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市財政局
桐鄉市財政局
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有關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按照國家現行財經政策及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組織實施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項具體財政政策;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全市性財政規劃建議。
(三)負責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負責編製全市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全市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全市財政決算;根據市級預算安排,制訂財政稅收收入計劃,合理配置財力資源;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制訂市級部門經費支開標準和定額,科學安排部門預算;組織實施市對鎮(街道)財政轉移支付。
(五)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財政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六)負責審核和編製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執行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市本級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市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建設性投資的有關政策和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概、預、決算的評審,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綜合開發方針、政策;監督、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使用。
(十三)貫徹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業務。
(十四)負責完善鎮(街道)財政體制,指導、管理鎮(街道)財政工作。
(十六)負責財稅政策和財稅管理科學研究,指導財稅、財會社會學術團體工作;組織和管理全市財政人員業務培訓;負責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金朱平(黨委書記,財政局局長)主持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市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服務中心黨政全面工作。分管預算局(掛稅政科、財政收入管理科牌子)、預算編製中心[財政支付(核算)中心]、基層財政管理科。聯繫梧桐街道、河山財政管理辦公室。對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負總責。
吳偉東(黨委委員、市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服務中心主任)協助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市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服務中心工作。分管國有資產(產權)管理科、國企改革發展科、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聯繫開發區(高橋街道)、屠甸鎮財政管理辦公室。對分管部門和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負責。
夏勝平(黨委副書記)協助書記、局長工作,分管人事科、機關黨委、農業科,協助書記做好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聯繫洲泉鎮財政管理辦公室。對分管部門和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負責。
朱振宇(黨委委員,財政局副局長)協助書記、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財政監督局(掛績效管理科牌子)、經濟建設科、財政項目預算審核中心、會計科。聯繫烏鎮鎮財政管理辦公室。對分管部門和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負責。
費佳(黨委委員、財政局副局長)協助書記、局長工作,分管企業科(掛金融科牌子)、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綜合科、財政票據管理中心(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聯繫崇福鎮財政管理辦公室。對分管部門和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負責。
陳偉達(財政局副局長)協助書記、局長工作,分管行政政法與教科文科(掛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牌子)、數字財政管理中心,協管預算局(掛稅政科、財政收入管理科牌子)、預算編製中心[財政支付(核算)中心]、基層財政管理科。聯繫大麻鎮財政管理辦公室。
張嵐(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協助書記、局長工作,分管預算執行局、社會保障科、政府採購監管科。聯繫濮院鎮財政管理辦公室。對分管部門和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負責。
沈冬曉(市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協助書記、局長、主任工作,分管投資基金科、資產服務科,協管國有資產(產權)管理科。聯繫鳳鳴街道財政管理辦公室。對分管部門和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負責。
倪為榮(市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協助書記、局長、主任工作,分管國有城鎮企業服務科、綜合服務科、統計評價科,協管國企改革發展科。聯繫石門鎮財政管理辦公室。對分管部門和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負責。
國有經營資產管理科工作職責: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研究制訂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管理制度;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划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檢查、核准和備案;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方案;監督、規範國有資產產權交易;規範企業投資、對外擔保與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改制工作;負責委派產權代表、董事、監事和財務總監的管理;負責市清產核資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經營責任考核,並對授權企業進行監督;參與所監管企業“工效掛鉤”方案的審批;負責對監管企業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所監管企業進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統計、分析。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財務總監科
信息化管理科
計劃財務科
納稅服務科
徵收管理科
規費管理科
稅政管理科
政策法規科(科研科與其合署)
監察室
人事教育科
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文電、機要、會務、檔案、財務、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信息、宣傳、信訪、督查、檔案、收發、機要、保密、保衛、基建、電子政務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監察室
人事教育科
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
信息調研科
會計科
綜合科
企業科
經濟建設科
社會保障科
農業科
行政事業科
桐鄉市茅盾西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