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理論

17世紀約翰·彌爾頓提出的理論

自由主義理論首先由英國思想家、政論家約翰·彌爾頓於17世紀在關於思想自由的論戰中提出,后被引入報刊活動,形成自由主義報刊理論,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和資本主義社會前期的新聞學中占主導地位。該理論主張天賦人權,認為理性是判斷是非的標準,強調個人自由和個人判斷原則的優越性,提出“觀念的自由市場”和“自我校正過程”等概念,認為報刊活動應不受政府的控制,主張任何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傳播新聞和發表意見,通過競爭使正確意見最終得到承認;認為報刊作為理性的產物,有權對政府進行監督,可以與立法、司法、行政平等而成為第四權力。這種理論反映了自由競爭時期資產階級經濟利益和政治需要。它發端於17世紀,形成於18世紀,盛行於19世紀。到了20世紀,隨著資本主義經濟和政治上壟斷的加劇,這一理論逐漸為社會責任理論所替代。

理論簡介


自由主義理論,強調新聞業不受政府干預的。它是以“天賦人權”為主導思想提出的理論,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和資本主義社會前期的新聞學中佔主導地位。淵源於17世紀法國哲學家R.笛卡爾、英國思想家J.彌爾頓,18世紀英國法理學家J.厄斯金、美國政治家T.傑斐遜和19世紀英國哲學家、政治家J.S.密爾頓等人的思想和學說。他們認為理性是判斷是非的標準,主張任何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傳播新聞和發表意見,在觀念的自由市場中,通過競爭使正確的意見最終得到承認。反映了自由競爭時期資本主義的經濟利益和政治需要。代表著作是美國新聞學者W.施拉姆主編的。自由主義理論的兩大觀點為“自我修正”和“觀點的自由市場”。
自由主義國際關係理論(Liberalism [international relations])自由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主要流派之一。其根源在於在更廣泛的自由主義思想起源於啟蒙運動。尋求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實現持久和平與合作,在國際關係中,可能有助於實現這些目標的各種方法的問題。

研究領域


在自由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研究的廣泛領域包括:
民主和平論“,更廣泛地說,國內的政治制度類型與國內政治對國際關係的影響;商業的和平理論,他們認為自由貿易對國際關係的影響已經平息。目前的全球化和相互依存的探索是一個更廣闊的這條線的調查制度和平論“的延續,它試圖展示如何在無政府狀態下的合作能夠持續,如何長遠利益,可以對短期利益的追求,而行動者如何可能實現絕對收益相關國際組織對國際政治,無論是在他們的論壇作用,為追求自己的利益,並在自己的角色的演員在自己的權利,國際法的作用,而不是追求相對收益;調節或制約國家行為的影響,對國際政治,尤其是自由主義的國家之間的關係,在國際政治(關係),如高度制度化的聯盟(如北約),聯合會,聯盟,聯合會的工會的作用不同類型的自由主義的規範,和不斷變化的實體,如歐盟的作用,或潛在的作用,世界主義超越國家和國際關係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