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衛生局
德陽市衛生局
德陽市衛生局是德陽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省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政策,貫徹國家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擬訂我省實施意見及有關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藥物政策,擬訂我省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並對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我省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全省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制定我省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組織制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社區衛生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全省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訂實施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及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貫徹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貫徹預防為主方針,指導全民健康教育。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貫徹國家促進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起草我省實施意見,擬訂有關規章和政策,指導制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省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全省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全省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采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十二)組織制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醫藥衛生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組織實施國家和我省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省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省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省級有關單位離休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川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德陽市衛生局
崗 位: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委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丁意
崗 位: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唐敏
崗 位: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醫政、中醫、醫療衛生保障、應急工作。聯繫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科、中醫科。
王澤源
崗 位: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績效考核、政務公開、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文秘、機要、檔案、史志、衛生統計、安全生產、農村衛生、科教、學協會工作。聯繫辦公室、農村衛生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科、衛生應急與科教科、重建辦、市醫改辦。
吳泳
崗 位:副局長
廖珊
崗 位: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監察、黨務、思想政治、行風建設、精神文明、健康教育、信息宣傳、信息化建設、審計、外事、統戰、群團、關工委、離退休、信訪、維穩、防邪、綜合治理、行政調解工作。聯繫政工人事科、監察室、衛生宣傳信息中心。
辦公室
一、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定衛生工作重大政策;
二、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
三、負責全市衛生目標管理工作;
四、負責局綜合會議組織及信息化建設;
五、負責文秘、機要、檔案、史志、年鑒、信訪及機關安全保衛、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工作;
六、負責衛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聽證組織工作;
七、負責衛生監督執法人員資格認證、證件發放和隊伍管理;
八、負責組織衛生執法檢查並對執法工作實施監督;
九、負責核准衛生許可和重大衛生行政處罰;
十、負責上級有關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政工人事科
一、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二、指導全市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行業作風建設和創建文明行業工作;
三、研究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四、負責衛生隊伍建設、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工作;
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負責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和衛生援外工作。
疾控科
一、負責全市重大疾病的預防和控制;
二、依法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的綜合防治、督查及評價;
三、負責組織對不明原因疾病、新發疾病的調查和指導;
六、協助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控制疫情的蔓延;
七、負責制定地方病防治工作規劃並指導實施、監督檢查與評價;
八、承辦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血吸蟲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狂犬病防制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任務。
九、綜合管理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並依法組織實施;
十、依法開展對食品衛生、化妝品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
十二、組織協調和督辦違反相關衛生法律法規的大案、要案查處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執法稽查;
十三、加強衛生執法體系和隊伍建設,組織指導衛生執法隊伍培訓和管理。
醫政科
一、擬定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
二、監督實施醫療機構的國家技術標準、醫務人員職業道德和服務規範;
三、辦理規定範圍內的醫療機構的審查批准手續和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及執業准入手續,監督管理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質量、服務質量;
四、組織開展公民無償獻血和依法監督管理全市輸血工作;
五、負責血站、單采血漿站、中心血庫的設置和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的管理;
七、負責對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
八、負責規定範圍內醫療廣告技術內容的審核出證;
九、制定全市醫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負責醫療衛生科研計劃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和應用工作;
十、制定全市醫學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負責中等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住院醫師培訓、崗位培訓、鄉村醫生教育等成人教育管理工作。
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一、擬定全市初級衛生保健實施規劃及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
二、制定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範,並實施監督;
三、負責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與管理和全市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綱要衛生部分的組織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