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岸置酒贈黃十七
汴岸置酒贈黃十七
《汴岸置酒贈黃十七》是宋代詩人黃庭堅創作的一首七言律詩。此詩首聯表示對黃介愁慮繁深的理解,因而邀他出行以消憂;頷聯宕開寫景,而景中寓情;頸聯連用兩個人物的典故勸說朋友;尾聯的轉而寫景,是作者難以言盡的勸勉之意。詩中抒發了宦途不遇的哀傷與人生無聊的感慨。此詩違背了格律詩的平仄講求,卻通過打破規矩而創造出一種生新之美。
詩的首聯表示對黃介愁慮繁深的理解,因而邀他出行以消憂。
尾聯的轉而寫景,是作者將難以言盡的勸勉之意,惜別之情,都化入這靜夜的笛聲里。
全篇情致優美,語簡意豐,意境深遠、富有哲理,是作者思想性和藝術性統一的佳作。
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黃庭堅結束了在北京國子監的教授任職,改官太和知縣。在從汴京出發前去江西太和的時候,同宗的好友黃介在汴河岸邊擺酒為他送行。這是一個秋天的夜晚,惜別之際,黃庭堅寫下了這首詩以贈黃介。
宋治平四年(1067年),黃庭堅考中進士,任汝州葉縣縣尉。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以秘書省校書郎召入京師。宋元祐二年(1087年),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神宗實錄》修成后,提拔為起居舍人。
與杜甫、陳師道和陳與義素有“一祖三宗”(黃庭堅為其中一宗)之稱。與張耒、晁補之、秦觀都遊學於蘇軾門下,合稱為“蘇門四學士”。生前與蘇軾齊名,世稱“蘇黃”。著有《山谷詞》,且黃庭堅書法亦能獨樹一格,為“宋四家”之一。北京大學教授、引碑入草開創者的李志敏評價:“黃庭堅引鶴銘入草,雄強逸盪,境界一新”。
1105年5月24日,客死宜州(廣西宜山縣),追謚文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