定為“孫殿才、陳成義、梁大鈞為首的反黨集團”骨幹成員遭到批判,雖然當時人已去世而未做組織處理,但會議結束后又展開了所謂“肅清反黨集團流毒運動”,在全省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歷史是公正無私的。1963年5月和9月,中共甘肅省委遵照中央的指示精神,曾兩次報中央批准對這一冤案作了特別平反。
1982年8月,中共甘肅省委又一次明確宣布:省二屆二次黨代會上,以及會後一些地區和單位對“孫、陳、梁反黨集團”的批判是完全錯誤的,應當一律平反。這樣,強加在陳成義同志身上的一切誣衊不實之詞統統被推倒,他的罪名在時隔24年後終於被徹底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