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審計局
仙桃市審計局
對全市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對全市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完成上級審計機關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主管、統籌發展、組織協調全市審計業務工作。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市級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實施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制定審計執法、審計管理制度辦法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
(三)向市長提交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辦)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根據《審計法》的規定,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或移送有關部門追究相應責任:
1.市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
2.事業單位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的財務收支。
3.各鎮(辦)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5.市投資和以市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進行審計的其他事項。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市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經濟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全市審計專業培訓,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市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組織建設審計信息系統。
(十一)為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王萬瓊:黨組書記。主持全面工作。
劉新安:局長。
彭國黎: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兼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全面工作,主管審計業務工作。分管行政事業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
張文傑: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財政、金融、稅務、外資審計等相關工作。分管財政金融和外資審計科。
楊成紅: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農業、環保、國土資源審計等相關工作。分管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鄧飛: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綜合、審理、統計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等相關工作。分管綜合法規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李紅艷:黨組成員、工會主席。負責工會和經貿、社會保障審計等相關工作。分管工會、經貿和社會保障審計科。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文件起草,管理機關文書、機要、檔案、保衛、信訪等事務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機關財務收支工作;承辦市人大建議、政協提案,接待來信來訪,負責編寫《仙桃市審計局大事記》、《審計年鑒——仙桃篇》等工作。承辦局機關的機構編製管理、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審計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
負責全市審計調研工作,對全市審計工作指導思想、重點項目、方法措施及有關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負責全市審計工作計劃協調管理,研究編製全市審計工作規劃,根據市政府和審計廳要求協調安排年度審計工作計劃,並進行檢查;負責起草各類審計綜合報告、文件、材料,編髮審計內部信息;組織指導全市審計情況綜合分析、對外宣傳、信息反饋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分析資料;負責審計統計和信息工作,並進行審計統計資料分析;負責計算機技術應用及管理。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的調研、起草、協調、報批工作;研究財經審計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提出推進全市審計工作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的意見建議;對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核;審理(複核)審計局審計項目;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市審計局監督的對象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承擔市審計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按規定召開審計聽證會;組織實施審計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財政金融外資審計科。
提出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情況、中央金庫仙桃市分庫辦理的市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各鎮(辦)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組織、授權,審計在仙桃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期貨公司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負責審計地方銀行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審計在仙桃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提供在仙桃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審計與市級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市法院機關、市檢察院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經貿和社會保障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下屬系統的財務收支;根據有關法律和市政府規定,對市屬國有重點大型企業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其他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集團的審計監督;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各鎮(辦)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規定,對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審計監督,組織對國家投資的其他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市投資公司的財務收支,組織對國有施工企業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題審計和審計調查。
仙桃市經濟責任審計局
負責審計或組織審計市屬黨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和正科級以上事業單位黨政正職,鎮(辦)黨委、政府正職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組織指導市屬重點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指導、監督社會審計組織和內部審計機構受託或安排實施的其他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研究制定本市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規定等規範性文件;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報告,為有關部門考察、管理、使用幹部提出建議和意見。
根據省廳的統一部署,仙桃市審計局積極組織開展對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審計,圍繞摸清突出“三個重點”,紮實開展審計,為發展中小學教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該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長任組長的審計小組,負責與建設單位溝通,定期召開校安工程審計專題會議,聽取校安審計人員的工作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