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紹

明朝時期的官員

程紹(1557—1639)字公業,明德州(今德城區)左衛人。其先祖本為掖縣(今山東省招遠)人,曾祖程賢,為人沈雅,剛正不阿,性格慷慨雄邁,做好事不圖名利,被鄉鄰所重。

簡介


程紹祖父程瑤,字子彬,明嘉靖十一年(1532)考中進士,授懷慶府(今河南省沁陽縣)推官,廉潔正直,每做一事都認真細緻,從不拖泥帶水。遷兵部武庫司主事,升尚寶卿,轉戶部主事;歷任四川、陝西、浙江、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參議副使、山西按察使、江西右布政使。所到之處,鋤強保弱,使奸胥猾吏聞風喪膽。家居時,從不講個人得失,也不請託,如遇有人拿金錢托他求一功名時,隨即訓斥門外。一生勤儉潔修,到老不講究住所,后築一舍,起名“靜軒”,日讀詩書,詠樂其中。尤喜成就學業,年86歲而終。遺有《右承稿》行於世。父程訥,字季敏,品格端方,林泉自娛,風味翛然,累封工部右侍郎、通議大夫。
程紹,自幼天資穎敏,勤奮好學,才識過人,熟讀經書,並旁涉百家,求教於有識之人。明萬曆十六年(1588)考取舉人,次年成進士。授河南司陽、汝寧府推官。程紹為人嚴峻耿直,沉靜穩重,雄才大略,不徇私情,政治進步,富有正義感,斷案決獄,有“神鬼破膽”之譽。后擢戶科給事中,遷吏部左給事中。礦稅之使奏逮主管負責的官吏,他再三予以抗論。山西稅使張忠劾夏縣知縣韓薰,程紹“特疏申理”,上書自諸津要,同朝好友相勸斂筆,紹言:“食皇家祿,就得上報國家,下安黎民,安能顧個人生命安危。”帝怒斥,遂被削職為民。
程紹歸德后,家居奉視,親朋好友慰問,紹曰:“君不負職,無官,何病。”乃督諸藏獲桑府(即濯錦園),蒔花竹,師課二子,扶危濟困,修橋補路,興修水利,廣行善事,灑掃庄宇勞苦近20餘年。居家期間,還倡導復興古學,改良政治。在文學上,他強調詩文創作應該服務於現實政治鬥爭。因此,他的作品大多內容充實,雄健渾樸,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
泰昌元年(1620),程紹被召回京,起用太常寺少卿,掌管祭祀、禮樂。天啟四年(1624),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精心吏治,按時接受軍隊所需糧草,為防出現問題,還將糧草存入洞穴內。按照軍隊編製,核實治理,平日里再三教育守備人員,對糧草要加強警戒。回京后,時逢熹宗儀封自己的族人,程紹根據自己的調查和手中所掌握的他們的殘暴罪行,逐一列清,呈於皇帝,停止了他們的調職等級。后因《報玉璽疏》言:“玉璽並非什麼國寶,國之所寶在賢臣”,及推薦東林黨鄒元標馮從吾、王紀、周嘉謨鍾羽正余懋衡曹於汴等人,被宦官魏忠賢排斥。后權閹勢益張,久之無所得,乃嗾御史論,程紹借題援引門戶諸臣,逐移疾歸里。
天啟六年(1626),浙江巡撫潘汝楨,為討好魏忠賢,上疏請“建魏忠賢生祠,用致祝厘。”皇帝允准后,各地督撫大員紛紛效法,唯恐落後,規模越來越大,越來越華麗,到處都發生拆民房、拆廟宇,甚至拆學宮建生祠的事情。德州知州為巴結魏忠賢,也議建“魏忠祠”,程紹得知后堅決反對,“率(州內)諸紳士力止之”。
崇禎六年(1633),77歲的程紹被召回京,起用工部右待郎,“激濁揚清,使兵民安定和睦,河工、屯田為淮(安)、徐(州)地區,民害,紹治之”,深受民眾愛戴。約二年,以年老四疏乞休得請,卒於家,大葬於韓庄村(今德城區抬頭寺鄉大韓村)南許。卒後晉贈工部尚書。崇禎十三年(1640)遣監察御史嚴雲京諭祭一壇。
程紹一生歷官中外,雖坎坷不平,但皆有顯赫之名,真可謂:“人間一青盻,與愛俱匪輕。荀非其人者,志士恆硜硜。儻焉蒙受知,寧等悠悠情……及乎閹祠興,東海方侍清。金碧煥天下,德州獨與爭……玉璽納封事,燈燭籌邊兵。至今不樓際,神氣特崢嶸……絮酒將監鼓,聊薦千里羹。四朝典型失,非止私哀鳴。西州淚一灑,自楊悲風生。”著有《西河奏議》、《出山三事疏草》、《澹息居遺稿》,均未得刊行。《明史》有傳,《中國人名大辭曲》有著錄。

東林黨


東林黨是明代晚期以江南士大夫為主的政治集團。公元1604年,顧憲成等修復宋代楊時講學的東林書院,與高攀龍等講學其中,“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其言論被稱為清議,形成了廣泛社會影響。“三吳士紳”、在朝在野的各種政治代表人物、東南城市勢力、某些地方實力派等,一時都聚集在以東林書院為中心的東林派周圍。時人稱之為東林黨。與東林黨政見不合的是內閣大臣王錫爵沈一貫方從哲等人,他們被稱為"浙黨”。另外還有什麼"秦黨”,成員都是陝西籍的官僚,還有什麼"齊黨”、"楚黨”、"宣黨”,都是以首領的籍貫命名的。

明史記載


程紹,字公業,德州人。祖瑤,江西右布政使。紹舉萬曆十七年進士。除汝寧推官,征授戶科給事中。巡視京營。副將佟養正等五人行賄求遷,皆劾置於理。帝遣使採礦河南,紹兩疏言宜罷,皆不報。
再遷吏科左給事中。會大計京官,御史許聞造訐戶部侍郎張養蒙等,語侵吏部侍郎裴應章。紹言聞造挾吏部以避計典,且附會閣臣張位,聞造乃貶邊方。主事趙世德考察貶官廷議征楊應龍,兵部舉世德知兵,紹駁止之。又劾文選郎楊守峻,守峻自引去。饒州通判沈榜貶官,夤緣稅監潘相得留,紹極言非法。山西稅使張忠以夏縣知縣韓薰忤己,奏調之僻地,紹又爭之,帝怒,斥為民。以沈一貫救,詔鐫一秩,出之外。給事中李應策、御史李炳等爭之,帝益怒,並薰斥為民,而奪應策等俸。紹家居二十年。光宗即位,起太常少卿。
天啟四年,歷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宗室居儀封者為盜窟,紹列上其狀,廢徙高牆。臨漳民耕地漳濱,得玉璽,龍紐龜形,方四寸,厚三寸,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以獻紹。紹聞之於朝,略言:“秦璽不足征久矣。今璽出,適在臣疆,既不當復埋地下,又不合私秘人間。欲遣官恭進闕廷,跡涉貢媚。且至尊所寶,在德不在璽,故先馳奏聞,候命進止。昔王孫圉不寶玉珩,齊威王不寶照乘,前史美之。陛下尊賢愛士,野無留良。尚有一代名賢,如鄒元標、馮從吾、王紀、周嘉謨、盛以弘孫慎行、鍾羽正、余懋衡、曹於汴等皆憂國奉公,白首魁艾。其他詞林台諫一錮不起者,並皇國禎祥,盛朝珍寶。臣不能汲致明廷,徒獻符貢瑞,臣竊羞之。願陛下惟賢是寶。在朝之忠直,勿事虛拘;在野之老成,亟圖登進。彼區區秦璽之真偽,又安足計哉。”魏忠賢方斥逐耆碩,見之不悅。后忠賢勢益張,紹遂引疾歸。
崇禎六年,薦起工部右侍郎。越二年,以年老,四疏乞休去。卒,贈本部尚書。