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王國

明清西方國家對中原王朝的稱呼

中央王國,又稱中央帝國或中華帝國,是明清以來西方國家對中華地區政權或者中原王朝的稱呼。

涵義


明代開始來華的西方傳教士,開始稱我國為“中國”、“中華帝國”或“中央帝國”,而不是用明朝清朝或大明、大清;當時和傳教士有交往的一些士大夫,也已用“中國”來稱呼自己的國家,因為但凡認為自己是正朔的東亞大陸政權,無不認為自己是天下正中。這時的“中國”,顯然已是指稱與外國相對的有自己主權與疆域的國家,雖然他尚不具備今天所說的“主權國家”的涵義。
事實上,“中國”一名雖有三千年文字記載的歷史,但它僅僅是一種地域或者文化觀念,從夏、商、周開始直至清末,從來沒有一個王朝或政權曾以“中國”作為正式國名,而是表示一種文化正統或者教化所及的區域。 “中國”正式作為國名,始於辛亥革命以後。1912年元旦,中華民國成立,國際上通稱Republic of China,簡稱China(“中國”)。至此,“中國”一名才成為具有近代國家概念的正式名稱。1949年成立了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又將“中國”概念完善、充實到今天的含義。

歷史


“中國”之名最早作為與主權國家對等的時期,早期《大義迷覺錄》中雍正對於“版圖”和華夷之辨的論述可視之為濫觴(原句為“自古中國一統之世,幅員不能廣遠,其中有不向化者,則斥之為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荊楚、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為夷狄可乎?至於漢、唐、宋全盛之時,北狄西戎世為邊患,從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臨天下,並蒙古極邊諸部落,俱歸版圖,是中國之疆土開拓廣遠,乃中國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華夷中外之分論哉!”),可見雍正認為古代帝王把四夷臣民視之為“中國”(也就是”諸夏“,可參考《公羊傳》、《史記》等古代歷史著作中”中國“的概念)之外是不對的),而最晚不過道咸年間,按照道光年間謄抄並且存放於故宮(現甲本已本兩套均收藏於台灣)並經過影印出版的版清朝條約全集,其《尼布楚條約》已有如下關於中國的內容:“一、從黑龍江支流格爾必齊河外興安嶺、直到海,嶺南屬於中國,嶺北屬於俄羅斯。西以額爾古納河為界,南屬中國,北屬俄國,額爾古納河南岸之黑里勒克河口諸房舍,應悉遷移於北岸。二、雅克薩地方屬於中國,拆毀雅克薩城,俄人遷回俄境。兩國獵戶人等不得擅自越境,否則捕拿問罪。十數人以上集體越境須報聞兩國皇帝,依罪處以死刑。”清政府認為自己是天子之國,於是把自己管理下的區域稱為“中國”,成了國家概念,而不是把化內或者”諸夏“作為“中國”。
鴉片戰爭之後,“中國”多次作為主權國家代稱(因為國號是“清”)作為條約簽署方出現在國際條約上,以戰敗國的身份多次登上國際舞台,即使如此,清政府外交文書中使用的“中國”一詞,也往往包含著一種傳統心態,即著眼於“中國”一詞的字面含義——中央、中心、天下之中的國家,理解為 Central Empire ,當作一種尊稱而樂於使用。但西方人對“中國”一詞的理解,原來只是表示一個特定的國家主體地區或王朝(我們國人所說的我國古代出現過的王朝實際是主權國家,但是西方人理解中的王朝僅僅是政府,和國家不同)即China (原明代中華帝國政權)而已,即使清朝吞併明朝並且繼承了後者的主權,其無特別尊崇的態度也並未改變。又由於China(秦那、至那)和清朝之“中國”含義不同,後者的範圍和民族成分均有擴大,清朝乃至於當代的誤用給予了部分西方仇華勢力或者支持中國分離勢力者的借口,即“China”的範圍在長城以內青藏高原以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